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晓平:习近平新时代权力监督论述析要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3-11-21 09:54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权力监督理论论述是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思想的传承与发展,是新时代党和国家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权力监督的论述为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航向,也是新时代党和国家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动指南,对于党和国家的发展、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权力监督的论述要点主要包括:权力监督的价值导向、权力监督的范围和主要目标、权力监督的方法论、权力监督的有效保障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权力监督论述要点,在理论上有利于传承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思想,丰富新时代中国特色权力监督理论体系;在实践上有利于促进监督融入治理,更好发挥监督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1.权力监督价值导向:坚持人民至上,权为民所赋,利为民所谋

  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革命的经验教训时,认为人民群众掌握监督权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之一。人民观是权力监督思想的价值导向。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权为民所赋,利为民所谋”,是对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深化与发展,更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新时代的具体体现。人民是权力的本源,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所赋予的,这就决定了一方面权力要服务于人民,一方面人民保有对权力的监督权。1945年毛泽东与黄炎培著名的窑洞对提出“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被称为党跳出治乱兴衰周期律的第一个答案。

  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权力的主体,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用权为民。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习近平总书记权力观中人民至上的思想,是领导干部执政为民的遵循与宗旨。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权力本源的人民性,在权力行使过程中以人民至上、人民利益至上为价值宗旨,以人民幸福感、获得感的增长为努力方向,以人民满不满意作为考量工作的评判标准。

  2.权力监督目标群体:聚焦“一把手”、“关键少数”等领导干部群体的监督

  新时代的权力监督实施监督全覆盖,监督范围是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所有拥有公权力人员的全覆盖,重点做好对“一把手”、“关键岗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聚焦“一把手”“关键少数”领导干部群体是因为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等重大权力,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排头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首在治吏”“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

  加强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着重抓好“一把手”“关键岗位”干部权力监督,规范其依法依规为民行使权力,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促进意义。“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用一贤臣则群贤毕至”。反之,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巨大的权力,如果不能依法规范行使权力、为民行使权力,在工作中产生权钱交易等寻租行为,在经济发展上将对国家、人民产生巨大损失,在政治生态上将产生恶劣影响,挫败当地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同时也会降低政府的公信力。

  3.权力监督方法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多种监督方式协调统一

  完善党的监督制度体系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要运用有效监督方式促进制度执行。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多种监督方式协调统一形成合力是权力监督的方法论,是将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以党内监督为主,发挥民主党派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科学灵活运用监督方式促进监督融入治理,首先要坚持党内监督为主导,以党内监督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先进性、引领性。各级党委(党组)肩负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监督主体责任,要积极推动自我监督、自我革命,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确保党的纯洁性。其次促进多种监督方式形成合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是新时代四大监督方式,而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也是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方式。发挥多种监督方式的协调统一是党内监督的有益补充。多种监督方式优势互补、统筹衔接、持续发力才能充分发挥监督效能。

  4.权力监督制度保障:不断健全权力制约与监督体系

  制度建设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性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建党同时发力。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权力实施监督,要扎紧制度的笼子”。

  健全监督制度体系,一是要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党和国家不断健全监督制度体系,做好制度建设顶层设计。截至2022年6月,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3718部。十年来,共制定修订中央党内法规156部,占现行有效中央党内法规的70.5%。二是要注重制度贯彻落实,实现制度效能转化。制度只有有效运用到实践中,取得治理实效才真正发挥作用。习近平十分注重制度执行。他指出,只有“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才能确保权力监督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避免制度形同虚设和“稻草人”现象。

  5.权力监督执行保障:锻造一支德才兼备、清正廉洁、敢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纪委监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体,监督百官之官,神圣使命在肩的同时,监督别人也要接受外界的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二次纪委会议上指出:“强化能力建设,发扬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增强斗争本领,打造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锻造纪检监察铁军队伍,一是要坚持“德”字为先,以德铸魂。党和国家选拔干部的标准是“五湖四海,以德为先”。拥有良好的品德、正确的价值观、坚定的政治立场、勤政务实、清正廉洁是纪检监察干部的首要素养。二是要掌握扎实的纪检监察理论知识。随着监督范围的扩大,纪检监察干部肩负对各领域、各行业监督执纪职责,在工作过程中既要了解熟悉纪检监察法规、办案程序,又要了解党和国家在各领域的政策,督促在各领域贯彻落实。因此,要做到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做到本领过硬。三是要拥有斗争精神,斗争勇气,在监督执纪中敢于亮剑。面对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复杂形势,以及涌现出的新型特点,纪检监察干部要迎难而上,敢于亮剑、勇于监督,用动真碰硬体现担当作为。

  【作者:程晓平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河南省廉政理论研究中心 本文是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一般项目《新时代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制度优势和效能提升路径研究》阶段性成果】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