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 | 心中有“戒”方能行稳致远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4-07-17 09:28

编者按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大河网学术中原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栏,持续刊发专家学者的党纪学习教育理论文章,科普诠释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敬请关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我们党永葆“自我革命”的鲜亮底色。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的纪律教育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以维护和加强党的纪律为核心,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为目的的党内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12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面简称《条例》)作为规范党的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党的纪律不仅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心中始终有“戒”,方能行稳致远!

严明纪律和规矩,是立党兴党的强大武器。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自成立之日起就遵照无产阶级政党的建党原则,坚持用严格的纪律和规矩立党建党管党。党的纪律,是无产阶级革命意志、高度组织纪律性的体现,是按照党的政治纲领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需要而确立的。毛泽东指出:“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新修订的《条例》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经验,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坚持问题导向,使管党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严密有效,具有强烈政治属性、鲜明价值导向、科学治理逻辑、统一规范功能,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遵规守纪,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之本。“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靠规矩来规范和约束言行,体现的是一种品德和修养、一种政治上的清醒与成熟。党的规矩和纪律是党员干部学习、工作、为人、处事的标准和标尺。对党员干部来说,党规党纪是必须坚守的“警戒线”,是不能碰的“高压线”,更是最后一道防线。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涵盖党内生活的各个方面,明确了党组织和党员在各个方面的行为规则。党的纪律具有三个鲜明特点:严格、统一、自觉。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具有强制性,是对党组织和党员的刚性要求。在党的纪律面前,纪律对于每个党组织和党员具有相同的约束力,任何人没有例外。党的纪律是建立在共同理想信念基础上,建立在民主集中的原则基础上,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自觉遵守的纪律。全面从严治党,要害在“治”,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重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敢于善于斗争,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成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纪律和规矩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新修订的《条例》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切实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层阻拦,每种形态对应问题严重性递增,而所涉及人数递增,从根本上防止了过去那种要么是“党的好干部”,要么是“阶下囚”现象发生,贯通了规、纪、法,连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眼标本兼治,囊括了纪律教育警醒、惩戒挽救和惩治震慑功能,提高了执纪的精准度,充分体现了纪律的价值,实现了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三个区分开来”,核心要义是既强调要宽容干部在推动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又强调领导干部要守住三条底线。这三条底线:一是鼓励先行先试,底线是知错即改,不明知故犯;二是鼓励探索性试验,底线是令行禁止,不我行我素;三是鼓励推动发展,底线是干净做事,不谋取私利。从党的纪律的执行实施看,一方面强调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另一方面强调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于党员干部而言,纪律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也是干事创业的“通行证”。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才能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既有利于党的事业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党员干部开展工作,充分彰显了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党员领导干部的爱护和保护,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提供了纪律保障。

心中有“戒”,言有所规,行有所止,方能行稳致远。新时代党员干部要牢记党的纪律,做到心中有“戒”,不断增强党的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将党规党纪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一个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对党忠诚,做一个政治明白人;严守党的组织纪律,坚决执行党的决定,做一个对党组织忠实的人;严守党的廉洁纪律,廉洁用权,做一个干净的人;严守党的群众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一个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严守党的工作纪律,履职尽责,做一个有担当的人;严守党的生活纪律,严于律己,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作者:任士敏 单位:中共焦作市委党校)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