宋伟: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几点思考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3-08-04 13:14

  随着国内外条件变化尤其是社会主要矛盾转移,传统投资驱动型发展已经式微,只有转变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才能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成为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内在要求。但是,由于理解和认识偏差,一些地方出现了片面、机械甚至教条的贯彻新发展理念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所以中央提出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我们应按照中央要求,在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基础上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动河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应历史地理解与贯彻新发展理念

  首先应理性看待过去的发展。不能用新发展理念否定过去的发展。虽然总体看传统投资驱动型发展在很多地区、很多领域已较难持续,但不能因此否认中国过去四十年的经济增长奇迹确实是在投资驱动型发展模式下实现的。传统发展方式下形成的中低端为主的经济结构及相应的市场主体目前仍是中国经济的主体,也是河南经济的主体,不能简单地用新发展理念否定他们,不能简单机械地限制其发展。

  其次应理性地看待未来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需要长期持续努力,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强调新发展理念与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全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说明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比传统投资驱动型发展难度要大得多(事实上以创新驱动为主的西方国家的经济增速均普遍较低),所以中央强调推动高质量发展,而不是马上实现高质量发展。也就是说,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新发展理念是奋斗目标、是努力方向,需经过长期艰巨努力才能逐步实现,贯彻新发展理念一定要有历史眼光、保持战略定力,既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目标方向不动摇,又不可急于求成。

  对于我们河南这种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省份来说,面对要求高、难度大的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能力不足问题突出。这就要求我们理解与贯彻新发展理念时更应有历史眼光、保持战略定力,不能为了强调新发展理念而强调新发展理念,面对大量与新发展理念要求存在一定差距的市场主体,尤其是与绿色发展要求有一定差距的市场主体,不能一棍子打死,只要其不违法、不产生异常的环境和社会问题,就应提供正常的发展环境和发展条件,由市场来决定其生存和发展。给予市场主体缓冲、调整的机会和时间,就是给我省化解经济转型阵痛创造缓冲、调整的时间和空间。不能不切实际地好高骛远、不能一刀切,不能先破后立——新的、高水平发展没有成气候却失去了原有发展态势,从而将贯彻新发展理念搞成不利于发展甚至不发展,违背新发展理念的核心是发展的初衷,置经济发展于失速风险。

  二、应辩证地理解与贯彻创新发展

  创新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动力问题,但创新发展是总体、趋势性要求,应辩证地看,而不能机械甚至教条地看,尤其是不能将其简化为高科技或者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首先总体看即使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也不全是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科技、高附加值企业,而是存在大量处于完全竞争状态的一般市场主体,且后者占比更高。所以,即使我国通过贯彻新发展理念整体实现了高质量发展,也不是所有市场主体都有很强的创新性和创新能力、都具有核心技术与核心竞争力。

  二是创新需要相应的能力。越是前沿、重大的创新对能力要求越高,包括技术积累与储备、大量资金与人才投入等,所以通常只有部分市场主体具有重大创新能力,更多市场主体只能是在产品设计、设备、制程、工艺等层面进行适用性改造、改进和创新,多数市场主体不是自身研发先进技术而是紧跟技术发展步伐积极应用先进技术。不能用一个统一的尺子去衡量、评价不同区域、不同市场主体的创新,而应辩证地为重大创新、一般创新和一般企业均提供合理、稳定、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就河南来说,从全国范围看我省创新能力不够强,应更加注重经济增长效果更加直接的产业层面应用型创新,鼓励与支持市场主体在产品设计、设备、制程、工艺等层面进行适用性改造、改进和创新,推动河南造工业品、消费品向精工方面发展。一方面集中力量在产业层面谋划实施一些与我省现实产业基础关联紧密的关键性应用型创新进行技术攻关、壮大战略性科技能力,一方面为广大市场主体的一般性创新提供良好环境和条件,逐步形成与我省禀赋结构和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河南特色的创新体系与现代化经济体系。

  三、应动态地理解与贯彻协调发展

  协调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其内容丰富,既包括城乡协调、区域协调,也包括经济和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等的协调。我们应动态而不能静态地理解与贯彻协调发展。

  如城乡协调,表面上看是乡村落后了,且乡村的资本、人才还在向城市流动,于是我们强调乡村振兴,希望通过农村优先投入优先发展解决城乡差距问题。但现阶段我国城乡发展差距有一定历史必然性,因为无工不富,现代化的主要动力是工业化和城镇化,二三产业是创造财富的主体,而客观上多数二三产业更适合在城市而不是在农村发展,所以人口资源要素向城市、向二三产业转移是现代化的正常过程,是资源优化配置过程,事实上第一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大幅下降是世界各国现代化的普遍趋势。而且,越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高水平的二三产业越需要城市、需要资源要素在城市的高密度集聚来支撑。故城市是二三产业发展特别是高质量发展的主要载体,农村的主要功能与任务是发展第一产业以及标准化程度低、用工较多的手工业等不适合在城市发展的特色产业。在工业化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其实农业农村也一直在进步,只是进步较慢导致城乡差距拉大。我们要理性看待城乡之间的人口与要素流动,在乡村产业发展空间小背景下农村人口资源要素向城市流动恰恰是现代化过程中资源优化配置的动态过程,这样即使农村经济增速慢但随着农村人口减少农村人均收入水平同样会提高,城乡发展差距也会相应减少。所以不能静态地看待城乡协调发展,更不能把人口资源要素固化在农村,而是要鼓励人口资源要素城乡双向流动、提高配置效率,在人口资源要素动态、双向流动过程中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对于河南来说,我们面临的首先是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不够问题,通过进一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减少农村人口压力更有利于乡村振兴。只有人口资源要素进一步向城市合理集聚,城市活力才能进一步增强,稳定城市房价等重大工作才具有现实基础。我们应进一步疏通与完善人口资源要素双向流动的机制,继续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继续支持鼓励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同时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支持力度,顺应农村人口减少趋势逐步优化农村村落结构、提高农业经营规模,在人口与资源双向动态流动过程中实现城乡人均收入趋同。

  区域协调也应动态地看。从经济发展视角看,区域不平衡是常态,世界各国概莫能外。因为经济越发展,产业形态越复杂,区域产业发展差别越大。技术密集、资金密集、劳动密集、资源密集等各类型产业对资源要素的要求大相径庭,而不同发展水平区域、不同层级城市的资源禀赋也大不相同,不同类型产业在适合其发展的不同区域、不同层级城市布局,恰恰是区域与城市之间的合理分工协作,表面上看的区域差异、实际上恰恰是区域协调发展的结果。不能用静态眼光看待区域协调发展,更不能简单地将区域发展差异视为不协调,相反,合理的区域差异恰恰使我们中国这样的大国能够形成技术密集、资金密集、劳动密集、资源密集等各类产业共存的完备产业体系。在承认、顺应区域与城市之间发展差异基础上,明确不同区域、不同层级城市的功能和产业分工,强化区域和城市之间的合理分工、高效合作,才能形成1+1大于2的效果。我省各地要因地制宜、扬长补短,走出适合本地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而不是别人怎么干也怎么干、照搬照抄别人的发展。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各地级市中心城市、县级城市都应准确理解自身所处城市层级、明确自身定位,把应做的产业发展好、把应具备的城市功能逐步打造好,形成全省协调发展格局。

  (作者:宋伟,河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部副主任、教授)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