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 | 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一谈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4-06-14 14:55

  编者按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大河网学术中原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栏,持续刊发专家学者的党纪学习教育理论文章,科普诠释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敬请关注。

2024年3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批准,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一、与时俱进修《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次公布是在1997年2月,当时叫《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有“试行”二字。6年后,经过修订,由原来的13章172条改为15章178条,于2003年12月31日公布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去掉了“试行”二字。这个《条例》执行了12年,2015年10月修订为11章133条。2018年8月又修订为11章142条。2023年修订后的《条例》为三编10章158条。

修订后的《条例》新增11条,修改了65条,整合了2条,与修订前相比,总体格局虽然没有变化,但覆盖面更广,涉及事项更全面。《条例》全面总结吸收了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使用了许多新表述,规定了一些新型违纪行为及其处分种类和幅度,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同时,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这充分说明,修订《条例》是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坚持党的自我革命的需要,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的需要,总之,是与时俱进、解决新时代新征程从严治党的需要。

二、《条例》修订意义深远

《条例》的修订意义重大而深远,我们应着力从以下两个方面深刻理解,提高认识:

1.是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后,中央政治局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执行情况怎么样呢?3年后,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讲话时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有的置若罔闻……”什么叫“置若罔闻”?就是好像没有听见似的,不当一回事,不加理睬,我行我素。他说,这充分表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因而必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他引用了马克思的话:“1859年,马克思在致恩格斯的信中指出:‘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7年后,他在党的二十届中纪委二次全会讲话时说:10年来,党中央坚持从严治党,“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使党在革命性锻造中变得更加坚强有力”,取得了“从严治党十年磨一剑的历史性成就”。但全党还必须认识到,中国共产党面临“大党独有难题”,“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

他从五个方面分析了“大党独有难题”,其中之一就是“始终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很难。他说:“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必然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这就决定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要“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由此可知,贯彻执行《条例》,是解决新时代新征程治党治国大党特有难题的需要。

2.是关爱和提高党员干部素质的需要

有的同志认为,贯彻《条例》仅仅是为了加大反腐力度,这是不全面的。《条例》是一把双刃剑,严格执行和落实,既可对少数违纪者起到处分惩戒作用,更可使大多数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和得到提高。中央办公厅《通知》明确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由此可知,贯彻执行《条例》,对大多数党员干部来说,更是全面提高素质的需要。

三、入脑入心学《条例》

鉴于《条例》全面总结了从严治党的重要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体现了新时期自我革命的新理念,要使《条例》入脑入心,首先就要做到原原本本地学、逐章逐条地学。要从读原文切入,在宏观上弄通弄懂其内涵的政治性、时代性,从微观上了解各条款的新要求与针对性。其次,要使《条例》入脑入心,还必须反复学。新《条例》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这就要求我们要从新的政治站位审视,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认真领会从严治党的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从而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领悟《条例》的主旨与精义。第三,学习的目的是掌握和运用,因而对照案例学《条例》,有益于明底线,知敬畏,更好地搞清楚纪律规矩是什么,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

 (作者:杨海中,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原纪委书记、副研究员)


编辑: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