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雷:积极应对河南人口老龄化的思考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4-06-26 13:26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养老既是人生大事、家中要事,也是社会大事、国之大者。《2023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23年底,河南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96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0.0%,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达146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4.9%,均远超国际上老龄化社会的标准。老龄化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同时也带来挑战和机遇并存。一方面,老龄化问题意味着劳动力供给数量减少,人口红利减弱,社会保障支出压力增大,社会与家庭养老负担加重,养老和健康服务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另一方面滚滚而来的“银发浪潮”,对养老服务的刚性需求也急剧增加,为老年消费市场和老龄产业创造新的需求,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成为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作为人口大省的河南,要重视人口老龄化,抢抓“银发经济”发展新机遇,加强相关政策支持引导,大力发展养老、健康等相关产业,将老龄化转变为发展的新动力,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助力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

  一、多措并举鼓励适龄人口生育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持续转变生育观念。目前多数家庭婚育观念转变,存在一些晚婚晚育甚至不生的观念,制约了“二孩”“三胎”政策的落实,因此应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转变人们的生育观念,为充分发挥“二孩”“三胎”的政策效应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医疗资源,加强各级医疗机构产科和儿科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创办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加大“九年义务”教育投入力度,提升公办学校水平,逐步实现均等化就近入学。解决就学、就医难,解决有生育愿望者心理顾虑。三是推动二胎或三胎生育奖励政策落地落细,解决“生”的问题。给予二胎或三胎家庭购房优惠、养育补贴等,减少“养”的压力,从而增强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提高新生儿出生率,进而更进一步优化提升人口结构。四是加快托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政府应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机构。将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范畴,从制度上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要积极引导社会托育机构,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兴办婴幼儿看护服务机构。由政府主导调配社会资源,包办前期场地选址设计装修、设备采购等环节,水电气费用均予以居民价格待遇,降低托育机构的投资成本,更好地吸引优质托育机构“拎包入住”。

  二、抢抓“银发经济”新机遇

  一是推动养老产业融合发展。“银发经济”是融合一二三产业的综合性产业体系,要根据《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河南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等,激活老年产品和服务市场,实施“养老+行业”行动,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教育、养生等行业融合发展,培育养老产业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积极出台政策措施鼓励社会资本加快进入老龄产业。二是加快适老化产品的市场培育。发挥健康产业支撑作用,围绕老年人生活起居、安全保障、保健康复、医疗卫生等需求,加快打造适老化康复辅具、智能穿戴设备、居家养老监护、无障碍科技产品等智能养老设备,以及老年人适用产品的市场培育,不断壮大适老化产品的市场规模,促进老年产品丰富供给和升级换代。三是推动医养结合产业发展体系。针对老年群体就医遇到的各类问题,逐项梳理、逐项解决,结合河南“道地药材+医疗资源丰富”优势,积极引进老龄产业龙头项目,围绕延链强链补链,培育形成康养、医药、医疗器械等老龄产业集群。通过大力发展医疗养老、健康等相关产业,将老龄化转变为发展的动力。

  三、探索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针对河南省人口老龄化加快的形势,根据养老需求新机遇,着力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在养老方面,探索设立“家庭养老床位”,实施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二是社区养老方面,以社区为单位,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搭建老年人口信息化服务平台,积极为老年人口提供文体康乐社交、养老助老等各方面活动,使老年人口就近获取所需的物质及精神需求,以补充家庭养老的不足,实现老有所养。三是出台鼓励私营养老机构建立和发展的政策。政府应在预算项目中设立专项养老补助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补贴,降低养老机构运营成本,减轻老年人养老负担。四是将乡镇敬老院改扩建为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作用,将乡镇敬老院的专业服务向村级和老年人家庭延伸,不断提升村级养老的服务质量和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其取得合理回报。

  四、积极营造老年友好社会环境

  一是营造全社会孝老、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大力推动敬老孝老宣传教育活动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积极弘扬“百善孝为先”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将有能力赡养而拒不赡养老年人的行为作为社会的反面典型在一定范围进行宣传通报。定期开展“孝老爱亲模范”评比活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二是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度。积极开展“银龄行动”,支持老年人参与公益慈善、文教卫生等事业,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或参与志愿服务,发挥余光余热。鼓励老年人踊跃参与社区活动,如舞蹈队、合唱团等,让老年人在参与中找到愉悦感、归属感。三是积极构建适老化条件。政府层面要不断加大对适老化基础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在全省范围按照人口规模修建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人图书馆无障碍通道、便民服务中心等老年人友好设施,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度,进一步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就感。

  【作者:曹雷,河南省社会科学院高级统计师 本文系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度基本科研费项目“国家中心城市综合韧性评价及障碍因素分析研究”(24E076)阶段性成果】

编辑: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