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增加农民收入需要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4-04-11 14:08

  农民收入问题始终是“三农”的中心议题,贯穿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不同阶段呈现不同特征,面临着不同挑战和矛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初期,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土地的分户经营和粮食生产,但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要职业的农民尤其是年迈农民的收入一直难有较大提高,直接影响了我国的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的稳定。近几年,由于国际国内大环境原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更是大幅下降。因此,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如何破解农民收入偏低的难题,促进城乡居民共同富裕,成为当下最为迫切的重点任务之一。

  近年来,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在建设农业强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促进城乡居民共同富裕上做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同时,持续推进农村改革,为增加农民收入进行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农民收入总体偏低以及增长缓慢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作为农业大省,亟待更新理念,寻找破题路径。

  一、增加农民收入的重点在于增加小农户收入

  按照土地经营面积的大小,我国的农户可以分为两种:小农户和大户。目前,我国增加农民收入的重点在于增加小农户的收入。尤其是那些以60岁以上老人为主要家庭成员的小农户,他们仅能靠一产获得主要收入,从其他渠道获得的收入极少,有相当一部分濒临贫困,其增收问题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目前,小农户的家庭经营面临多种困境,市场博弈能力弱:一是小农户不具有规模经营优势,生产成本高,利润较低。小农户在市场信息获取、生产资料采购、农产品销售等方面处于弱势,没有商品或服务的议价话语权。对于种植小麦、玉米等大田作物的小农户而言,除去各种成本,每年每亩利润仅为一两千元。二是小农户不具有信息优势,抗风险能力差。限于自身条件与资源,小农户对市场风险是天然厌恶的,他们不会奢望在农业生产中有过高的回报,更多期望的就是一个稳定的收入。但是,小农户信息获取渠道有限,对于市场信息的了解不够及时和全面,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无法准确判断市场行情,容易出现盲目生产的情况,一哄而起和大小年等现象频繁出现,导致农产品滞销,收益下降,农户损失很大。三是小农户不具有技术优势,市场竞争力不足。现在从事农业的小农户平均年龄多在50岁以上,这些农民在运用新技术和使用新设备上都存在困难。同时,由于小农户缺乏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和设备,无法实现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产品品质参差不齐,质量和产量难以与大型农业企业相比,市场竞争力不足。四是小农户不具备销售优势,农产品销售渠道不畅。小农户通常缺乏稳定的销售渠道,对于市场的需求和变化缺乏及时了解和应对能力,这使得小农户难以把握市场机会,容易出现农产品滞销的情况,导致收益下降。五是小农户不具备资金优势,不仅自身资金实力不高,融资能力也较弱,耕地整治、灌排系统和机耕道路建设、农机购置等农业投入能力不足。

  二、增加农民收入迫切需要把小农户有效组织起来

  众所周知,我国农户的承包地面积小且分散。以河南省为例,人均耕地仅有1.2亩,户均五六亩地,且地块分散,平均每户3~5块,单靠家庭分散经营,农民收入很难有较大提升。在目前生产力条件下,以土地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把小农户有效组织起来,使之获得规模优势,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和增强市场博弈能力以增加收入,不仅有必要而且有可能。

  农业要想实现规模优势,一般有土地规模化和经营集约化两种途径,但无论哪种途径,都需要通过农村集体组织才能实现与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有效对接。有了一定规模,农资采购成本自然会降低,规模大到一定程度甚至会获得农资或农产品价格的话语权。同时,规模优势下降低成本的硬约束必然要求经济划算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不必要求每个农户都是新技术的应用者,只要每个经济单位的技术满足需求即可。除此以外,面对小农户的资金难题,经济组织融资能力显然强于小农户,它会吸引到更多的金融资金或财政资金。

  近年来,河南省各地一直在开展土地规模化的改革探索,例如信阳息县正在进行“一田制”探索,很多村庄在村两委的领导下,在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引导下,农民起主导作用,自发、自愿、自主、协商开展自下而上的小块并大块,探索出一户一田式(以息县杨店乡喻庄村刘庄组、陈小庄组、乌庄组作为代表)、多户一田式(以息县路口乡岳庙村孙庄组为代表)等多种“一田制”实现形式。在分地人口不变和原有耕地面积不变的前提下,通过自发调整土地权属的空间位置,使每户分散的耕地实现集中连片。通过田埂垄沟复耕、废弃沟塘治理、生产道路整合、边界合并小并大、短变长、坡改梯、弯取直等方式整治,普遍增加5%~10%耕种面积,农户地块大大减少,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土地经营效率。以小麦季为例,2023年,通过“一田制”改革实现小田并大田后,每亩可节约农资、农机、人工等成本77.3元,品质提升的同时每亩增产50斤,农户每亩单季增收152.3元。同时,也稳定了种粮农民的长期经营预期,提高了种粮积极性。

  濮阳县鲁河镇通过“土地驿站”方式探索农业经营集约化。该镇以乡镇党委为领导核心,以镇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联社为主导,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为主体,充分发挥镇村两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的功能,整理和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储备土地经营权,畅通生产环节,激活生产要素,组织农民积极参与“土地驿站”,由镇级联合社组织“五统一”农业社会化服务,即统一农资供应、统一订单种植、统一销售服务、统一农机服务、统一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服务规模化、经营集约化,降本增效,在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大大提高了农民收入。截至2023年底,鲁河镇“土地驿站”储备土地达到3.6万亩,占全镇耕地的一半还多,农民土地流转收入由亩均500元提高到800元。通过镇联合社争取上级农业优惠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土地驿站经营主体每亩节约生产支出100多元。加上各种分红收益,每年全镇农民土地经营性收入增加约1800万元。同时,解放农村劳动力1万多人,增加务工收入3.6亿元。

  三、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是联结农民的合法组织,其中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群团组织、经济合作社等各种集体组织和工作的领导核心,是群众致富的领路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把农民组织起来发展经济的重要载体,是农村各种市场主体中组织化程度最高的主体,是提升小农户创富能力的重要依托,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载体。

  破解农民增收难题,需要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带领下,在村民委员会的支持下,依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把小农户及农民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作用,立足于整合和开放农村集体和农户家庭的资源资产,主动与各种市场主体进行有效对接。利用土地整合、政府联合社会资金、现代化技术和生产管理手段等资源要素,以当地特色资源为依托,创新探索农业经营模式的变革。

  根据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理论,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巩固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任务。当前,要想增加农民收入,需要在稳定“分”的基础上更好地实现“统”的功能,通过更有效的“统”来促进统分结合迈向更高水平,进而提高“分”的效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这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

  大量的事实证明,凡是基层党支部书记及支部一班人有情怀、有眼界、有能力的村,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就高,就能够得到更多农民的拥护,村里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就高,集体经济就能够得到很好的发展,农民收入及福利就能得到充分保障。河南省汝阳县东保村全村4843人,耕地仅有2700亩。从2019年开始,该村通过党建引领,注重发展村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之路,实施“党组织+公司+合作社”模式,把小农户和村民有效组织起来,通过土地集中统一经营和开展肉牛养殖、食用菌种植等多种经营,不仅使得村民得到有效就地就业,收入稳定增加,而且使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达到400余万元,村里老年人实现了集中供养,党支部荣获“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四、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依托破解农民增收难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背景下,农民的收入主要由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保障性收入构成。目前,河南省各地农村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不断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创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不断持续增加农民各种渠道的收入,初步取得了显著成绩。

  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依托,大力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针对目前农村土地经营“统”弱“分”强的现状,河南省很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在积极引导农户进行土地经营权回流,进而开展统一规模经营,目前已经涌现出居间服务型、租赁经营型、托管经营型、自主经营型等多种模式,各种模式运行机制不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农民获得的经营性收入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例如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白璧镇后荣村,村集体“自主经营”八百亩地,除了每年给农户不低于1000元的土地流转费之外,纯利润按照村集体:农户=3:1的方式进行分红。

  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依托,创造更多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机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以村集体为基本单位优化乡村产业布局,将集体经济和民营经济有机结合,构建科学合理的利益连接机制,激发农村各类经济组织创造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提升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水平,培育壮大现代种养业、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新型服务业,为返乡农民和年迈农民提供适合的再就业岗位,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例如,林州市黄华镇止方村,村集体对本村的乡村旅游进行了全方位规划,2023年,集体经济收入已经超过百万。目前,该村90多家夜市摊点、10多家民宿、20多家农家餐饮店,壮大集体经济的同时,为当地农户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显著提高。

  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依托,建构资源变资本的长效机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近年来,河南省通过不断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果,逐步拓展农村集体资产权益的市场化交易范围,将集体资产股份制收益、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以及房屋和宅基地增值收益等财产性收入培育成农民增收的新亮点。例如,“全国文明村”河南省焦作西滑封村,村集体资产总值超过10亿元,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7万元,建立了“土地股(人头股)+劳力股(账面股金)+现金股”的农民增收多重保障机制,农民收入主要来自集体企业的股份分红。

  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依托,完善农村集体收入分配机制,增加农民保障性收入。以村集体为基本核算单位,妥善处理农村“发展”和“保障”的关系,建立完善的农村转移支付资金和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机制,更多地、优先地用于农民的医疗、养老等保障上,让农民能够更加公平地分享集体资产增值收益,增加保障性收入。例如,河南省长垣市西陈村,近几年集体经济收入近百万,为解决老人吃饭问题,建设“群众大食堂”,运营开支由村集体补贴。一日三餐费用,80岁以上老人仅为4元,60~80岁老人6元,其他人员8元。除此以外,该村还为老人提供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的补贴、为学生提供教育补贴。武陟县西滑封村由村集体出资,村民全部加入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享有“住房+养老+就医+教育+旅游”等多项福利,60岁以上老年人月均领取养老金1900元,最高达2400元,每年举办老年集体祝寿节,老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很高。

  【作者:刘 宁 张锟  单位:河南农业大学  项目来源:2023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决策咨询项目《河南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及提升路径研究》(2023JC012);2023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软科学研究)项目:河南省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和发展路径研究(232400411182)】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