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佐良:激发河南名人故居文化活力的对策建议
名人故居作为名人文化的物质载体,是传承历史文脉的“活化石”,也是展现文化魅力的“金名片”。保护好、利用好这一珍贵的文化遗产和人文资源,对赓续中华文脉、发挥名人效应、增强文化旅游核心吸引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河南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名人故居数量多、分布广、类型全、价值高,具有丰富而独特的资源优势。新时代新征程,名人故居保护利用面临新机遇新挑战,要坚定历史自信、文化自信,坚持“两个结合”,弘扬名人文化,传承名人精神,广泛借鉴国内外名人故居保护利用经验,正确处理好名人故居保护、研究、利用和发展的关系,深入实施文旅文创融合战略,聚焦创新,多措并举,努力构建制度完善、业态丰富、融合发展的河南名人故居保护利用新格局、新范式,充分激发我省名人故居文化活力,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文化发展优势,擦亮“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品牌,建设文化强省、文物强省和旅游强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
一、加快制定河南名人故居保护利用专项法规
心存敬畏,行有所止。从法律层面清晰界定、明确各方责权利,是做好名人故居保护利用工作的首要前提。多年来,我省名人故居保护利用存在认定标准不清、管理体制不顺、保护力度不足等突出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缺乏专门适用的法律法规,这已成为制约我省名人故居保护利用的“瓶颈”。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河南名人故居保护利用专项法规,推动名人故居保护利用法治化、制度化,做到有法可依、有序推进、永久保护、永续利用,为我省名人故居保护利用提供完善的法律依据和切实保障。
坚持方针原则。一是全面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二是坚持名人故居属地管理、产权有责、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注重公益、社会共享等原则,加大我省名人故居保护力度,推进合理适度利用,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使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明确认定标准。一是明确名人界定。“名人”指各历史时期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杰出人物。二是明确名人故居界定。“名人故居”指各类名人居住过的,能够体现中原传统风貌或具有时代特征的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三是明确名人故居价值界定,除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建筑艺术价值外,还需要具备较高的精神价值和社会价值。
规范评审流程。一是设立河南省名人故居认定委员会作为专门评审机构,由文史、文博、建筑、艺术等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等组成,主要负责名人故居的资格评审和标准定级工作。二是编制发布名人故居申报文本材料细则,包括名人故居图文简介,认定标准对照说明,主要社会文化价值阐述,保护现状、问题、措施及规划等。三是明确名人故居申报流程,按照名人故居权属关系,由各机关、单位、组织或个人,向河南省名人故居认定委员会提交申报文本;河南省名人故居认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审核文本并实地调研勘察,提出建议名单;省文化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对拟公布名单进行公示;省政府核定后,正式公布河南省名人故居名录。
严格法律责任。一是禁止一切破坏性使用名人故居的行为,对违法侵占、损毁名人故居,或危害其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严禁擅自在名人故居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严禁擅自拆除名人故居;严禁擅自迁移、修缮名人故居;严禁改变名人故居原状及用途。上述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三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名人故居风貌破坏、损毁的,由所在机关及其上级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各级名人故居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发展和改革、财政、住建、文旅、交通、环保、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分工,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名人故居保护利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二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高校、科研单位开展线上线下文物保护和文旅文创融合教育培训,优化专业结构,提升业务水平,创新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为提高名人故居保护利用水平提供人才保障。三是拓展资金筹措方式,将名人故居保护利用专项经费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建立专项引导建设资金,设立名人故居公益基金,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捐赠、资助,共同推动名人故居保护利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切实完善河南名人故居保护管理制度
近年来,随着我省文物保护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强,名人故居保护也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效,如杜甫、司马光、朱载堉、王铎、孙奇逢、刘青霞、许世友等一大批名人故居得到重修或新修,并对公众进行开放。但目前部分名人故居仍存在违建乱拆、建筑老化、保护意识不足、周边环境较差、产权关系复杂、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需要从体制、机制等方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名人故居保护管理制度。
健全保护管理机制。一是坚持正确保护理念,提高文物保护意识,强化名人故居管理责任,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二是制定名人故居保护实施办法,明确保护原则、类别等级、资金来源、保护职责等内容。三是积极实施应保尽保,及时申报、推荐、确定、提升名人故居文物保护等级。四是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产权所有者、使用者等利益相关方共同协作的名人故居保护机制。
编制保护利用规划。一是县级以上政府要组织编制名人故居总体保护利用专项规划,量身定制,确定具体目标、内容、范围、标准和措施等。二是落实“多规合一”制度,将名人故居保护利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文物保护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三是编制名人故居保护利用规划,要进行科学论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按照程序报送上级部门审核批准。
建设数据信息管理系统。一是利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契机,广泛开展名人故居历史文化资料搜集整理工作,查清我省名人故居的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分级分类建立完善的名人故居文本档案库,实施“一处一档”,妥善保存名人故居的相关实物和资料。二是在掌握大量基础信息和翔实数据的基础上,做好相关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工作,建设河南名人故居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我省名人故居数字化动态管理机制。
加强文物保护管理。一是对名人故居实行分级分类保护,统筹做好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本体保护和周边保护、单点保护和集群保护,依据文物等级划定相应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设置专门机构或指派专人管理。二是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及时对名人故居风险隐患进行细致排查和抢救修缮,让名人故居不再“风雨飘摇”,重新在新时代焕发生机与活力。三是重视室内展陈文物保护,定时检查,及时清理霉变、微生物、昆虫等病害隐患,加强室内温度和湿度的测量、监控与调节,做好科学养护。四是坚持原址保护,遵循“不改变原状”“修旧如旧”原则,严防拆真建假、拆旧建新、拆小建大。五是注重系统整体保护,最大限度保护好名人故居及其周边环境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
实施挂牌保护。一是对经河南名人故居专项法规认定的名人故居颁发特色鲜明、内涵丰富、辨识度高的“河南名人故居”牌匾,其上标明名人故居的详细名称、地址、等级以及名人的姓名、生卒年月、主要成就、历史评价等,作为政府对名人故居认定和保护的重要标志。二是规范树立名人故居指示牌、标识牌、说明牌等,建立风格统一、美观大方、图文规范的河南名人故居导向标牌标识系统,增强名人故居的环境友好度、识别度与吸引力。
理顺产权关系。一是结合名人故居属地与产权管理,确定保护机构、所有者、使用者的责任义务,签订名人故居保护责任书。二是支持引导名人后裔建立名人故居文物保护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组织,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主动性,承担名人故居的维护、修缮等基本职责任务。三是鼓励名人后裔捐赠名人故居,探索通过房源置换、货币征收、异地安置等方式,将私有产权转化为国有或集体产权,交由文化文物职能部门进行统筹管理。
三、全面提升河南名人故居合理利用模式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省名人故居开发利用不断加速,对传承地方文脉、宣传特色文化、提升区域文化软实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均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同时也形成了同质化与商业化过重、“跑偏”“变味”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当前,针对我省名人故居的开发模式、展陈方式、传播手段与渠道比较单一,以及文旅文创融合不足、新业态发展滞后、相关产品缺乏独特性和创新性等实际情况,需要遵循用养结合、社会共享、可持续创新发展等原则,着重在以下方面有所加强和突破:
加强学术研究与价值阐释。一是大力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和民间爱好者结合我省兴文化工程的“河南历史文化名人”系列研究计划,采用项目导向、聘用兼职等灵活形式加强合作,协同攻关,积极开展名人故居文化研究,推出一批高质量的河南名人故居专题研究成果。二是多层次、全方位挖掘名人故居的历史文化资源,突出道德价值引领,传承思想文化精髓,精心提炼和阐释名人故居独特的历史、艺术、科学、文化内涵与时代价值,深刻揭示其所蕴含的人文精神与思想理念,为进一步开发利用名人故居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奠定坚实而稳固的学术理论基础。
打造特色展陈体系。一是树立以观众为中心的布展理念,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展陈空间与路线,使观众能够充分了解名人的人生经历、主要成就和思想观念等的发展演变过程。如开封刘青霞故居以家国情怀为主题,分“富贵刘青霞”“乐善乡梓兴教办学”“扶桑游学 支持革命”“争女权 襄助革命 天下为公”四部分讲述了刘青霞的传奇人生;南阳唐河县冯友兰纪念馆特辟著作展室,陈列其“贞元六书”等代表性著作,反映了冯友兰新理学思想体系的演进之路。二是提高创新意识与思维能力,系统搜集整理与名人故居文化相关的物质文化遗存,持续丰富展陈内容,分期分批精心策划推出专题展、临展、巡回展等多样化、系列化展览项目,拣选形态生动、富有喜感的“显眼包”藏品,打造爆款特展,构建文化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名人故居展览体系。三是创新展陈手段与形式,以人物所处历史背景为前提,从名人故居的“物”“人”“景”“境”等要素出发,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提升展陈水平,促进数字技术与线下展陈有机融合,在尊重历史复原陈列的同时,让展品“活起来”“动起来”,使展览、展示、展演融为一体,为观众提供参与和互动的机会,创造全新的穿越式、沉浸式观展体验,用“科技+文化”展现名人故居独特的文化魅力。四是规划建设能够全面反映河南名人文化的全景式、全要素、综合性的“河南名人文化园”,附设十大代表性河南名人故居展园,打造规模性名人及故居纪念公共文化空间。五是联合各地名人故居,在建设专题云展馆的基础上,运用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数字科技,打造“中华名人故居元宇宙”,创造文旅融合新空间,开拓文旅发展新版图。
深化文旅文创融合发展。一是发挥河南名人故居得天独厚的文化资源优势,开辟名人故居旅游专线,将分散的名人故居串成线、连成片,形成集聚效应,打造独具特色的人文旅游目的地。二是鼓励旅行社、研学机构设计推广河南名人故居精品旅游和研学线路,打造盛世帝王、中兴将相、中原诗人、科学先驱等“河南省名人故居主题游径”。三是大力培育名人故居文化旅游产品体系,着力建设具有核心吸引力的历史文化名街、高等级景区等地标性文旅项目和打卡地,推出名人寻根、情景穿越、沉浸式夜游活动等多样化、个性化的创新性文旅产品,努力融入地方全域旅游发展大格局,促进名人故居与区域社会的良性循环与可持续发展。四是创新文化产品创作设计理念,在做好名人故居传统文化工艺纪念品的同时,结合现代生活方式与文化审美,融合文化创意元素,开发具有名人故居特色文化内涵、更受当下文旅消费主力军年轻人群体喜爱的文创产品,提升名人故居文化“附加值”,增强青年一代对传统文化的心理认同与共鸣。五是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打造“河南名人·中国印象”标志性文旅品牌,整合区域名人故居文化资源,推动河南名人故居品牌体系建设,彰显“名人+品牌”叠加效应,树立区域文化品格鲜明的文旅新形象。
拓展场馆功能利用模式。一是鼓励符合条件的名人故居因地制宜、一馆一策,设立博物馆、陈列馆、艺术馆、家风馆、村史馆、精品书屋,创建研学培训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党史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社科普及基地、家风家教示范基地等,面向公众长期免费开放,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二是畅通开发利用渠道,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利用名人故居,鼓励有关组织、团体和个人,经文化文物职能部门审批后,在名人故居开办民宿客栈、诗书茶社、艺术画廊、书吧、古玩收藏屋、咖啡屋等旅游休闲服务场所,发挥其文化传播与社会服务功能,促进名人故居资源活化利用。三是加强名人故居管理人员、讲解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培训,完善交通、通信等相关配套设施,推动数字化、网络化智慧景区、场馆建设,为人民提供有温度、高品质的公共文化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文化需要,持续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构建文艺创作交流平台。一是加强名人故居非物质文化遗产、逸闻趣事、相关人物口述史的搜集整理工作,为文艺创作提供更多更丰富的素材。二是支持各类文化团体、个人围绕河南名人故居文化IP开展创作,推出一批文学艺术、影视、动漫等精品力作。三是积极邀请文艺名家在名人故居举办专题讲座、读书会等,鼓励他们结合创作体会解读、分享名人的生平事迹、奋斗历程、精神内涵、文化传承等,发挥其中所蕴含的独特思想教育价值,用人物事迹及其高尚品格激励人、启迪人、感染人,真正讲好名人故居背后有血有肉的名人故事,传递名人故居文化正能量,营造浓厚的历史文化氛围,擦亮名人故居特色文化“金名片”,形成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区域文化交流展示平台。
创新宣传推介方式。一是坚持守正创新,积极利用名人诞辰等纪念日契机,策划举办各级各类名人故居文化学术研讨会、主题展览,精心组织开展名人故居行、媒体大型主题采访等活动,推动名人故居宣传纪念活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发展。二是建立跨区域名人故居联动交流合作机制,围绕相同名人或文化主题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形成互惠共赢的规模性发展新模式。三是增强全媒体意识,创新传播方式,整合现代媒介手段,构建立体传播体系,大力宣传河南名人故居保护利用的优秀案例,提升河南名人故居的影响力、知名度、美誉度。
【作者:张佐良,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本文为河南兴文化工程文化研究专项项目“朱载堉研究”(项目号:2022XWH194)阶段性成果】
编辑: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