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杰:马克思的“跨越设想”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国情
19世纪下半叶,马克思恩格斯以俄国村社为研究对象,提出落后国家在有利条件下具备实现非资本主义发展的可能。这一科学构想为东方落后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准备,也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准确定位提供了科学的立论根据。因此,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并揭示“跨越设想”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内在关联,对于把握新时期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具有重大意义。
一、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与“跨越”设想之间的理论关联
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是否马克思恩格斯“跨越设想”的直接验证,这是回答“跨越设想”与初级阶段理论的内生关联之前应当首先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表明了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阶段的国家也可以在不具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前提下实现向社会主义制度的跨越,使得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落后国家非资本主义发展的科学构想转变为具体的发展现实。但是,中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之后的现实发展进程与马克思恩格斯的“跨越设想”相比,既有相同之处,又有着严格的区分。区分之处主要表现在:中国所表现出的现实的跨越模式并非马克思恩格斯“跨越设想”的直接验证,中国的跨越现实与马克思恩格斯为俄国实现跨越式发展所规定的内外部环境、现实前提以及领导主体等一系列限制条件均不相符。如,马克思恩格斯规定的俄国实现跨越的首要因素是俄国村社,而无论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中国都不具备俄国村社这样的独特性因素。又如,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俄国实现跨越的另一个关键因素在于欧洲无产阶级革命的支援,而现实中的中国革命并没有带动欧洲革命的爆发,更未获取来自欧洲无产阶级政权的支援。也正是由于中国在实现跨越时并不具备俄国的土地所有制形式以及缺乏马克思恩格斯所提出的欧洲无产阶级革命的推动等前提条件,导致中国所建成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建立在俄国公共土地所有制形式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模式存在一定的差别。当然,强调二者之间的区分并不意味着中国的发展模式与“跨越设想”毫不相关,事实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正是以“跨越设想”所蕴含的方法论为基础,正确解决了落后国家实现社会主义之后的历史定位问题,中国的发展也有力地证明了落后国家在没有经历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境况下也可以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转变,甚至可以建立完整的社会主义制度。
二、“跨越”设想的现实意义
马克思恩格斯提出“跨越设想”所要解决的是落后国家如何在有利条件下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问题,但是实现过渡之后的社会主义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发展图景、它的性质如何、在整个社会形态的演进过程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以及如何实现向更高级社会形态的过渡,这些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都没有来得及进行阐述,当然,两位革命导师也拒绝对这些具体发展进程中所遇到的难题进行过多的干涉。在这样的背景下,马克思恩格斯的“跨越设想”与中国的现实国情发生碰撞,从而形成了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准确定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科学解决了以下难题:
首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验证了落后国家可以先于资本主义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的事实,并对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进行了科学且精准的定位。将社会主义的发展程度定性为初级阶段的基本依据在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商品经济的发达程度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等因素尚未达到足够成熟的标准,也可以理解为这一阶段的生产力水平还无法直接跨越以“物的依赖性”为特征的社会发展阶段,距离马克思所描绘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个阶段仍存在一定的差距。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向世人清晰地展示出一个在自然经济解体之后、商品经济尚未得到充分发展的东方国家,完全有能力实现向以产品经济为主导的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改变了过去那种认为只要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就意味着进入了发达的或是完备形式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固有看法,是继马克思将共产主义划分为两个阶段以及列宁将这两个阶段分别定性为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后的又一大创举,明确地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定位于共产主义第一个阶段的发生范围之内,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又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发生阶段。在增添了一个全新概念的同时,也清晰地展示出中国未来的发展方向。
其次,科学地解决了中国在跨越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并建立完整的社会主义制度之后,应当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难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政治定位在表明实现社会主义必然性的同时,也展现出这一过程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中国可以不经历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环节而建立社会主义,却必须经过生产力的快速积累阶段才能“建好”社会主义,“建立”与“建好”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任务属性。既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对应的是不够发达的社会生产力水平,那么,如何才能迈入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呢?这就牵涉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任务问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资本主义阶段有着严格意义上的区分,并表现出明显的社会主义属性,但是这一阶段却又未能完全脱离对物的依赖性特征;同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不同于传统的社会主义模式,而是处于一种在具备社会主义属性之后却又尚未实现社会主义全部特征的初始发展阶段,这也直接导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为社会主体的能动性发展提供充足的物质基础,即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
最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再次证实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发展规律具有客观性和主体选择性辩证统一特征的科学论述,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现实证明了在世界历史环境下社会发展道路的多样性特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仅指称中国建设社会主义过程当中的一个初始阶段,更是所有发展中国家抑或是生产力基础较为薄弱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一个必经阶段。事实上,中国的发展模式并不符合在资本主义充分发展基础上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传统社会形态演进规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也不同于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的,还带有旧社会痕迹的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即在资本主义的高度发达阶段以无产阶级革命的形式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再经过一定时期的快速发展,最终进入共产主义阶段。中国模式是在资本主义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却又没有实现充分发展的情况下,以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方式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生政权,而后再经由社会主义革命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转变。但也正是由于未能经历一个完整的生产力积累周期,导致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对应的社会生产力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距离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仍需经历相当长的发展时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中国在向更为成熟的社会主义制度的演进过程中所必须经历的一个特殊历史阶段,就社会主义的一般发展规律而言,无疑是一种独特性的存在。但是,这样的特殊性又内在地包含有一般性和普遍性的特征,即落后国家在努力迈进社会主义的进程中所不得不面对的一个普遍性阶段,它清晰地展示了一个社会即使实现了对资本主义制度的跨越,但是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所创造的物质基础是任何社会形态的演进过程都无法避免的前提条件。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展现出社会发展规律特殊性的同时,也不得不面对普遍性社会发展规律的制约。
【作者:王振杰 单位:中共河南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 本文系2023年度河南省社科联调研课题“构建网络空间青年主流意识形态认同机制研究(SKL-2023-61)”阶段性成果】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