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里乾坤:从人名用字看民俗文化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4-06-04 09:10

  古代婴儿出生时会取个名,成年后再取个字,合称“名字”。古人的名与字在意义上往往有联系,或相同,或相反,或相关。如诸葛亮字孔明,“孔明”即“很明”,“很明”就是“亮”,义同。朱熹字元晦,熹是明,晦是暗,明暗相反。李商隐字义山,商隐与义山相关,因为商之隐士伯夷、叔齐为守道义饿死于首阳山。

  名、字并存的传统新中国成立后就中断了,从此进入“一个名字伴一生”的时代,所以父母在给孩子取名时往往慎之又慎。一个好名字的用字通常要具备三个特点:好写、好听、好寓意。“寓意”最重要,它寄托蕴含着长辈们的祈盼,是他们人生观、价值观与思想意识的直接体现,也是风俗文化的一种间接表达。从民俗的角度来考察人名用字可以窥测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社会价值取向。

  阴阳五行和谐共生

  古人认为天下万物分为五类,即五行:金、木、水、火、土。五行相生相克,分别与四时、十二时辰相应,根据人出生的时、日可推出五行中某种元素的多寡。五行的缺失会影响一个人的命运,缺少的元素要在取名用字中补出来。现代有些人也信奉这种观念,从而激活了一些本不常用的异体字在取名用字中得以流行。中国传统文化用“三”表示多数,故与五行相关的“鑫、森、淼、焱、垚”就频繁出现在人名用字中。

  例如,《说文》:“淼,大水也。或作渺。”《玉篇》:“渺,水长也。”“渺”后来又引申出“渺茫”“少、小”等义项。“渺”包含了“淼”的义项,从字用看“淼”没有存在的必要。《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把“渺”定为规范字,而“淼”作为异体字被淘汰。但人名中的用字“淼”代表着五行中“多水”,有着特定含义,就不能改为“渺”,改成“渺”从字面看意味着“水少”。后来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又把“淼”字重新调整为人名专用规范字。这是因民俗文化重新激活已废弃异体字的典型案例。“尧”“垚”“堯”也是异体字关系。许嘉璐《汉字标准字典》:“垚与堯(尧)同。”现代把“堯”看作“尧”的繁体字,不宜使用,但“垚”作为古代异体字却在当今的人名用字中仍然存在,因为它多“土”。

  祖宗亲缘 家国情怀

  源远流长的宗法文化已将宗族观念深深地刻印在了每一位中华儿女的心上。同一个祖先相继分化,就形成了大大小小的支脉家族。每个家族兴旺发达,才能成就整个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家国同构,故《孟子》云“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这种宗族观念在人名用字上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辈分入名,二、排行入名。

  例如,当今孔氏家族的子弟名字中都带着“祥”“令”“宪”“庆”等辈分字;“富贵传家宝”是今之张氏家族的部分辈分字;“文武国家兴,扬名光祖德”为吴氏家族的部分辈分字。辈分字大都选用积极正面、健康向上的好字眼儿,寓意家族蒸蒸日上持续繁昌。《红楼梦》中的贾府以“水、代、攵(攴)、玉、草(艹)”作为辈分字:贾演、贾源,名字里都有氵旁,为水字辈;贾代化、贾代善、贾代儒为代字辈;贾敷、贾政、贾敬、贾献、贾敏,名字里都有反文旁,为攴字辈;贾珍、贾斑、贾珠、贾宝玉、贾环、贾瑞,为玉字辈;贾蓉、贾蕾、贾芹、贾芸,为“草”字辈。《孟子》曰:“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贾府从建功立业到衰败被抄刚好五代。古代以伯/孟、仲、叔、季表示兄弟姊妹间的排行顺序,分别表示“老大、老二、老三、老小”。如孔子兄弟两个:孟皮、仲尼。出土的周宣王时期青铜器“虢季子白盘”,其中“虢”为国名,“季”为排行,“子白”为虢国公子的名字。汉高祖刘邦,字季,季为排行。刘邦兄弟三人,大哥早死,二哥叫刘仲,他是老小,故叫刘季。汉以后,一直到近代,排行入名,绵延不绝,时有沿用者,如孙仲谋、刘伯温、刘伯承、吴孟达、吕叔湘等。

  尊儒贵道行仁积德

  儒、道文化在我国传统文化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对后世的价值观念和世俗民风都有深远影响。当今人名用字与此相关的“儒”“道”“德”“温、良、恭、俭、让”“仁、义、礼、智、信、忠、孝”等都是高频字,如刘世儒、温儒敏、朱德、张思德、陈道明、陈望道等。有些还从儒家、道家经典中选取典故词语作为人名用字。

  例如,胡乔木,源于《诗经》“出自幽谷,迁于乔木”。毛泽东的两个女儿李讷、李敏,源于《论语·里仁》“君子讷于言而敏于事”。于省吾、胡三省、陈省身,典自《论语·学而》“吾日三省吾身”。

  龙腾虎跃香草美玉

  “龙、腾、虎、跃”“勇、猛、刚、强”等是当今男性名字中的高频字。《广韵》:“龙,灵虫之长也。”《说文》:“虎,山兽之君。”龙、虎,作为动物,都勇猛雄壮,气势恢弘,常用来喻指身强力壮、英勇豪迈的杰出人物。《史记》:“孔子去,谓弟子曰:‘吾今日见老子,其犹龙耶!’”《诗经》:“矫矫虎臣,在泮献馘。”父祖辈们都希望男孩子未来身强体健、功业显赫,故“望子成龙”“生子如虎”就成了他们的深切祈盼,这是人们多用与龙、虎有关的字对男孩命名的文化内因。

  “桂、荷、芷、若”“梅、兰、竹、菊”“莲、萍、藻、芹”“荣、华、秀、英”“冰、清、玉、洁”等在当今女性名字中高频出现。这些字所指代的事物,或为花、或为草、或为玉、或为水,它们都曾被中华民族赋予美好、高洁的文化内涵。“香草”与“美人”结缘可远溯至《诗经》《楚辞》,王逸《离骚经序》曰:“《离骚》之文,依《诗》取兴,引类譬喻。故善鸟香草,以配忠贞。”先秦时期的“美人”不但指“容貌美好”,更指“品德高洁”,故《楚辞》中也常代指圣相贤君。在传统习俗中,“莲、萍、藻、芹”等水中之草,寓意“纯洁善良”;“荣、华、秀、英”均为花,喻指“美丽容颜”。而“玉”,《说文解字》解释为:“石之美。有五德:润泽以温,仁之方也;䚡理自外,可以知中,义之方也;其声舒扬,尃以远闻,智之方也;不桡而折,勇之方也;锐廉而不技,絜之方也。”可见玉石不仅表面温润光洁,更有丰富的符合正统道德观念的内涵,所以也常作为人名用字而寄寓长辈们对孩子秀外慧中的美好祈愿。

  以上仅从传统文化影响的角度对人名用字的习俗作了一些归纳。其实人名用字中包含的民俗基因还有很多,比如祈盼孩子生活美好富足,名字中就会选用“财”“利”“富”“贵”“贝”“宝”“禄”等;祝愿生活平安顺遂,名字中就会选用“健”“康”“平”“安”“宁”“福”“乐”“悦”等;希望未来潇洒帅气、漂亮可爱,名字中就会选用“帅”“潇”“美”“丽”“靓”“萌”“颜”等;期盼品行良好,功业、文章有所建树,名字中就会选用“贤”“慧”“雄”“功”“业”“文”“章”“彦”等。总之,名字寄寓着民族文化的重要特征,汉族人名用字的民俗心理值得深入探讨。

  (作者:常志伟系周口师范学院文学院副教授)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