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社会发展报告(2024)⑱:家庭本位视角下河南乡村治理能力提升路径研究
编者按
2024年1月9日,由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主持编撰的《河南社会发展报告(2024)》(以下简称《报告》)在郑州发布。《报告》内容涉及民生建设、人口发展、社会治理、舆情应对、乡村发展、社会保障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以增进民生福祉为主线,全面梳理了当前河南社会发展的形势特点、热点难点及问题挑战,并对2024年河南省主动适应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提出对策建议。为放大智库声音,增进民生福祉水平、促进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现代化河南建设,大河网学术中原对报告摘要刊发,敬请关注。
今日刊发《河南社会发展报告(2024)⑱:家庭本位视角下河南乡村治理能力提升路径研究》。
一、河南省乡村治理的经验现状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家庭建设的重要性,他指出“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对一个社会来说,家庭的生活依托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在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到,河南省是农业大省,要着力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文章通过参与式观察、半结构访谈等方法,收集河南省乡村在治理实践中的经验,试图通过分析河南省乡村治理的经验,查摆乡村治理体系中的新问题,从而探寻河南省乡村治理的新机制,为乡村治理能力提升提供新策略。
一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民积极参与乡村事务。无论社会如何变迁、农村家庭结构如何变化,“家”始终是连接个人与社会的重要纽带,家庭治理始终是乡村治理中范围最广、治理成本最低、预防和治理效果最佳的基本载体,也是社会治理的最佳切入点、落脚点。这主要体现在家庭将个体与村庄黏合起来,成为推进乡村实务落地的要素,逐渐形成独具特色的家风;家庭成为精准有效处理村庄事务的推动主体,构成了乡村治理体系中的基本单元。
无论是在家庭的私人领域还是在村庄的公共空间,家庭本身的稳定性,为乡村社会创造了简约化治理的基础条件,并在处理村庄内部的各类事务中发挥调节作用。传统的家庭本位观念的积极内涵被主动“继承”下来。
二是家庭关系的资源禀赋积累着乡风文明建设的社会资本。乡村社会的血缘姻亲关系等作为家庭生产生活的资源禀赋,是家庭资本的重要内容,凝聚着村庄治理的内生力量,还规制着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行为,建构着村庄发展的秩序。良性的家庭关系成为形塑村庄社会秩序的柔性治理机制。家庭成员有意识地积极参与为乡村社会资本的积累提供了动力。再者,“人情面子”作为村庄内生性的社会资本,在农村居民的日常行为及村庄生活秩序中发挥着重要的激励作用,发挥着伦理价值、人情脸面等社会资本无形的驱动作用,有效引导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行为,使农村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行为自觉。
在乡村熟人社会中,“体面”能够使农户获得更多话语权,“有身份”“有脸面”的家庭为乡风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型塑着村庄的社会秩序,指引着乡村的家庭生活模式,从而逐渐彰显出村庄的公共价值,建构了乡村治理有效的体系。
三是家庭成员的积极行动改善着乡村的生态环境。从家庭日常生活入手提升村民环境保护意识。村庄居民的日常生活是村庄生活的基本领域,形成了乡村社会运行的基本模式。而家庭作为村民日常生活和情感实践的最基本单元,家庭成员之间的互相影响,将生态环境保护的价值观念、行为习惯融入家庭日常生活,推动了村庄生态环境治理由私域向公域延伸。同时,以家庭情感凝聚乡村环境美化的合力,推动着村庄的人居环境治理变革。
家庭本位的情感实践可以作为一种情感动力转化为村庄环境整治的效能,以家庭“小美”带动乡村“大美”。以引导农村家庭清洁室内卫生、整治院内院外环境作为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的“小切口”,推动广大村民共同参与到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中,形成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共建生态良好乡村的新局面。
二、农村家庭结构变迁下的河南省乡村治理风险
受制于社会经济的变迁、农村人口外出务工、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农民主体原子化等诸多复杂因素,中国乡村面临治理风险。
一是农村家庭参与乡村事务的主体缺失。农村居民大量外流,农村社会“空心化”严重,使得农村居民的身心从农村离场,难以有效地参与到乡村治理中。外出务工削弱了村民与村庄黏合关系,不免会产生公共事务冷漠。村民个体的缺席无疑会造成主体结构的重大缺陷。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村内家庭结构既有总体趋于小型化的特点,又呈现出传统家庭形态的稳定性。家庭结构的小型化意味着家庭关系从过去联合家庭或主干家庭样态中置换出来,呈现核心家庭特点,家庭关系由传统的父子关系为主轴逐步转向为以夫妻关系为主轴,家庭内部越来越强调夫妻情感的维系,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参与乡村实务的积极性。农村家庭功能日趋弱化,从一个内向的、自给自足的社会单元转向外向的、与社会联合的社会单元,这使得家庭对基层治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基层治理面临更多的挑战。
二是农村乡风文明建设行动式微。对比城市的文化娱乐活动,农村地区的文化活动相对单一,伴随着互联网下乡,农村居民不断接触到更多的网络虚拟世界,一方面丰富了农村居民的精神生活,但另一方面却将农村居民捆绑在其中,这在一定程度上收缩了农村居民的现实生活世界,限制了农村居民社会交往,农村社区以核心家庭为单元的原子化现象更加凸显,家户之间的社会交往和交换行为减少。这都无一不显示出农村文化娱乐产品的供给不足。总体而言,河南省应继续提高对以家户为单位的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另外,农村社区之所以出现行动式微的现象,农村社会现有的设施比如村文化站、图书屋等长年上锁,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成为闲置的资源,与村集体资金薄弱,导致的文化基础设施落后有很大关系。
三是农村社区的人居环境治理不到位。生活习惯的固化使得村民难以转变观念,对当下推行的环境治理工作存在误解,无法正确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这主要体现在村庄内部以家户为单元,将庭院以内作为私人领域,庭院以外为公共领域,“公地悲剧”在农村表现的淋漓尽致。另外,家户的私人领地观与村两委的人居环境治理理念不可分割,村两委主动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的力度不够,群众不了解具体政策,对不良人居环境的情感认知较低,导致农村社区人居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与此同时,农村社区的卫生设施建设和维护不够。这主要是因为管护责任不明确,缺少科学合理的管护机制,家家户户“各扫门前雪”的特点在农村社区依然存在。这就无形中增加了村级组织的管护压力,降低了村内的公共卫生设施的使用价值,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公共资源。
三、提高河南省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家庭反脆弱性发展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家庭在空间上高度分散,农村家庭结构发生变迁。但基于家庭内部稳固的亲缘关系、高度统一的家庭信念仍具有超强的韧性,始终为河南乡村社会的治理发挥着关键作用。
一是激发家庭参与乡村事务的内生动力。流动社会的特点对于激发家庭参与乡村实务有一定难度,但是留守在农村的老人、儿童和妇女是外出青壮劳动力回乡参与村务的重要拉力。这类群体代表着新时期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有生力量,是乡村社会治理的“新乡贤”。通过发挥新乡贤对村民家庭的示范引领作用,拓宽村民及其家庭参与乡村事务的渠道,运用互联网平台克服务工村民参与乡村事务的时空障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激发村民及其家庭参与乡村事务的积极性,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二是激活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的新风尚。农村家庭趋向小型化和核心化,带来农村家庭结构的不稳定和家庭之间纽带松弛的问题;乡村公共精神的淡化降低了村民参与村庄事务的热情,影响家庭参与乡村治理的有效性。以家庭作为乡村治理的切入点,多方面促进家庭参与乡村治理,能够为乡村“善”治提供思路。在村庄中设立公共活动空间,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活动具有必要性;对优秀家风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激励具有积极意义;借助家庭力量成立红白理事会,推动村庄内部实现移风易俗具有可行性。
三是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家庭是构成城乡人居环境的细胞,要提高环境质量,每个家庭都必须贡献力量。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家庭场域深入到田间地头,丰富环保宣传的手段,增强村民对环保的理解;以家庭为单位启动村庄清洁行动,改善村庄整体环境;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写进”村规民约,激发家庭参与人居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从而实现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效能的提升。
基于家庭本位的乡村秩序是沿着家庭内生动力进行组织动员的结果,不再仅仅是外推的家庭关系。在组织动员过程中,家庭不仅是乡村治理的对象,还是乡村治理的能动主体,面向生活的家庭动力由此凝聚并升华为乡村治理的内在活力。
【作者:刘风 王博昆 单位: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项目资助: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家庭本位视角下社会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长效机制研究”(21YJC840011);2024年河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教学案例项目(YJS2024AL055)】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