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娜:严守群众纪律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
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鲜明体现,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显著标志和政治优势。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第一百二十二条至一百二十九条,具体而明确地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群众纪律的“红线”,指出了群众工作中的“不可为”。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在遵守群众纪律方面出现行为偏差,表面上看是因为对群众纪律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实质上在于缺乏对人民群众的敬畏之心与感恩之情。因此,严守群众纪律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必须从根本上站稳人民立场,在思想上树牢群众观点,在行动中办好民生实事,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严守群众纪律必须从根本上站稳人民立场
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坚定地选择“站在最大多数劳动人民的一面”,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在波澜壮阔的百年征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严明群众纪律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有效举措,并注重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重要法宝代代相传、内化为每名共产党员的行为自觉。从“不带私心搞革命,一心一意为人民”的谷文昌到“公家的东西一分也不能沾”的王进喜,再到“一尘不染,两袖清风”的孔繁森,共产党人坚定立场、敬畏纪法、一心为民的优良作风赢得了民心民意,收获了认可与尊重。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如果站不稳人民立场,思想防线就会垮塌,纪法底线就会失守,就会做出损害人民利益的错事、蠢事。对于一个政党来说,如果站不稳人民立场,就会出现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特权阶层,就会走向腐化变质,最终导致人亡政息。新时代的共产党人必须始终牢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增强抵腐定力,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同时要勇于同一切脱离群众、有损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毫不妥协的坚决斗争,真正把人民立场站稳站牢。
严守群众纪律必须在思想上树牢群众观点
在人类历史上,马克思主义第一次站在了人民的立场去探求人类自由解放的道路。与英雄史观把少数杰出人物视为历史的创造者和决定者不同,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科学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并阐明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这个伟大真理。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人民是创造历史的动力,我们共产党人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这个历史唯物主义最基本的道理。唯有在思想上树牢群众观点,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以敬畏之心真正重视人民群众,才会不断强化自我约束、不做触犯群众纪律之事,才会自觉用遵规守纪的行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新时代的共产党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过程中要常紧纪律之弦、常敲思想警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个牢记”、“三个始终”的明确要求:牢记我们的共和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始终以党规党纪为衡量标尺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严守群众纪律必须在行动中办好民生实事
和党的其他纪律相比,群众纪律与人民群众的日常联系最直接,留给人民群众的印象最直观。党员干部能否严守群众纪律直接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好坏,甚至影响人心向背。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是共产党人矢志不渝的价值追求与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在党的历史上,焦裕禄、杨善洲、廖俊波等一大批党的好干部之所以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与爱戴,正是因为他们始终严守群众纪律,做到了“万事民为先”。中国共产党人依靠严明群众纪律走到了今天,也必定要依靠严明群众纪律走向更加光辉的未来。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群众纪律的相关规定,在学用结合中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砥砺“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坚定“功成必定有我”的使命担当,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民生实事,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最高评判标准,兢兢业业工作,勤勤恳恳为民,清清白白做人,努力创造出无愧时代、不负人民的新业绩。
(作者:聂娜 单位:中共焦作市委党校)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