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桂琴:准确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科学内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提出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伟大理念,并对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作出了重大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了未来发展蓝图,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为专章进行了重点部署。深刻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科学内涵,才能切实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建设落到实处,贯彻到城乡社会治理中的方方面面。因此,有必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视角下,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科学内涵进行准确把握。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全新民主形态
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到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考察时,提出了“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这一重大命题。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全过程民主”理念与形态,是对中国式民主在实践中所形成的新理念新形态的高度概括。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要把“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要构成。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开辟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新境界,该命题形塑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全新民主形态,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展示出我国民主政治的旺盛生命力。
经过长期探索,我们党不断总结民主发展的基本规律。日益完善的制度程序和日趋多样化的参与实践相结合,表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对人民如何当家作主的全新探索。人民民主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全新民主形态,诠释了人民民主与国家意志相统一这一底层逻辑,使得全过程人民民主成功地从价值理念转化为一种扎根于中国大地的制度形态、治理机制和人民的生活方式,使得国家层面的民主与社会层面的民主成功实现有机统一,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实处。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从民主词源来看,基础含义是指人民的统治或人民的政权,蕴含着人民在政治生活中的主体性。民主表现为一种社会管理体制,民主制实质上是“人民的国家制度”,其本身就是一个人民的自我规定。
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展了我国人民民主的建设步伐,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体现,也是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制度的要求。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是结合治理场景把民主实现本地化的过程。我国各地区间区域发展及具体场域的差异性,决定了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在大国治理的基层场景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实现国家治理目标的重要路径,同时也是优化地方治理的重要工具。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一种简单的线性过程,而是充满复杂性互动和地方性调适的过程。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将治理目标转化为现实的动态过程,也是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主体立足城乡治理实践促进目标与需求相融合的过程。实践证明,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中国展示出蓬勃生机和强大生命力,已经成为扎根中华大地的制度形态、治理机制和人民生活方式。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系统工程,它真正地把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实处,通过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调动起广大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历史创造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益,在不断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经济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彰显着民主的力量。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属性
我国的民主是人民民主,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民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民主的本质属性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发展之路。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举的旗帜,彰显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显著优势,为新时代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指明了方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于满足治理需求及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参与感和幸福感具有积极的实践指导作用。在新时代的政治建设上,全过程人民民主构成了政治建设的重大理念和发展战略。我国已建成了较为广泛、全面和顺畅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在我党长期执政的环境下,如何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及持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均是我们今后仍需进一步研究和探索的问题。
全过程人民民主意在真正实践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属性。“我们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多层次制度完善是载体和保证,需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为引领,系统完善城乡社会发展中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多层次制度,包括民众协商制度、群众自治制度、乡镇协商制度等。我们要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同时,也要注意社会协同等其他要素方面的制度与秩序的完善。在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在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过程中,政府—民众全过程互动,人民当家作主贯穿于选举、协商、决策、管理和监督的全过程中。
四、全过程人民民主需对民主的各个环节均进行合理观照
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对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和实践要求作出了系统精辟的阐述,强调“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意味着民主的所有环节一个都不能少,民主的各个环节都要得到合理观照,从而实现将政治过程中的诸多环节予以贯通。一是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较好结合。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作为两种重要的民主形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较好地结合起来。从群众参与民主的实践这个角度来讲,能经由诸多渠道与多样化的途径来行使自身的民主权利,也体现于国家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二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互嵌。人民通过依法有序政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环环相扣、内在统一,形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完整链条。通过召开全国“两会”,代表们群策群力,反映了人民经由代表大会制度广泛实现有序政治参与的形式和内容不断发展。三是拓展民主参与的渠道。由各级党组织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可以看出,党组织的引领是关键,是新时代以来地方案例中党建引领的基本经验。新时期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实现社会和谐目标及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必然,需要加强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在党组织的引领下建构多样、畅通、有序地践行民主的渠道,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地。四是广泛的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需要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通过广泛的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把人民主体性原则落实到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治理的各领域、各方面和各环节,更加切实、更有成效地践行人民民主。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各类论述要以构建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为依归。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学理意蕴丰富,进行探讨并厘清其学理内涵,为深化理论认知和拓展实践应用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已在工作实践指导的层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新时代,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问题研究是党和政府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要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随着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形式和路径不断丰富和扩大,全过程人民民主必将焕发出更为蓬勃的生机活力,为世界和人类政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为我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进一步筑牢民主基石。
【作者:古桂琴,河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 基金项目:2023年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专题项目“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河南实践研究(2023ZT009)”的阶段性成果】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