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浩:推动佛教中国化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3-12-29 09:27

  佛教在公元前六世纪到五世纪产生于古印度,经过原始佛教、部派佛教和大乘佛教三个阶段发展,在两汉时期传入中国,经过了漫长的本土化和中国化过程,也就是经过东汉、三国、两晋时期、东晋十六国时期和南明朝时期,最终到隋唐时期形成不同的佛教宗派。佛教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逐步实现中国化的,佛教实现中国化不只是佛教义理的本土化,还是佛教在中国开宗立派的过程。形成中国的佛教宗派,标志着佛教中国化的完成。此后,中华佛教成为具有中华文化特色的佛教形态,同时也进一步完成中国化的历程。

  一、 佛教中国化的内涵特征

  佛教中国化是佛教自身机制的体现,除了受政治、经济、文化等影响,佛教自身就有中国化的内在动力,就是说佛教能够自我调节、自我组织。在佛教教义中,就有普度众生的内容。为了能够方便救世、通权达变,灵活引导众生走向解脱之路,佛教必须同各地的文化相结合。因此,佛教中国化是佛教自身理论特征的再现。比如,在初期大乘经典中,《法华经》主张以善巧方便普度众生,《摩羯经》也倡导善巧方便。佛教传入中国后,中国的高僧大德也以善巧方便智慧翻译佛教经典,推动实现佛教中国化,比如道安大师主张用权变之法翻译佛经,推动了佛教的中国化。

  (一)佛教教派中国化

  佛教中国化过程中,形成了汉地佛教、藏传佛教和傣族佛教。河南佛教主要是汉地佛教,也就是汉化的佛教,佛教的汉化主要指佛教教义和佛教礼仪制度的中国化。佛教中国化的根本,是佛教义理的中国化。佛教中国化主要包括佛教的儒学化、老庄玄学化和方术灵神化,满足了不同层次人民的需求。比如,佛教的儒学化是为了让佛教不与政权和意识形态相冲突,佛教的老庄玄学化是为了能够融入传统文化,佛教的方术灵神化是为了满足一些人的猎奇心理和下层人民的精神需求。可以说,佛教中国化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佛教在中国的传播,并促进了佛教与传统文化的融合。

  佛教宗派形成过程中促进了佛教的中国化,各宗派之间带有很强的排斥性,目的是实现自宗自派的整合,传统创宗立派突出了宗派之间的差异。近代佛教的中国化表现在促进各宗派之间的对话与融合,在义理层面走向统一,在态度上则走向封闭,由佛教的教化功能转向宗教信仰功能。佛教的中国化并没有违背佛教的基本教义,只是把佛教精神与中国传统文化有机结合起来了,并促进中国传统文化的创新发展。有些佛教教义用中国化的语言和方式表达出来,既不同于中国的传统文化,也不同于印度的佛教文化,但没有违背佛教的基本教义和观念,这一方面说明佛教文化与传统的儒家、道家文化存在相通共同之处,也说明了中国传统文化具有极大的包容性。

  (二)佛教教义中国化

  佛教传入中国后,必须以中国文化诠释佛教文化,以中国文化的样态显示佛教义理。佛教文化与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相结合,与中国本土的道教和民间宗教相融合,扬弃一些印度文化因素,借鉴中国传统的儒道文化,形成中国化的佛教宗派。特别是中原的汉传佛教,独具中国特色和民族特色,与儒家、道家并立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大支柱。印度外来佛教必须与中国本土文化相结合,适应中国传统文化,必须对其内容、形式进行全面的创新改造,才能够在中华大地上生根发芽。对于中国文化来说,必须具有包容性,吸取外来佛教文化的思想成果,为我所用,才能够实现佛教中国化。在对佛经的翻译中,借用了大量老子、庄子的语言词汇,利用玄理比附佛家学说,试图使佛教在中国传播并被接受。翻译佛经的时有意无意的歪曲,实际上是为了实现佛教中国化的需要。随着人们对佛教义理的认识,有些误解和曲解受到批判和淘汰,实际上又使佛教进一步中国化。

  (三)佛教信仰形式中国化

  有些中国知识分子杜撰伪造佛教经典,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佛教精神,反映了中国人通过改造、修补、创新外来佛教满足自身精神需求的目的,是佛教中国化的体现,也是中国佛教摆脱外来经典束缚所做的努力,是中国化佛教自主发展的表现,也是实现佛教中国化的重要途径,显示了“为我所用”的态度。杜撰佛教故事是基于中国民间信仰的实际需要,这也成为中国化佛教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动了佛教的中国化。佛教自传入中国之日起,就开启了中国化的历程,也就是适应中国的社会环境、思想传统甚至服务于宫廷政治。佛教传入中国后,与中国的中央集权制度结合在一起,历朝历代对待儒、佛、道采取三教并立的策略,给予佛教提供土地、山林和经济支持,保护佛教活动,使其接受世俗政权保护和管辖,并发挥以教扶政的社会作用。佛教依附于王朝世俗政治,并得到皇室和士族知识分子的支持,推动促进了佛教的中国化进程。历朝历代都把佛教纳入政权管辖之下,适应世俗统治要求,发挥佛教祈福消灾、礼敬长辈、和谐社会的功能。

  (四)佛教信仰载体中国化

  佛教在中国创宗立派过程中,出现了佛教信仰主体的中国化。随着印度佛典翻译成中国文字,中国的信众接受和理解了佛教信仰。随后,佛教向中国逐步传播,并受到中国传统文化、民间习俗文化的影响,形成中国本土特色的佛教信仰体系。不但有佛教学者和信众用文字表述的中国化的佛教,也有佛教建筑、雕刻、绘画、音乐等艺术表现的佛教中国化形式,不但出现了信众对佛的崇敬、理解,知识分子、民间对佛教的信仰也十分盛行,甚至政府对佛教的信仰也十分盛行,出现了大量的佛寺,这些佛寺与中国传统的寺庙、宗祠、祠堂有类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供奉各种佛像也与中国传统的神灵有相似之处。佛教在中国依附于神仙方术得到传播,佛教初期传入中国的时候,与黄、老并列被人们信仰、供奉,这也是佛教中国化的体现。

  (五)佛教信仰民间化

  佛教中国化还伴随着佛教的民间化,由于传统中国绝大多数人不识字,能够精通佛理的人少之又少。佛教传入中国后,要面临下层民众及其下层文化,中国的下层文化或民族文化对佛教的某些方面加以吸收改造,使其成为中国民间文化的一部分。下层民众宗教信仰带有功利性,主要为了工作顺利、赚钱养家、发财致富、祛病消灾、子女平安等,佛教进入中国之后,与一些神人方术,占卜问卦、治病疗病、观察天象等相结合,在民间站稳了脚跟,为佛教的传播奠定了基础。这也使得中国化的佛教浅显易懂,深入民间。一些民间人士把佛教中的故事改编成文学形式,或者为了吸引民众传播教义,把佛教经典中的故事加入一些民间故事,形成了生死轮回、因果报应等的观念,成为中国民间文化民俗文化民间信仰的一部分,比如民间信仰的观音菩萨就是来自佛教,人们企图通过向观音菩萨求助获得世俗的福报。再如中国的关羽由于受人尊敬,中国化的佛教便把他奉为伽蓝菩萨。佛教的民间化、通俗化是佛教中国化的重要途径。佛教中国化的另一个特征是汉族僧人日常生活的民族化。佛教传入中国后,由于气候寒冷,便制作了法衣,从中国化的佛教的穿戴来看,佛教已经实现了日常生活的中国化。佛教中国化的另一表现形式是佛教教徒的吃素。在原始佛教戒律里面,并没有禁止肉食。佛教最初传入中国的时候,也没有特别强调吃素。到了梁武帝时期,强迫僧尼一律吃素。于是,吃素成了中国化佛教的一种传统习惯。印度佛教一般不住在大城市和村落里,而是住在旷野里,中国化的佛教则在城市里传播,出现了中国式的宫殿寺院。中国佛寺虽然也有在山林之中,但更多的寺院都在大都市里,寺院规模宏伟,金碧辉煌。

  二、积极引导佛教中国化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佛教中国化是一项系统复杂工作,必须稳中求进,防止一刀切,既要总揽大局,又要做实做细,周密计划,精心组织,稳重推进。在思想文化、政策规划引导等方面为佛教中国化创造条件。在历史上,佛教经过了长期、复杂的中国化过程。在当前条件下,主要是引导佛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与中国传统文化相融合。

  (一)积极引导佛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有人认为佛教已经中国化了,没有必要再进一步中国化,这是对佛教中国化的误解。在现阶段,一些佛教、一些人打着佛教旗号,利用佛教影响挑拨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危害国家安全,造成恶劣影响。因此,要传承弘扬佛教文化中的积极成分,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佛教积极作用、防止消极作用,反对一些人利用佛教信仰危害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和社会秩序。一些佛教信仰发展滞后,一些佛教界人士思想落后、寺庙管理模式保守,不愿接受新信息、新思想、新理念,与时代步伐相脱节。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就要赋予佛教新的时代内涵和时代理念,展现佛教的新形象、新气象,发挥佛教服务社会、履行社会责任的职能,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社会公益,促进社会建设。发挥佛教界人士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佛教中国化要适应时代进步要求,在佛教教义、礼仪等方面充实新的时代内容。不以宗教名义干预国家司法、行政、教育和社会事务,特别是防止佛教被境外敌对势力利用。积极引导佛教同社会主义相适应,处理好党和政府与佛教的关系、社会与佛教的关系、不同宗教与佛教的关系、中国佛教与外国佛教之间的关系、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团结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和全国人民一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努力奋斗。

  (二)引导佛教界人士及信众遵纪守法

  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在佛教领导班子建设上,注重政治上可靠、工作上高效、作风上民主,培养一支质量过硬,作风优良的教职人员,培养一批高僧大德推动佛教中国化。加强佛教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在佛教界积极宣传法制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做到尊法守法。加大中华传统文化进寺庙活动,办好佛教院校,培养一批精通佛教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人才。加强佛教人士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严惩违规人员,引导信教群众讲大局、识大体、讲法治、讲科学。加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做好佛教教义的中国化,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团结佛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挖掘佛教教义中符合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加大宗教思想建设成果转化运用,使佛教内容形式符合时代要求和现代理念。支持寺庙引入现代管理制度和管理理念,实现民主管理、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引导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遵守社会公德,抛弃陈规陋习。落实寺庙监督管理政策,实现佛教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打击神秘性、迷信性佛教活动,支持宗教界与时俱进,引导改革佛教中与现代生活不一致之处。

  (三)引导佛教与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相协调

  佛教文化是文化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佛教文化资源丰厚,佛教旅游景点较多,围绕寺院进行的旅游观赏、考察、参观学习体验等,促进了佛教旅游业的发展,同时也使一些人获得心灵的安慰和满足。佛教中国化要有益于推动经济、社会、生态等的发展,改善当代人的生活质量,促进佛教文化保护传承,为子孙后代留下丰厚的文化资源,为传统文化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为华夏文明的传承延续提供佛教理论支撑,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文化支撑。佛教在历史上与中国的儒家文化、道家文化相互融合补充,对中国传统文化产生了积极重要的影响,在现阶段,要引导佛教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现代社会相适应,倡导积极的审美观、生态观、和谐观,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四)加强教育和引导,维护河南佛教正信正行

  第一,宗教事务部门应引导教职人员正信正行,反对迷信;教职人员应教育信众、香客和游客了解哪些属于正信佛教,哪些是迷信活动。第二,在寺庙居住或工作的和尚、尼姑和居士要引导信众文明进香,不得以任何手段骗取香客、游客钱财;教育信众遵守国家法律、坚持正信。第三,旅行社及导游应该具有环保意识,教育游客保护生态环境,不乱扔垃圾;还应该引导游览寺庙的游客、香客远离迷信,倡导正确积极的信仰,做好人,做善人。第四,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光盘、网络等宣传保护宗教活动场所环境的重要性,宣传迷信活动的危害,引导群众遵守国家法律;监督不文明旅游、危害寺庙环境卫生的行为,并及时曝光不文明行为。第五,宗教事务部门、寺庙高僧大德及管理人员应相互交流和配合,采取积极有效的维护寺庙场所环境的措施;在国家法律和佛法之间找契合之处,探讨坚持正信、反对迷信的具体措施。

  (五)强化管理和专项治理,打击河南佛教迷信活动

  第一,宗教事务部门应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寺庙场所进行专项治理,除了对违法行为进行排查,还应对活动场所的公共卫生进行监督,打击迷信活动,维护正信佛教;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第二,依法处理借弘扬传统文化的名义敛财的行为;对诱导信众和游客高价烧香、骗取钱财的非法宗教活动进行整顿;对求神、抽签、算卦、占卜的迷信活动进行取缔。第三,宗教事务部门应同文化、卫生、城建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交换意见,形成共识,共同整治影响城市卫生、城市形象的寺庙场所和迷信宗教活动;对于情节严重的,应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持市民正常的生活环境。第四,要求宗教部门的干部、佛教协会对寺庙场所的公共卫生和生态环境负责,对于已经污染的场所,应当限期治理;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治理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依规依法给予处罚。第五,依据《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要求》、《宗教活动场所燃香安全规范》和《燃香类产品有害物质测试方法》等标准,对生产燃香的安全性、污染程度等进行监督管理,取缔不按标准生产的企业;对燃香的销售环节进行监督,查处假冒伪劣产品。

  【作者:赵志浩,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宗教研究所副研究员 本文是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抵制宗教激进思想渗透研究”(项目编号:23A14)阶段性成果】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