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特别”: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重要论述的显著特征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3-12-25 14:34

  在举国上下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过程中,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著作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鲜明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格局宏大,内涵丰富,意蕴深邃,逻辑严密,始终坚持一个立场、一条主线、一套观点,凸显了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的高度统一。结合个人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我感觉可以用“六个特别”来概括和总结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重要论述的显著特征。

  一是政治意识特别强烈。在正定,习近平同志把“政治上是不是敏锐,工作上能不能创新”作为考察干部的标准,指出“共产党人是有鲜明的立场的,支持什么,反对什么,旗帜要鲜明,特别是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要明朗”。在福建他强调“我们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都决定了我们不能容忍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我们的目标是:既要发展经济,又要廉洁的政府、清明的政风……反腐败,讲廉政——我们别无选择”。在浙江他指出“小事当慎,小节当拘,确是对领导干部的金玉良言。每个领导干部都应慎独慎微,从小事小节上加强自身修养,从一点一滴中自觉完善自己,懂得是非明于学习、境界升于自省、名节源于修养、腐败止于正气的道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他强调“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党的建设就要跟进到什么阶段”。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擘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体现出从政治上从严管党治党的高度自觉。由上可知,作为学校中层正职,要自觉做到“廉洁奉公,树立新风”,首先必须突出政治建设,树牢政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一个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是问题导向特别鲜明。习近平总书记始终以实事求是的精神直面矛盾和问题,以矢志如钢的胆识推进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在正定工作时,面对党内存在的问题,习近平同志指出,不正之风“严重破坏党的组织原则,干扰和破坏党和国家政策、法令以及各项规定的执行,破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破坏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败坏党的声誉,发展下去就会腐蚀党的肌体,毁掉一批干部,误国误民,其害无穷”。在福建工作时,他强调“我们党已是在和平时期执政了40年的党,脱离群众的危险比之战争年代大大地增加了,而脱离群众对党、对人民可能产生的危害也大大地增强了”。在浙江工作时,他告诫领导干部“权力用得好可以用来干大事,为人民谋利;用得不好就会被污水沾染,有时不知不觉之中就会陷入了‘温水效应’之中”。党的十八大后,针对“四大考验”的长期性、复杂性,“四种危险”的尖锐性、严峻性,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我们就越要增强忧患意识,越要从严治党”,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这些都启示我们,在筹建河南电子科技大学的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问题意识,对标对表,深入查找生均占地面积、教学行政用房、教学成果奖突破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并大力弘扬“四千精神”,尽快弥补上述短板与不足,早日实现更名大学的宏伟奋斗目标。

  三是担当精神特别执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该担当的责任必须承担”,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在正定工作时,他主持研究制定了《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六项规定》,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在福建工作时,他指出“共产党人是有信心承担起廉政建设的历史使命的,这种信心建立在服从真理和为真理而奋斗的每一个实际行动上”。在浙江工作时,他强调“领导干部是作风建设的主体”“应自觉承担起作风建设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努力做良好风气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营造者”。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制定中央八项规定并带头执行。从当前我校面临的形势看,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必须勇于担当作为,强化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的主体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无论是一个干部还是一个单位,只有作风硬朗、纪律严明,人人争做良好作风和严明纪律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营造者,才能无坚不摧、无往不胜。对于正处于筹建河南电子科技大学关键时期的我们而言尤其如此。

  四是治党举措特别务实。在正定工作时,习近平同志直面领导班子建设现状,要求切实解决好四个问题:一是解决好政治路线、政治立场问题;二是解决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问题;三是解决好党的组织生活不健全、不正常问题,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四是解决好班子涣散、软弱问题,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抵制、纠正不良倾向和歪风邪气。在福建工作时,他强调“建立一整套系统、全面的制度以制约和监督权力的使用,这是杜绝腐败的根本性措施”。在浙江工作时,他要求“不断强化‘不能为’的制度建设、‘不敢为’的惩戒警示和‘不想为’的素质教育,努力把反腐倡廉的工作抓实做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从制定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开始,大刀阔斧整治“四风”等突出问题,标本兼治防治腐败,建构了系统完整的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引领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持续向善向好。作为一名直属党组织书记,我也应该通过深入基层广泛调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扎实做好学院党建工作,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五是人民立场特别坚定。在正定工作时,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如果党风不能根本好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不能认真贯彻执行。不正之风不纠正,还会挫伤群众积极性、降低党的威信,就要背离民心”。在福建工作时,他强调“敢于公开接受群众的批评监督,正是我们共产党人有力量的表现,也是我们实践自己宗旨的具体表现”。在浙江工作时,他嘱咐领导干部“要真正在思想上解决‘入党为什么,当‘官’做什么,身后留什么’的问题,牢记‘两个务必’”。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伊始,就庄严承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强调“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全党同志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这些论述彰显了总书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赤子情怀。作为一名高校领导干部,就当前而言,坚持人民立场就是要把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与学校发展有机融合,点面结合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实招谋实策,回应师生关切,解决师生期盼,增强师生的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

  六是实践旨归特别明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的最后一个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具有明确的实践旨归。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别于其他理论的显著特征。作为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的马克思主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重要论述也具有明显的实践旨归。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重要论述立足实践基础、坚持实践取向,运用实践思维、贯彻实践标准,注重实践效果、尊重实践检验,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这一理论品格,成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重要论述的显著特征。为此,我们要尝试转换以往的研究思维和方式,聚焦于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重要论述的普遍性和每个地区、每个领域、每个行业的特殊性结合起来,从理论与实践两个维度深入、具体、前沿地探讨其本质属性、显著特征、方法要求等,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重要论述的研究提供新角度、新思路、新路径,拓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新领域。

  (作者:卢晓勇 单位:中原工学院 )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