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黎明:锚定建设农业强省目标,持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河南作为农业大省和人口大省,拥有广大的农村地区和众多的农村人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责任异常艰巨,任务异常繁重,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中,必须锚定建设农业强省目标,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河南贡献。1月9日,河南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召开,对过去一年全省“三农”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就做好今年“三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近年来,河南“三农”工作取得显著发展,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农业基础更加牢固。2021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突破万亿元大关,2022年达到10952.2亿元。粮食总产量连续7年稳定在1300亿斤以上,2023年达到1324.9亿斤,居全国第二位,约占全国的十分之一。同时,河南秋粮产量增速居全国粮食主产省第一,创历史新高,夏粮、秋粮单产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提高,2022年,农业灌溉面积达到590.6万公顷,较2012年增加70万公顷,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业机械总动力连续多年稳定在1亿千瓦以上。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2022年,全省常住农户中89.6%的农户使用自来水,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3.9%,公交覆盖行政村比例达到75.8%,电商配送站点行政村占比为80.3%。人居环境不断改善,2022年,95.4%的行政村实施了“三清一改”,98.6%的行政村实现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51.9%的行政村实现了垃圾分类。农民收入大幅提高。2022年,河南村集体企业达到1.07万个,村集体经营收入达到42.86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697元,按可比价计算,较2012年翻了近一番,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相对差距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2年的2.72缩小至2022年的2.06,低于全国的2.45。
虽然近年来河南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仍然有一些短板需要补齐、弱项需要增强、难题需要破解。
一是城乡发展不够协调。虽然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缩小至2.06,但是绝对差距持续扩大,由2012年的12918元扩大至2022年的19787元,且河南城镇和农村的居民可支配收入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消费来看,2022年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9019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53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824元,远低于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从公共服务和设施方面看,2022年全省共有卫生人员101.56万人,其中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仅为7.03万人,不足十分之一;每万人拥有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数为125人,而每万人拥有农村卫生技术人员数为63人,仅为城市一半;城市每万人医疗机构床位数为103.66张,农村每万人医疗机构床位数仅64.30张。此外,农村在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差距明显,城镇化的“虹吸效应”造成土地、人力、资本等生产要素由农村向城镇单向流动,进一步制约了农村的发展。
二是产业发展不够协调。第一产业发展相对滞后,按可比价计算,2022年全省生产总值约是2012年的1.9倍,第二产业约是1.8倍,第三产业为2.2倍,而第一产业仅1.5倍,远低于二、三产业。从劳动生产率来看,2022年第一产业劳动生产率为44074.1元/人,第二产业为187795.3元/人,第三产业为142745.6元/人,第一产业劳动生产率不足第二产业的四分之一、不足第三产业的三分之一。从投资来看,第一产业投资占比和增速均低于二、三产业,2022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一产业投资仅占2.8%,同比下降11.2%,第二产业占比35.6%,同比增速25.3%,第三产业占比61.6%,同比下降1.0%,第一产业急需补强。
三是乡村就业人口持续减少。全省乡村就业人口由2012年的3208万人持续减少至2022年的2209万人,减少了近1000万人。而城镇就业人口由2012年的1902万人增加至2022年的2573万人,2019年城镇就业人口首次超过乡村就业人口,且差距逐渐扩大。分产业来看,三次产业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口由2012年的2136万人大幅下滑至2022年的1320万人,第二产业就业人口由2012年的1560万人略微下降至2022年的1356万人,第三产业就业人口由2012年的1414万人大幅增加至2022年的2106万人。
四是乡村人口正加速老龄化。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全省乡村60岁以上人口占比为22.70%,城镇60岁以上人口占比为14.36%,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全省乡村60岁以上人口占比为13.87%,城镇60岁以上人口占比为10.90%。10年间,全省乡村60岁以上人口占比上升了8.83个百分点,城镇60岁以上人口占比仅上升了3.46个百分点。同时,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农村青壮劳动人口脱离种植向城镇转移,最终造成全省乡村人口的加速老龄化。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建设农业强国的宏伟蓝图,对城乡融合发展、乡村产业、人才和土地改革做出了总体规划。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立足河南实际,锚定建设农业强省目标,学习运用好“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在农业农村现代化上走在前列。
一是统筹耕地和粮食安全,当好粮食安全“压舱石”。“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粮食既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战略物资,也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活物资。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稳面积、增单产共同发力。守牢守稳耕地这一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统筹协调机制,明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查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好种多打粮”,大力支持生物育种科技,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依托河南神农种业实验室和省内高校资源,破解种业卡脖子难题,努力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目标。树立大农业观、大粮食观,将获取食物途径拓展到耕地之外,农林牧渔并举,合理利用林地、河流湖泊、设施农业等多种农业资源,发展植物、动物、微生物等养殖和培育产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破解耕地资源约束瓶颈,满足群众食物多样化需求,提高食物供应链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是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各类要素双向流通渠道。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推动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是实现城乡经济共同繁荣的必然选择,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础就是要确保劳动、土地和资本等要素的合理高效流动,实现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破除制约城乡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壁垒,促进各类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实现城乡经济共同繁荣,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着力促进人口在城乡之间双向迁徙,健全人才返乡入乡激励政策和城乡人才合作交流机制,保障其合法权益,让其“进得来、有保障、留得住、能干事”;着力拓展乡村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切实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激发全社会的投资信心,鼓励、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流向乡村,以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为重点带动优化城乡区域投资结构;着力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和设施均等化,坚持问题导向,补齐乡村公共服务短板,加快优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乡村人口技能培训,推动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加大乡村教育投入力度;增强乡卫生院、村卫生室人员和医疗设施,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障能力;深化数字技术在交通、教育、医疗等民生方面的应用,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
三是持续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关乎乡村振兴的顺利推进。实施科技创新,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农业技术研发应用,促进农业由增产向提质转变,不断提高农业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巩固、增强产业发展先进地区产业优势,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鼓励、引导产业发展落后地区培育适合本地和市场的特色产业,错位规范发展。拓展粮食精深加工产业链,依托粮食产量优势打造万亿级食品产业集群,推进农村全产业链发展。积极引导企业和工商资本下乡,着力培育壮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农业农村资源深度开发和产业链拓展延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提升农村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产业发展应落脚于提高农民收入,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提高农产品转化增值水平,拓宽农民就业渠道,拓展产业富民途径。
四是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放活土地经营权,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和监管机制,保护经营主体经营权。做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利用转化,坚决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引导和支持进城务工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相关权益。统筹城乡土地利用规划,整合农村土地资源,优化城乡建设、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和耕地保护的用地布局,精细化农村土地管理利用,加快土地要素流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让农民更多分享发展成果。
(作者:董黎明 单位:河南省社科院)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