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慧杰: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与实践指向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4-08-02 09:37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就应急管理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观点新战略,科学回答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什么要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建设、怎么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建设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我们今后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深刻领会其精髓要义、重要内容以及实践路径,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时代价值

(一)是践行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生动实践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这是应急管理工作的根本准则。公共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面对各类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解决好人民的安全需求问题,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和共同富裕的基础;尤其是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管理者通常会面临不同任务和目标之间的排序、取舍,甚至面临二者之间可能发生冲突的决策困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不会再来”。人民高于一切,生命重于泰山,因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并将其贯穿于突发事件应对全过程,筑牢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安全防护网,守护好民生安全,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发展,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做到二者并驾齐驱、同步推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之间的动态平衡与良性互动。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要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把安全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尤其是做好源头风险管控,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同时,加快建设现代化的应急指挥、应急救援力量和科技、人才、物资保障等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自然灾害特别是洪涝灾害监测、防控措施,探索形成一整套防范化解重大生产安全风险和灾害风险的“组合拳”,全面提高应急处置保障能力,确保以高水平的安全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

二、正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核心内涵

(一)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

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充分发挥党在应急管理事业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各级党委在制定规划过程中,要把应急管理工作当作重要任务统筹考虑在内,并及时解决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的领导,完善党领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决策指挥机制。二是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各领域全过程的领导,即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四个阶段的领导。三是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中,各级党政干部发挥了领导骨干作用,是一支政治坚定、本领高强、业务精良、勇于担当的重要力量。四是以党建引领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推进党建与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工作有机融合,发挥基层党组织在风险防范、应急准备、监测预警等方面的主心骨作用以及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二)全面提高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并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提出“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其内容涵盖洪涝干旱、地震、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灾害防治,为着重强调“防”的重要性,亲自谋划部署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为提高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指明了行动方向。一方面,作为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之一的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已经全面见效落地。尤其是开展的《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丰硕,第一次全面摸清了全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了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建立了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为普查数据成果转化、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打下了基础。

另一方面,把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作为重大任务,绷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这根弦。近期,我国南方多地遭遇持续强降雨天气,进而引发了山洪、城市内涝、地质灾害等,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一是应建立科学规范的防汛救灾指挥系统,即建立国家、流域、省、市、县各层级应急指挥部,形成上下联动的应急指挥体系;健全中央与地方分级响应机制,明确各级各类灾害事故响应程序,进一步规范防汛抗旱与各相关部门的指挥机制;建立党政同责防汛责任制;完善防汛救灾的指挥保障能力建设。二是提高监测“预警—响应”的科学化与法治化水平。建立全国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充分利用“天眼”卫星监测系统和重大灾害无人机进行风险动态化监测。提升监测预警响应能力,强化重大风险“应急响应制度设计”,建立健全事前责任划分、事中合理用权、事后调查评估、责任追究等一体化制度设计,还要制定系统的应急响应法律规则与工作指南(或指令系统),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匹配的制度,在面临突发事件时能自动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最大限度提升响应效率。三是做好随时应对灾害的准备,针对洪涝灾害修订并完善上下级、军队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相邻地区相关应急预案之间的衔接贯通;制定并完善巨灾应急预案和基层应急预案;加强风险评估、资源调查和案例分析,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 

(三)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共造成21242人死亡,比上年下降4.7%。虽然事故总量、死亡人数有所下降,但较大以上事故出现反弹,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比如,多行业和地区发生重特大事故。内蒙古阿拉善“2·22”露天煤矿特大坍塌事故、宁夏银川富阳烧烤店“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黑龙江齐齐哈尔体育馆坍塌校园安全事故等。这暴露出安全生产领域出现基础工作薄弱、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走过场、敷衍塞责、责任落实不力现象仍然存在。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尽最大努力防范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牛鼻子’来抓”。一是突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地方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度,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安全责任落实,并持续强化“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推动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整治出的问题隐患要跟踪整改、防范到位。同时,抓住企业“第一责任人”这个“关键少数”,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0年以来,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要针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民航铁路等交通运输、工业园区、城市建设、危险废物等9个行业领域,全覆盖、地毯式排查问题隐患,采取过硬措施逐步消灭存量风险,盯住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不放,精准研判、精准施策,严密防控新风险新问题。同时,全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制定并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事项,建立全国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比如,在危险化学品整治中,各地相关部门聚焦“一防三提升”、加强“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筑牢危化安全防线。在矿山安全整治中,随着煤矿开采深度和强度的增加,煤与瓦斯突出、水害、冲击地压等灾害更加严重,治理难度越来越大。因而,应严格冲击地压、水文地质极复杂煤矿准入要求;明确把防风险摆在突出位置,提出健全矿山安全管理体系,将风险管控在成灾前、隐患消除在事故前;实施重大灾害分区管理,开展超前治理;严格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提高井下设备安全性、可靠性等。针对2022年湖南长沙“4·29” 自建房坍塌特别重大事故,2023年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分别开展了经营性自建房安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另外,对自助游和自驾游、小型游乐设施、高风险性体育项目等方面,以及电动自行车、玻璃栈道、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领域新业态开展了专项整治。

三是突出监管能力建设。一方面,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充实市、县两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推进安委办实体化运行,发挥好安委办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考核等作用,促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提质增效,同时,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监管队伍。另一方面,提升科技兴安水平。加强政产学研用有机结合,打造完整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链;运用大数据分析安全生产规律,提高安全生产决策科学化水平。同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时监测、及时预警。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提升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

三、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实践要求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织密筑牢公共安全网,对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具有重要作用。事前预防在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领域呈现出“主动防控、本质安全、智慧安全、系统治理”的特点,也是从事后补救追责机制向事前防范化解机制转变。一方面,探索建立事前预防事项清单制度,形成前端控制,实现风险的前瞻治理。充分利用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服务重大工程建设,更好服务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健全安全应急法规标准体系,加强安全应急重点领域关键标准的制订、修改完善;从源头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加强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另一方面,通过提前做好人力、物力、技术手段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利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提高风险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与预报预警能力;针对洪涝、地震、地质等灾害区域进行救援力量、保障物资分类,智能精准匹配需求,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全面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同时,建立风险评估动态报告制度,针对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建立风险监测“一张网”,进行风险跟踪分析,建立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动态完善及风险防范处置联动机制,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置,不断固底板、补短板。此外,持续推进重大安全风险治理工程,持续实施工艺优化和技术更新改造,加强安全仪表系统管理,提升自动化控制水平,通过技改或工程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建强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保障体系

建强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军和国家队、以专业救援队伍为协同、以军队应急力量为突击、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充分发挥党政军群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的多元主体力量,提升专业救援力量、个人自救力量、社会救援力量,这也是衔接好责任链条各个环节的必然要求。尤其是联合社会力量,既包括志愿者,也包括有一定专业技能的救援队伍,要做好优势互补,发挥各自优势。注意培养本地化救援能力以及与外部救援力量的对接,在发挥熟悉当地的优势救援力量又能发挥外来救援队的专业性的同时,还要织牢“村组干部+灾害信息员队伍+社区应急志愿队伍+农户互助群+外来社会力量”无缝对接的韧性防护安全网。

做好应急物资准备,将应急物资保障工作融入预防、应急和复原应急管理全过程。完善应急资源常态储备、紧急征用和跨区域调度程序,尤其是完善巨灾应急物资峰值需求保障,建立包括家庭储备、企业储备、法定储备等在内的全社会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例如,考虑“城市看海模式”下需要日常准备的救生器材和装备等,充分发挥市场、企业、社会联动保障机制;尽力做到应急物资保障计划精细化,供给人性化;空间布局多元化,集中分散便利化。同时,打破军地物资储备的制度壁垒,形成物资保障资源共享的应急资源保障体系,真正做到关键时刻应急资源“备得足、找得到、调得快、用得好”。

(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就应急管理法治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有效提升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有力应对各类灾害事故提供了法治保障,‌全面增强了防范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综合能力。一方面,不断完善法律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系统梳理和修订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基础法、综合法的出台。同时,形成安全生产法、自然灾害防治法、消防法、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法等5部骨干法,在此框架下,又划分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消防3个子体系,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震后地震趋势判定公告规定等部门规章,不断夯实应急管理法治之基。

另一方面,推进应急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大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梳理、规范行政执法事项,制定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不合理的执法。完善执法方式,全面推广“互联网+执法”,“互联网+监管”,进行“说理式执法”,促使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该查不去查、“走马观花”式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另外,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执法者担当作为。

(作者:翟慧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

编辑: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