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欢:乡村数字治理能力提升策略探析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3-11-22 09:33

  数字化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助推器。数字技术融入乡村治理,既有利于在各治理主体之间搭建连接通路,促进多元主体间的有效互动,也能够消除部门间的壁垒,推动乡村治理从碎片化迈向整体性治理,还有助于解决基层点多面广线长和人少事多的社会治理和管理现状,减轻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负荷,对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推动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提升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

  提升治理主体数字素养与技能,确保乡村治理主体在场。数字素养与技能是数字时代学习工作生活应具备的数字获取、制作、使用、评价、交互、分享、创新、安全保障、伦理道德等一系列素质与能力的集合,是治理主体参与乡村数字治理的必备素质。一方面,提升治理主体对数字化治理的认同感。依托抖音、微信、微博等数字化平台,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介,以及广播喇叭、黑板报、条幅、茶话会、民众体验活动等方式开展数字乡村治理的舆论宣传,使治理主体意识到数字技术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和效益转化能力,鼓励治理主体树立数字治理的意识,主动将数字技术应用于乡村治理。另一方面,增强农民使用数字技术的技能。组织开展数字化设备基本操作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通过线上课程、专家讲座等方式培育治理主体的数字技能。针对村庄发展和农民的实际需求规划开展数字治理实践活动,使治理主体在参与乡村数字治理的实践中增长数字技能。尤其需要重点关注使用数字技术受限的乡村老龄群体,可以通过干部结对帮带等方式对其进行“手把手”教学,助力老年群体应对数字乡村治理参与过程中的种种困难。

  夯实信息基础设施与平台建设,强化治理技术支撑。乡村数字治理的基本前提在于强力的技术支撑,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是推进数字乡村治理的重要先决条件。一要加强财政的倾斜力度。加大对数字乡村治理的资金投入比重,建立健全资金投入机制,引导资金在数字乡村治理中合理配置与流动,为乡村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保障。同时,对落后的农村地区给予特殊关照,将各种资金、技术等适度向偏远的、数字化薄弱的乡村倾斜。二要加快乡村网络技术的建设。实现乡村光纤和5G网络的全覆盖,提升网络速度,降低上网收费,实现乡村数字技术的全方位升级,构建数字化治理的硬件基础。同时,引入人工智能、智能化农机设备、冷链等数字技术,推动传统设备的数字化升级与转型。三要开发与完善乡村治理数字化的省级综合平台。打造集民生保障、党建、政务公开、农村救助保障、健康服务、数据采集等村级公共服务内容于一体的网站或应用软件,将县级政府、乡镇政府、村“两委”以及普通村民容纳进来,更好地共享信息资源、保障民生、方便村民日常生活。

  丰富数字乡村治理内容组成,提升数字技术的覆盖面。乡村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包含多个方面的内容。提升乡村数字治理能力,需要树立整体性、系统性思维,提升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覆盖范畴。一是重点关注民生保障领域数字化应用。加快民生保障领域的数字化转型步伐,将农村救助保障、经济补贴投入、教育、医疗、就业等服务内容纳入数字乡村治理范畴,提升民生保障的便捷化水平,使“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逐渐成为现实。二是推进乡村治理要素全领域数字化。持续推进乡村数字化建设,在实施与开展乡村建设中的各项工作时,融入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等信息技术,推动数字技术覆盖数字监督、综合治理信息化、智慧党建、“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医疗”、智慧养老等诸多场景内容,实现数字技术与乡村治理要素全领域的深度融合。三是完善乡村政府治理体系。将数字化公共服务水平作为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指标,明确乡村治理的目标在于实现乡村善治,让农民过上好日子,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满足农民的利益诉求。

  构建乡村治理整体协作机制,实现多元主体共治。数字乡村治理是多元主体依托于数字技术而形成的新的治理格局,构建数字乡村治理体系需要打造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整体协作机制。一是促进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数字治理。基层政府应充分发挥社交网络的作用,通过舆论引导村民主动参与乡村治理,及时、主动把村务决策、财务收支、工程项目建设等村级事务的相关情况通过互联网、户外LED屏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并对村民在参与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及诉求快速作出反应。二是吸引外部资源。制定开放的乡村发展战略,加强与外部的合作交流,吸引外部的社会组织、企业、资源流入乡村,带动乡村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三是加强部门间合作。打破部门之间的壁垒,建立部门协同治理的合作机制。以阶段、事务等内容划分数字治理范畴,推进村级公共服务的线上运行。构建数据共享与开放的标准,促进部门之间数据资源的交流。四是加强区域间协作。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功用,加强村庄之间、乡镇之间、县城之间的联合,整合各地的优势资源,减少短板,促进各区域间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共同发展。

  【作者:邓欢  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 本文系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23年创新工程重大项目“构建数字化社会治理体系的河南实践研究”(23A05)的阶段性成果】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