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释放农民工消费潜力的建议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4-02-27 09:30

  导读:本文基于河南省农民工就业、增收、消费新趋势,从农民工就业渠道、市场供需状况、消费环境限制、社会保障不健全等角度分析了影响农民工消费潜力的障碍,并从稳就业保收入、优化消费环境、强化消费倾向、增强兜底保障、创造多元消费环境等方面提出了释放农民工消费潜力的建议。

  2023年上半年,河南省农民工总量达3100万人,其中1900多万人在省内异地就业,另有省外输出就业1200余万人,该群体在城镇就业人口中占据较大比重,充分激发农民工消费潜力对河南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尤为重要。

  一、河南省农民工就业、增收、消费新趋势

  第一,全省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农民工就业向服务型转变、就业形势趋于显著改善。根据2023年上半年全省经济运行数据显示,上半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GDP)31326亿元,同比增长3.8%。根据2023年全省县级民营企业专项调研结果显示,超八成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整体向好,经营水平持续恢复。从全国层面看,农民工就业呈省外向省内回流趋势,省外务工人员与2022年同期相比有所减少,并且农民工就业正逐步由体能型向服务型转变。相较于老一代农民工看重薪酬水平,新生代农民工更看重工作环境、生活品质、发展前景等因素,更倾向于选择生活服务类的新职业,如网约配送员、直播销售员等,传统的建筑行业、制造工厂的工作对他们的吸引力整体呈下降趋势。2023年上半年中国就业形势整体向好,农民工就业形势改善显著。从数量看,上半年外出务工农民工人数同比增长3.2%,是2013年以来的次高点(仅低于2021年一季度);从失业率看,2023年7月外来农业户籍人口城镇调查失业率降至4.8%的低位。

  第二,农民工收入绝对量持续增加,但增速逐渐放缓,消费倾向被抑制。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国家和我省出台一系列针对农民工就业和收入的政策措施,农民工收入水平持续增加。全国农民工月平均收入由2013年的2609元增加至2022年的4615元,近十年绝对量每年都在增加,但增速由前几年6%以上放缓到现在的4%左右,2023年上半年农民工人均月收入为4646元,同比增长不到1%。农民工消费水平显著低于城镇居民消费平均水平,其消费倾向明显低于城镇本地户籍居民,据估算他们消费被抑制的程度为23%左右。2023年上半年,虽然农村居民消费支出的同比增速较城镇居民更快上行,但主要受食品烟酒和居住分项的拉动,其他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等分项反弹力度偏弱。这从侧面体现出,农村居民消费潜力还未充分释放,尤其在非必需品消费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农民工就业、增收、消费等存在的困难梗阻

  第一,“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是农民工就业不稳定、收入增速放缓的根本原因,究其根源在于就业渠道不畅和劳动力市场供需不匹配。一是农民工就业渠道不畅。一方面是就业渠道相对单一,熟人推荐、先进城再自我寻找等方式依然是当前农民工就业的主要途径,存在就业质量不高、周期不稳定、权益难以保障等问题。另一方面是就业信息不畅通,面向农民工提供的就业信息方式过于单一和缺乏针对性。老一代农民工利用现代信息网络获取就业信息存在障碍,新生代农民工使用的现代信息网络招聘平台缺乏针对性和获取的就业信息有效性不足。虽然各地市政府组织农民工输出转移就业,但成效并不显著,如南阳市输出专业就业人数占转移就业总数的比例近几年均没有超过40%,甚至比例有下降趋势。二是劳动力市场供需不匹配。一方面是农民工文化素养、技能水平无法匹配产业结构升级对劳动力的需求,受教育程度低和缺乏技能培训,导致该群体无法稳定地胜任现代产业部门岗位。根据《2022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近七成农民工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学历仅占13.7%,接受过官方组织的职业培训的农民工仅占三分之一左右,具有职业技术等级认证的农民工更是极少数。虽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2023年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提出2023年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是新增技能人才200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80万人,但相对于庞大的农民工群体新增技能人才比例依然较低。另一方面缺乏吸纳老一代农民工再就业的替代性普惠产业,由于老一代农民工人力资本投资收效甚微、技能固化,现实中与之相匹配的就业岗位不足。农民工老龄化趋势逐渐加剧,老一代农民工较低龄农民工更容易被就业市场排斥,失业率更高,将面临就业和生活双重困难,社会并没有提供可以递补的普惠性就业岗位。

  第二,农民工收入与消费之间存在“转换”梗阻。一是农民工“非家庭式”流动就业从根本上限制了其消费水平。农民工家庭多个成员往往处于分散流动就业状态,就业和居住不在一起,然而我国居民消费仍然是以家庭为决策单元,分散的家庭成员会抑制家庭消费水平。二是农民工消费环境较差抑制其消费水平。按照2022年国家统计局调查数据,有近50%的农民工住在工棚、集体宿舍或工作地,有超过10%的农民工在城镇没有住所回农村居住,有近40%有能力租房的农民工居住条件也比较糟糕。农民工居住条件差和位置相对偏远,相应周围消费环境也差,消费场所匮乏、产品和服务质量低下、流通网络不健全等,客观抑制了农民工消费水平。三是农民工社会保障不健全和城乡保障水平差异,约束了消费倾向。虽然近年来我国基本社会保障参保率水平持续提升,但对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而言,医疗及养老保险的覆盖质量不高,相比于高水平城镇职工社保,低水平的社会保障显著降低了农民工消费水平。再叠加上过去三年农民工就业景气度低迷,其风险承担能力进一步减弱,严重约束其消费倾向。

  三、释放农民工消费潜力的对策建议

  第一,促进农民工充分就业,保障就业收入稳定,提升居民消费能力。一是建立全省统一的农民工就业大数据平台,提供订单式精准培训,畅通农民工就业通道。通过大数据平台掌握全省农民工基本概况和就业需求,动态化收集和发布企业用工需求。持续开展“春暖农民工”“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农村劳动力免费提供“即时快招”服务。二是提供多元化就业服务站点,针对老一代农民工再就业规划普惠性产业布局。大力推进村(社区)农民工综合服务站建设,集中为农民工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讲、信息获取、技能培训、法律咨询等服务。规划和支持适合老一代农民工再就业的保洁、保安、仓管、环卫、园艺等相关产业发展,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三是要落实政策,强化支撑。实施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落实稳岗补贴政策,确保补贴在企业稳岗、社会保险、技能培训等方面专款专用。确保《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通知》中的22条措施落地落实。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测预警机制,保障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

  第二,建立农民工“家庭式”流迁就业机制,以充分就业优化消费环境。一是针对有购房能力的农民工,完善随迁家属城镇待遇,促进农民工“家庭式”市民化。剥离户籍制度限制,落实随迁家属在保障性住房、子女义务教育、公共医疗服务、失业救济和养老等方面全方位享受市民待遇,逐步实现由农民工个体市民化向家庭市民化转变,促使其家庭整体消费水平达到城镇市民家庭消费水平。二是针对无购房能力农民工,建设农民工廉租小区,纳入社区市民化管理,配套商业规划。建议政府引入社会资本购买楼盘廉租给农民工,政府进行补贴,形成人口相对集中的农民工社区进行市民化管理,周围配套与农民工消费能力相适应的商业机构,甚至可以设置农民工商场、购物中心、市场和休闲机构等,实现其在良好的消费环境下愿消费能消费。三是针对有返乡意愿农民工,增强县域综合承载能力,实现农民工置业和就业“家庭式”融合。县级政府应积极引进外部资本在域内进行产业集聚式投资,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县域特色产业,提升产业配套、健全市政设施、优化公共服务、美化居住环境,实现返乡农民工在安居乐业的基础上提升消费水平。

  第三,提升农民工社保的覆盖质量,强化消费倾向和消费潜力。一是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支持和引导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保,逐步扩大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和养老保险规模;针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保的农民工,提升异地就医和医保转移接续便捷度。提升农民工工伤保险覆盖率,稳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二是完善农村土地转换为农民工家庭财产性收入或社会保障机制。针对城郊农村积极探索农村土地置换城镇社会保障模式,推动农民工家庭市民化;针对适宜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农村,将农村土地转换为农民工财产性收入,促使农民工完全非农就业,聚焦未就业人口,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服务。三是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民生兜底保障和维护社会稳定作用。鼓励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按城镇职工同比例缴费,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失业保险待遇。

  第四,创造多元化的消费环境,把文旅、新能源产业作为重点消费方向,并拓展乡村地区消费潜力。一是围绕“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品牌,举办“文旅+”特色活动,支持热门旅游景区举办音乐节、实景演艺、露营大会、专题展览等活动,鼓励各地发放文化旅游消费券,并实行分批休假制度,增加居民节假日外出的机会和空间,倡导乡村游、村庄游、田园游、文化游、自驾游、团体游等,为居民旅游创造时间和机会。二是积极培育“绿色饭店”“智慧餐厅”“乡村民宿”等新模式,促进文化、旅游与食宿融合,大力发展冰雪旅游、冰雪消费,加大促进养老消费、托育消费、文旅消费等服务消费。三是聚焦重点领域消费,组织百城联动“汽车节”、千县万镇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活动,延续新购车补贴、车辆购置税减免、以旧换新折扣、家庭第二辆车优惠等,并进一步简化购房购车贷款、上牌、过户等手续,在《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新能源汽车保险费、电费、充电桩等领域税收减免,鼓励新能源服务企业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新能源汽车服务的产业链。

  【作者:陈中伟 刘培 李鹏 单位: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本文系2023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2023-YYZD-26)阶段性成果】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