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省情多元共治,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建设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4-04-29 10:31

  2024年1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必须继续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营造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环境、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制度优化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立足于我省省情与实践,未来我省可从以下几方面构建综合配套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不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力度:

  一、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应以营商环境的法治化为锚点,通过法治化带动市场化、国际化的建设。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有利于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亲清政商关系,为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提供法治保障。我省可通过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减轻当事人诉讼费负担,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正确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执法司法措施,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防止以刑事司法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防止趋利性、单方面跨区域执法。在全省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依法清理刑事“挂案”、民商事“积案”,建立工作台账;对重大破产案件、涉企执行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依法稳妥处理;对涉企冤错案件,政法单位要依法纠正,并建立健全防范冤假错案长效机制。

  例如,2022年巩义市聚焦市场主体经营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强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畅通诉讼与非诉讼对接机制,让市场主体不打官司也能解决纠纷。实行行政执法和行政调解先行介入程序,建立起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联动机制。

  二、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深入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不断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优质服务。我省应围绕提高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提高数据共享服务能力、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等政务环境优化工作,细化工作重点和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密切关注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同时,围绕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建立“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并推动落地实施。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评价事项全覆盖,加强对评价数据的综合分析和应用,提升服务供给精细化水平。

  例如,2023年三门峡市湖滨区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督查台账》,优化实体政务大厅功能,优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能力等35项重点事项;洛阳市洛龙区为更好地服务有一定规模资产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大厅专门开辟“个转企”绿色通道,受理个体工商户的咨询、办理等业务,简化办理程序,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

  三、营商环境指标体系的本土化革新

  2021年河南省全域营商环境评价以国家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为主要参考,对标世界银行BEE体系,突出河南省域特色,并根据各参评单元事权范围差异,在市级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删除了县(市)没有相应事权的指标,建立了县(市)评价指标体系,尽可能做到指标上下衔接、前后可比。未来我省各地市应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及其营商环境指标体系为指引,结合当前各地市营商环境建设的需求,在营商环境建设中对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体系进行本土化革新,进一步释放指标的导向功能。

  例如,巩义市对企业全生命周期运行的制度环境进行评价,包括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气、获得用水、登记财产、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市场监管、企业权益保护、信用环境建设、项目保障15个一级指标。通过评价报告明确列举了15项一级指标存在的问题及问题表现,通过与国内、省内先进做法进行对比分析,对仍需改进之处进行优化。

  四、强化信用环境制度建设

  信用环境制度建设有利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营造。我省各地应依照相关法规,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出台行业信用评价体系,规范行业、领域信用行为,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在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审批、招商引资、债务融资等重点领域,大力推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规范使用,逐步向行政许可、资质资格认定、企业日常监管以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等领域推广。全面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营造创造良好条件。

  例如,2022年舞阳县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深入推进“信用舞阳”建设,突出政务诚信建设引领,要求各级政府部门要主动签订、公示政务诚信承诺书并履行承诺;加强国有企业信用建设,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机制,做好政府部门、单位和国有企业清欠工作,加快清理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杜绝新增。

  【作者:朱贺,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李辉,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企业合规与风险防控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本文系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决策咨询项目“河南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的路径研究”(编号:2023JC022)的阶段性成果、河南省软科学一般项目“行贿受贿一起查”背景下贿赂犯罪治理现代化研究”(编号:242400411126)的阶段性成果】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