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融合”视域下如何推进乡村治理有效?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4-08-07 09:48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标志着我国乡村治理形成了一种新的工作格局,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然而,自治、法治、德治在乡村治理中,既存在手段上的差异性,又具有功能上的互补性。因此,推进乡村治理,既要充分发挥自治、法治、德治的优势,将其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又要看到各自的差异性和局限性,做到互为融合、优化组合,形成治理合力,才能实现“1+1+1>3”的真正效果。实践中,必须注重把握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既要聚焦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治理,又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工作常态长效;必须注重把握好治标和治本的关系,既要保持“清”的高压态势,又要做实“建”的基础工作,打牢乡村振兴的经济基础和组织基础;必须注重把握好点和面的关系,既要坚持因地制宜,解决好点上的具体问题,又要强化系统治理,解决好面上的共性问题。

一、全面提升农村自治能力,着力实现稳定有效

一是建强基层治理网格。综合考虑村域地形、人口数量、党员分布等因素,按照区域边界清晰、规模大小适度、服务管理方便的原则,细化网格划分标准,建好用好基层治理网格。围绕整合治理资源、承载治理功能,大力发展党群服务中心、乡里中心等乡村治理平台载体,全面提升“建、管、用”水平,将基层组织融入基层治理网格中,做到资源下沉到网格、力量整合进网格、服务开展在网格,为乡村治理强基赋能。完善网格化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网格基础数据库,全面收集掌握各类动态信息,不断提高乡村治理的信息化、精细化水平。深入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在走村访户中掌握社情民意、了解网格治理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乡村治理更有实效。

二是健全村民民主监督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乡村延伸,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坚决杜绝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把握民主监督中村务公开、经济责任审计、民主评议的关键环节,对村务公开栏名称、公开形式、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和公开程序制定统一规范,探索建立信息化村务公开模式,提升村务公开质量和效率,实现阳光公开。聚焦村民关心的重要事项,认真落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健全完善村级事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权力事项,激发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热情。强化乡镇纪委和村监督委员会的衔接协作,形成监督合力,防微杜渐,源头防范,坚决遏制问题发生。

三是加强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建引领、多方参与的农村服务格局,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服务制度机制,利用市场化手段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源,提升农村服务社会化水平。根据实际将公共服务政府购买、政府补贴等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明确各项长效配套措施,引导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农村服务。通过政策扶持、整合学校资源等途径,依托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培育符合村民需求的社会组织,为村民提供专业化、精准化服务。鼓励村“两委”加快对接驻地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广泛筹措服务资金,整合场地设施等资源,为村民提供更加多元优质的服务,为乡村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持续夯实基层根基

一是常态化落实巡察监督工作。坚持上下联动、市县同巡,将集体资产、产业发展、信访矛盾化解、村民自治组织运行等作为村级巡察的重点内容,对工作开展滞后、信访矛盾突出的重点村实行专项巡察或提级巡察,实现巡察监督更精准、更聚焦。对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及时向同级党委进行专题报告,并将有关问题通报各职能部门,推动问题解决。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按照“高位推动、降维打击”要求,由县级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优先处置,重大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或提级办理,切实形成线索办理的震慑效应。进一步强化巡察监督成果运用,压实乡镇党委整改落实责任、相关主管部门系统施治责任,加强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持续提升巡察监督工作质效。

二是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坚持把依法打击村霸村痞、家族宗族势力等作为惩治农村违法犯罪行为的重点,形成有案必查、露头就打的常态化机制。对农村黑恶势力进行精准“画像”,深入开展农村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核查,逐条逐项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制管理,认定一起、打击一起,处置一件、销号一件,始终保持严打高压的态势。加强警情案件串并分析研判,适时采取挂牌督办、提级办理、异地办理、交叉互查等措施,确保查深查透、打早打小、打准打实,形成强大震慑。通过依法打击黑恶势力,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村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乡村治理营造良好环境。

三是加大执纪问责和行业监管力度。结合软弱涣散村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村“两委”干部资格条件审查,坚决将问题人员清理出村干部队伍,不断夯实筑牢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持续严惩党员和公职人员包庇、纵容村霸村痞,以及家族宗族势力违法犯罪问题背后腐败和为其充当“保护伞”等行为,对“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甚至姑息纵容的,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强化农业农村领域监管和行政执法,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项目申报审批等环节的监督审查,深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从源头上堵漏洞、补短板、强监管。

三、丰富创新农村德治载体,发挥正向引领作用

一是着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清资产与清矛盾结合起来,用好文明创建、平安乡村、法治乡村等载体,建立健全“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法律顾问、驻村民警等调解力量参与调处工作机制,统筹综治中心等基层治理力量,全力化解基层各类矛盾纠纷,消除社会风险隐患。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公开接访、带案下访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搭建访调对接平台,按照法理情结合的原则,认真解决群众诉求,最大限度让群众满意。对村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对各类邻里矛盾,用好矛调力量,及时调处化解,并做好思想教育引导工作。对长期无理缠访闹访的信访老户,收集固定相关证据,依法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局面。

二是积极发展“三自”组织。依托农村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乡里中心等,积极发展“自治、自乐、自愿”“三自”组织,广泛开展各类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规范发展自治组织,加强综治中心建设,合理布局村民议事会、矛盾调解室等公益空间,打造收集民情民意新平台,协助农村依法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有序发展自乐组织,积极培育各类社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在弘扬时代新风、倡导乡风文明等方面发挥作用。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组织,为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群体提供卫生保健、精神慰藉、心理健康、义务跑腿、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不断提升村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是持续深化德治教化作用。注重以规立德、以德润心,坚持因人、因事、因需,分类施策、靶向治疗,以德治精细化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农村家风家训馆、党群服务中心等德育基地,以公民道德建设为核心,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建立健全道德量化积分制度,通过强化思想引领、道德滋养、文化熏陶等途径,引导村民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根除陈规陋习,倡树文明乡风。健全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和公民、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加大对失信失德行为的执法力度,切实发挥德治约束作用。

综上所述,推进“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源头活水,这是农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升素质的自我革命,是惩恶扬善、整肃纪律、弘扬新风、实现公平正义的自我斗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现基层事务管理规范的自我完善,是有效破解新形势下农村发展难题瓶颈、更好回应群众新期盼新要求的自我提升。然而,乡村善治之路任重道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需要更多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的积极协同,需要广大村民的广泛参与,需要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才能不断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让农村既充满活力又稳定有序。

(作者:何阳 单位: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