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全有:一通石碑见证日本侵华的滔天罪行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3-08-14 13:31

近日,在位于新乡市解放路249号的市老邮电局院内,清理发现一通尘封的石碑。

邮电局院内发现的石碑

石碑青石材质,长64厘米,宽46厘米,厚11厘米。碑的正面上部正中有阴刻符号,下面依次阴刻两行楷体字:“起工  昭和十六年六月二十六日”“竣功  昭和十六年十一月十四日”,第一行的“二十六”与第二行的“四”欠清晰。碑的背面凸凹不平,无字。

碑的上部正中的符号,代表的是“华北电信电话股份有限公司”。

“去报纸”

抗战时期,日本在华设立许多公司,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标志。下图就是华中电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电报空白件,左上角的圆形图标就是该公司的标志。

华中电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空白电报

当时邮政局和电报电话局是分开的,不相统属!也就是说出土的石碑表明该地修建的是电信楼,是电报电话局的办公用房,而非邮政局的办公场所!该电报电话局是华北电信电话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一个分支机构。

所谓的华北电信电话股份有限公司,《晨报》1938年7月31日报导称是当天成立,是日本人扶持的北平临时政府为“统一经营华北电气电话事业”而决定设置的。《政府公报(北平)》1938年第28期曾刊登该公司的条例,明确称公司“以谋华北电气通信之统辖及发展为目的”,“资本总额定为国币三千五百万圆”,主要经营电气通信业务。第29期又载北平政务委员会公告称,该公司的发起代表人是日本人井上乙彦(1938年1月1日日本人在北平设立的“华北电政总局”总局长)。很明显,该公司是日本人主导的电信方面的侵华实体。《庸报》1941年2月1日曾报导了公司总裁井上乙彦的“业务”报告,从中可以看到日本对我国电信侵略的罪行罄竹难书。1943年,《中外经济统计汇报》第6期另载文报导了该公司的决算表。《历史研究》1995年第2期载文《日本对华北经济的统制和掠夺》指出,华北开发公司成立后,即接收华北电信电话股份有限公司为一个重要的子公司,对华北通信业加以垄断和统治。1945年抗战胜利后,该公司被我国接收,河南的接收详情见《河南邮电历史资料汇编》第10辑郑州电信局长吴渊的报告。

《中华法令旬刊》刊载的该公司条例

华北电信电话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业务”之一是电报,从遗存下来的实物当可洞悉,具体见下:

电报原件

发信纸

此外还有电话“业务”方面的实物,具体见下:

电话费、保证金退还“请求书”

该公司还办有电气通信学院!

1942年华北电信电话股份有限公司电气通信学院的毕业证书

抗战时期日本对我国的侵略是全方位的,经济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国人不能仅仅关注军事!军事与政治是显性的,隐性的则是经济,乃至文化等。华北电信电话股份有限公司围绕电信行业,在整个华北地区推进经济掠夺,是系统性的殖民,触角伸向城市与乡村,妄图长期占领中国!

在新乡发现的这通石碑,证明该地所建为华北电信电话股份有限公司在新乡所设的电信分支机构——电话电报局。楼房面积共计930平米。

1975年,日本人梶井刚出版《华北电电事业史》,所谓“华北电电”即华北电信电话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文中提到,1945年日本投降后,“河南日本人伪局员和其他驻留的日本人共同集合在郑州和新乡”,当时新乡电报电话局的负责人是原田辰雄。

石碑无语,却默默见证着八十多年前日本侵华的滔天罪行!

历史不容忘却!

(作者:苏全有,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院长)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