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艳琴:珍视城市发展历史见证,保护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
城市作为某个特定区域的人口聚集地,是该地区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创造、见证和承载着这一地区的历史。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为我们留下了无数历史文化遗产和历史见证。司马光曾感叹:“若问古今兴废事,请君只看洛阳城。”可以说,一个城市发展的历史就是一个民族发展的历史;民族发展的历史通过城市发展来见证,最直观的是通过城市中不同历史时期的建筑物来见证。
一个城市的历史遗迹不仅仅属于这个城市,它更属于我们整个民族。习近平总书记历来重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他多次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对历史文化遗产的概念要有一个重新的认识。历史文化遗产并不仅仅指的是几百年前的东西,每天、每年、每个时代建造的有代表性的优秀建筑,都可能成为城市发展甚至是人类发展历史的见证。1977年的《马丘比丘宪章》不仅提出自然、文化双遗产的概念,而且把“当代设计优秀的建筑物”也包含在保护之列。国际上,20世纪60年代设计的巴西新首都巴西利亚仅在建成20年后的1987年就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命名为世界文化遗产,是世界文化遗产中迄今最“年轻”的一个成员。因此,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首先应该从“文物”和“古物”的狭窄定义中跳出来。事实上,今天尤其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几乎没有纳入任何保护体系的当代优秀建筑。
当代优秀建筑指的是20世纪50年代之后的建筑,对它们的定义和保护范围可参照近现代建筑。针对近现代建筑,2004年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对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一个大致的保护范围,指出,“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是指从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50年代建设的,能够反映城市发展历史、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而针对此后的建筑,即20世纪50年代之后的建筑如何保护,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国家层面上的、明确的保护意见。与古建筑相比,当代建筑距今仅有数十年,被列入文物保护范围的是极少的。当前城市大拆大建中拆掉的多数是当代建筑,这些见证了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城市发展历史甚至国家发展历史的建筑在其各方面价值均未得到认定的时候就灰飞烟灭了,造成了城市记忆的缺失,也造成了城市文化的断裂。尽管有一些城市如南京、上海、杭州、郑州等都曾选出城市中的若干当代优秀建筑纳入保护名录,但没有明确立法规定,使得有些已纳入保护名录的建筑也屡屡被拆,很多20世纪八九十年代才兴建的一些优秀建筑都屡遭拆除,引起社会广泛的诟病,很多当代优秀建筑拆除时都引起很大的争议。如沈阳就因拆除1994年才建成的标志性建筑“夏宫”这一20世纪我国著名的拱体建筑和曾得过“鲁班奖”的辽宁省科技馆等优秀建筑而引起广泛的争议。2011年3月,郑州市政府公布首批中心城区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包含了32处近现代建筑;但是,目前已经有多处建筑被拆除或损毁,包括“东方红影院”、“二七宾馆”、“郑州铁路局六号楼”等。可以说,每拆一个,都会受到媒体和社会的质疑;可是因为这些当代优秀的建筑物还没有进入文物保护序列,无法纳入立法保护,尽管在建筑史上有重要价值或有其它的历史意义,却无法与商业利益抗衡。而且越是处于城市中心区的建筑更新得越快,越难逃脱被拆除的命运!我国著名的建筑学家梁思成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尤为深刻,他认为五台山佛光寺这一古老建筑之所以能保留下来的,竟然是“其位置在南台之外为后世朝山者所罕至,烟火冷落,寺极贫寒,因而得幸免重建之厄”。梁思成夫妇发现的这一国宝如今已成为五台山旅游的必到之地,香火鼎盛;而当年烟火冷落,寺极贫寒,得幸免重建之厄正是今天香火鼎盛的缘由,正应了民间“风水轮流转”的说法。话说回来,又有多少建筑有佛光寺这样幸运呢?尤其是现当代建筑,想保留下来、纳入文物保护还有许多理论和现实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
当代建筑物众多,什么样的建筑应纳入保护范围呢?我们参照2004年建设部《关于加强对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对城市优秀建筑的定义,即“能够反映城市发展历史、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应当包括反映一定时期城市建设历史与建筑风格、具有较高建筑艺术水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重要的名人故居和曾经作为城市优秀传统文化载体的建筑物”。按照这一定义,我们各个城市的当代建筑中都不乏这样的优秀建筑物!如深圳的国贸大厦,在今天看来,已属平常,但它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象征”,是第一座由中国人自己设计、施工和实施物业管理的综合性多功能超高层建筑,是中国建成最早的综合性超高层楼宇,素有“中华第一高楼”的美称,是深圳接待国内外游客的重要景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国际政治要人多次到国贸访问过。此外,如广州市的白天鹅宾馆、天河体育场(曾获得1988年的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等,这些建筑无疑是20世纪80年代广州的优秀建筑,也是我国同时代的优秀建筑,它们当之无愧是时代的杰作。虽然这些现当代建筑仅有数十年历史,与古建筑历史无法相比,但由于这一时期中国和中国建筑设计均经历了一个从“封闭”到又一个“睁眼看世界”的阶段,国门打开后的建筑设计也经历了抄袭、模仿、反思到创新的历程,很多典型建筑从完全西化到中西合璧,逐步多元化,艺术水准也越来越高。我们相信,在各个城市,都有类似国贸大厦这样的历史性建筑,这些当代设计优秀的建筑物,至少代表了那个时代的建筑水平和审美标准的地标性建筑物当之无愧应列入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范围,为子孙后代留下我们这个时代的历史遗迹。中国的标志性建筑从深圳国贸大厦、广州白天鹅宾馆到鸟巢、水立方、世博会中国馆等,建筑设计的艺术感越来越强,这些不同时代、不同风格的代表作在每一个城市均存在过,是一个时代的印记,只有留住这些遗产,城市才是一个有年轮的城市,城市才会充满文化记忆。在这里,我们不能不提到郑州的“亚细亚商场”,今天来看,作为商场,它已风光不再;但是,它曾经创造过当代中国商业史上的奇迹,代表了中原地区商业发展的高峰,提高了郑州当时在全国的知名度,是“商都”新的历史见证。
在城市快速发展的今天,对当代建筑的保护刻不容缓。要从以下几点出发:一是评选城市优秀代表作。对城市建筑应不分年代,由建筑、文化等方面的专家在全面调查、摸底、筛选、归类的基础上,根据其价值来确定建筑保护名录。需要始终坚守一个理念:多留遗产,少留遗憾!唤醒全社会成员珍视自己的城市发展史,保护好城市发展中创造的代表作。二是应该按照全世界通行的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来加以保护。既然纳入保护名录,就代表有一定的价值,就应该按照文物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来保护,不改变原状,不能人为添加东西,不能把历史的痕迹抹掉。三是要尽快立法坚决制止纳入名录的现当代建筑遭到破坏的行为。要通过立法对进入名录的建筑挂牌保护,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保护规划、造成建筑损坏的,应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要唤起全社会对当代文化遗产价值的认识。要通过宣传形成一个理念,即一个城市的历史遗迹不仅仅属于这个城市,它更属于我们整个民族甚至是全世界。每一个城市都应该保护好各个时期的代表性建筑甚至代表性街区,让子孙后代可以直观地观赏和触摸到城市发展历史,了解城市发展的历史脉络,从而自觉珍视这些历史文化遗产。
(作者:宋艳琴,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编辑: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