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绍梅:国外以“包容性增长”来化解社会利益矛盾的思路探析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3-12-31 16:46

  从国际上看,社会利益矛盾是所有国家在进行现代化的进程中都不可避免的一种矛盾形式,也是不得不共同探讨的社会难题。如何化解社会利益矛盾,国外的一些执政党和政府已经做过大量的研究和探索,大都认同“包容性增长”模式。“包容性增长”是一个舶来词,是亚洲开发银行于2007年8月首次提出的。按照亚行的解释,“包容性增长”主要有两个要义:一是科学增长、和谐增长,实现天人合一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二是“社会包容”(“Inclusive Growth”),即公平合理地共享经济增长,以消除社会阶层和群体之间的隔阂。探讨和学习国外的一些成功做法,可以为我们有效防范和化解人民内部利益矛盾提供经验借鉴和有益启示。

  一、国外关于社会利益矛盾的理论研究

  1.国外社会利益矛盾理论形成的现实和理论基础

  国外关于社会利益矛盾的研究,主要融合在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的研究成果之中。什么是社会冲突?美国社会学家科塞(L.A.Coser)解释说,社会冲突就是社会各群体对经济、政治、文化等资源利益分配上的争斗,包括稀缺的地位、权利和资源以及价值观、信仰等,可分为直接涉及价值观、信仰的利益冲突和不涉及价值观、信仰的利益冲突。西方社会冲突理论于20世纪60年代后期正式形成,并在西欧和美国很流行,引起欧美社会学界巨大反响,而且西方的古代哲人对冲突思想的研究起步很早。早在19世纪末,他们就开始对社会中大量存在的社会利益矛盾和冲突进行深入的思考和广泛的研究,逐渐形成了结构功能主义与传统冲突论。这两种社会学流派都认为未来的美好社会应该是处于人人平等、和谐相处、井然有序的状态,但是对于这种状态应该是一直处于“常态”还是“非常态”存在不同的观点和看法。结构功能主义从静态的角度来分析社会,认为社会是由规范、价值和公共道德联结在一起的聚合体。在这个聚合体中,社会结构中各部分在规范、价值和公共道德的共同作用下,处于一种有条不紊、静态平衡的状态。而传统冲突论则主要强调的是社会不协调的一面,认为社会是个动态的系统,处于绝对的不均衡之中,无时无刻不在移动变化,社会不协调和冲突是社会变迁的根源。

  2.西方现代冲突论的主要观点

  (1)不涉及基本价值观、信仰等的社会冲突具有建设性功能。德国社会学家格奥尔格·齐美尔认为社会是一个包含有吸引和排斥、协调和冲突以及爱和恨的统一体,完全和谐稳定的社会是不存在的。而社会冲突则是诸多利益的反映,也是社会行动者本能的反映,能够促进和整合社会有机体的和谐和统一。美国社会学家科塞很认同齐美尔的这一观点,但是,他对社会冲突的内涵重新作了规定,把社会冲突中是否含有价值观、信仰的因素作为界限,认为社会冲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仅仅对稀少的地位、权力和资源分配上的斗争,另一种则是包含有价值观、信仰的对稀少的各种资源的争斗。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对社会学的重大贡献就在于,他提出了著名的“安全阀理论”,肯定了社会冲突存在着建设性的功能。科塞也积极肯定了“安全阀理论”对社会建设的正功能。

  (2)现实性冲突与非现实性冲突皆源于利益冲突。科塞受齐美尔冲突论的启发,进一步发展了冲突理论,并根据社会冲突的基本特征,认为社会冲突有的表现为现实性冲突,有的表现为非现实性冲突,提出非现实性冲突的根源来源于现实利益的受损以及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而产生的怨气。

  (3)社会在内部冲突和外部冲突的循环过程中保持动态平衡。科塞认为社会中还存在内部冲突和外部冲突。内部冲突主要是发生在本群体内部的利益冲突,外部冲突主要是指群体之间发生的冲突。一般而言,当社会利益冲突出现时,社会群体内部会不断地进行权力和利益的再调整,社会总体上会趋于一个相对稳定与和谐的状态。但是,这种状态往往是短暂的,因为权利的重新调整和分配,也是准群体之间流动制度化的过程,和谐中潜伏着冲突的危机。

  二、国外以“包容性增长”来化解社会利益矛盾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化解社会利益矛盾,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追求。从国外理论研究的情况来看,伴随着西方工业化和现代化的推进,一些国家的社会利益矛盾和冲突时而加剧、时而缓和,但大都是社会各群体之间相互争夺各种资源的结果,是这一时期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等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从世界各国发展的现实经验来看,社会利益矛盾集中爆发的时期,往往是在从中等收入国家迈向高收入国家的过程中,没有顺利实现转型而陷入经济增长回落或长期停滞的“中等收入陷阱”的历史阶段,换句话说,是在增长过程中出现包容性不足的阶段。如何化解利益矛盾,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对每一个国家而言都是一个挑战。从世界银行显示的数据看,世界只有十几个经济体比较成功地化解了本阶段的社会利益矛盾,避开了中等收入陷阱,主要是欧美、日本、新加坡和韩国等。而从这些发达经济体的成功经验来看,他们大多在本土采取了“包容性增长”的矛盾化解措施。

  1.依据国情创新体制机制,建立统一的国内大市场

  欧美发达国家是最早一批跨过“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但是,从其发展历程来看,这些老牌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经历过现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正在遭遇的努力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历史阶段,即经济经过一段时间的高速增长后经济社会进入滞胀和矛盾高发的时期。例如“一超”美国,在19世纪60年代中期经历了“二次工业革命”之后国内工业产值一跃成为世界第一。但是,与此同时,美国也产生了一大批工业和金融巨头——如洛克菲勒、卡内基、摩根、福特,垄断了大量的经济资源,使美国社会结构出现了严重的分化,占全美家庭总数不到1%的百万富翁家庭,却控制了社会10%以上的财富,那时的美国正处于类似“中等收入陷阱”的历史阶段。面对当时需要解决的少数人垄断着经济权力的问题,美国宣布实行自由企业制度和自由放任政策,开始摆脱欧洲大陆的各种桎梏,给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以创办企业的机会。为了鼓励万众创业,美国给创业者设置的门槛很低,很简单的手续就可以开办一个企业,企业的运作也没有太多的规则。同时,为了保证自由企业制度的顺利实施,媒体还会对政府与企业的运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法律中是否存在漏洞,以便立法机构和行政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弥补,其目的就是使大批的移民通过创办企业能够在很短时间内归化为美国人,在本地安家立业。同样,西欧各国为规避“中等收入陷阱”,也对经济政策进行了调整,阻止集中或垄断,对不平等竞争进行了约束,为市场的顺利运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也正是如此,西欧各国在20世纪50、60年代普遍经历了经济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社会也出现了暂时的稳定与和谐。

  在东亚地区,日本是最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日本早在1968年GDP总量超过西德,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然而,其人均GDP仅排在世界的第二十位。为成功规避“中等收入陷阱”,日本及时进行了体制改革和创新。日本政府开始强力打压财阀集团,冻结了许多大财阀的财产,并陆续解散一些财阀家族,并颁布了相应的制度阻止这些财阀的东山再起。韩国也是一个顺利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规模比较大的经济体。和日本的一些做法类似,韩国对当时的国内财阀集团进行了强力打压,将产业政策方向从过去的政府扶持转向政府引导和激励,提高企业自由竞争能力。

  2.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尽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日本和韩国等国家之所以能够顺利地跨越了“中等收入陷阱”,其中还有一个决定性的因素就是他们当时看到了世界经济格局发生的重大变化,并顺应新一轮技术革命,大力推进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此,韩国适时地提出了“科技立国”和“设计韩国”战略,加大财力投入,尤其是加大对研发的财政投入,实现对本国的传统产业进行升级改造和对本国文化产业的自主设计,推动经济由低成本优势向创新优势的转型。日本为了较快实现转型升级,更是在“技术立国”“文化立国”上下功夫。为赶超欧美国家,日本非常重视“产官学”相结合,引进欧美工业技术并不断进行消化吸收和改造改良,尽快为自己所用。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更加重视基础性和创新性研究,制定了“科学技术创造立国”战略,加速培育科学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使日本的科技进步真正从“模仿时代”进入了“创新阶段”。

  3.注重社会包容,构建系统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

  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曾概括了近代以来人类走向社会和谐的途径,他在其名著《历史研究》中专门设有一节内容来分析不同国家寻求走向社会和谐的不同途径,例如北美模式、西欧模式。但是,不管是哪种模式、哪种途径,具体分析来看,这些跨进高收入国家行列的国家基本上都拥有一个共同的价值理念就是社会要包容。以当时的美国为例,面对大量的社会问题,及时进行了社会改革,调整了利益格局,强化了社会参与,改善了社会结构,使美国实现了从原始资本主义向福利资本主义的社会转型。西欧国家吸收二战前的经验教训,为了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减少劳资矛盾带来的社会动荡不安,无论是从宏观政策上还是在化解矛盾的微观机制上,都在尽量减少社会各阶级之间的差距和对立。在日本,1960年池田内阁推出了“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在城乡居民收入和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上适时调整各种政策,促使城市和农村发展一体化,实现区域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均衡发展,在教育、医疗、居住、劳灾和看护等方面实施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福利体系,为后来的经济衰退提供了足以抗衡的力量。

  三、国外以“包容性增长”来化解社会利益矛盾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从国际上看,任何一个国家在转型发展中都会面临一系列社会利益矛盾,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关键是如何看待和应对。从国外应对“中等收入陷阱”的成功做法来看,积极主动,科学应对,就可能化解风险,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被动改革,盲目应对,就会陷入“中等收入陷阱”而难以自拔。一个国家是否陷入“中等收入陷阱”没有绝对的必然性,但是都存在一定的可能性。早在2004年党中央就依据国际经验和我国国情,前瞻性地识别到我国可能会出现的两种情况:要么是经济持续快速增长,顺利实现工业现代化,成功迈过“中等收入陷阱”;要么是经济发展下滑,社会出现两极分化、就业困难、生态恶化,各种矛盾交织叠加等问题。为防止和避免后一种可能性,党中央及时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和问题,使我国的经济社会持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1.系统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世界上已经跨过“中等收入陷阱”的高收入经济体,无一例外地顺利实现了发展方式的适时转变,而以巴西为代表的拉美国家和以菲律宾为代表的东南亚经济体,恰恰相反,因没有及时完成发展方式的转型而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发展转型的关键是发展理念、发展方式的转变。目前我国正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国务院也正在大力推进“十四五”规划纲要,从更加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等方面,系统性地整体推进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转变。

  2.大力推动发展本土创新型经济

  高收入经济体,例如美国、英国、德国等,在规避“中等收入陷阱”时都对本国的绝大多数产业进行了创新,同时还引发了其他欧洲国家竞相追赶并模仿。只有创新才能带来经济的转型、产业的升级,才能实现“低物价价值”向“高物价价值”转移。我国若推动多领域产业创新,也会带动整个经济马车前进。但是,目前我国的本土创新每年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还不高,急需一场大规模本土创新来帮助实现产业的升级和经济的转型。我们应向日本、韩国等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国家学习,加大在科研领域的投入力度,加强对人才与核心技术的培养,大幅度提高劳动力素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同时,我们也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吸取他国经验的基础上,探索适合自己的本土创新发展道路。

  3.积极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收入分配体制和社会保障体系

  一些国家进入中等收入行列之后,高度重视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问题,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尤其是美国、英国等国家建立民生保障体系的时机和做法对于我国具有一定的参照意义。面对1929—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美国在1935 年就适时地制定了《社会保障法》,开始建立系统的民生保障体系。英国则是从 1945 年开始建立系统的民生保障体系。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在人均收入和公共财力上,我们目前也早已超过了 1935 年的美国和 1945 年的英国。因而,在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方面,我们不仅要学习借鉴这些国家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而且还要在总体上比他们做得更好。当前,我国在继续保持经济发展向好的同时,需要积极推进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收入分配体系和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做到兼顾发展效率与分配公平,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持续提供内生动力。

  4.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权力边界

  所有没有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市场失灵、政府和市场关系紊乱。合理而清晰地界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边界,实现从汲取型制度向包容型制度的深层次制度转型,有效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转型,这是所有发达经济体的共同做法。当然,这会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方方面面的改革。目前,我国“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给这些改革提供了方向,指明了思路,但是,我国要真正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科学界定好政府与社会的治理边界,还需要系统的理论思考和可行的实施策略。(作者:顾绍梅 河南省委党校科社部教授 )


编辑: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