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 | 张璐: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编者按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大河网学术中原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栏,持续刊发专家学者的党纪学习教育理论文章,科普诠释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敬请关注。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三次修订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就是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落到实处。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是保证全面从严治党行稳致远的一项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从新修订的《条例》中全面掌握党的纪律规矩的丰富内容,深刻领悟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党纪学习教育中铸牢政治品格、夯实思想根基、锤炼过硬本领。
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铸牢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党的纪律建设是维护党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克服各种困难挑战,带领人民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辉煌成就,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纪律建设。在党的“六大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其核心要求是对党忠诚。党员干部对党忠诚最直接的体现,就是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含糊。新修订的《条例》旗帜鲜明地将“两个维护”作为纪律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总则中增加了“坚持自我革命”“坚守初心使命”等内容,完善了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充实了“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规定,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
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夯实严守纪律规矩的思想根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在党纪学习过程中,要自觉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准确理解《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做到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研讨交流学、联系实际学,特别是抓好新旧条文对比研学,知道修订了哪些、为什么修订、有哪些要求。要坚持把学习《条例》、学好《条例》、用好《条例》作为重中之重,反复学习、重点学习、持续学习,做到学而知、学而懂、学而用。要根据《条例》的规定校准偏差、找准方向、明确路径,筑牢夯实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根基。要用心钻研,全身心投入,钻进去、静下来、沉进去,切实把遵规守纪刻印于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
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行动自觉,锤炼干事创业的过硬本领。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党员干部要把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与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相贯通,一体把握、一体运用,在依规依纪依法工作中提升干事创业的能力,练就敢于善于工作的真本事、真能力。要用纪律规范自身言行,把党纪学习当作一种生活方式,持之以恒加强主观世界改造,在小事小节、一点一滴中增强自身“免疫力”,在公私分明、崇廉拒腐中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要在党纪学习中锤炼扎实作风,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化作自觉行动,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抵制“只想当官不想干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错误思想,把使命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勇于挑重担子、啃硬骨头、接烫手山芋,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中,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坚决做到学习党纪、敬畏党纪、遵守党纪,以严明的纪律规矩,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作者:张璐单位:中共焦作市委党校)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