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万渠:河南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成效、问题与对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针对“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专门提出“破除跨地区经营行政壁垒”。推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是有效破除跨地区经营行政壁垒的关键举措。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2021年7月31日,河南省政府印发《河南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提出确保75项全国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三年来,在有效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国家清单的基础上,河南省鼓励各地探索特色类“跨省通办”事项,优化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河南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初步成效
通过对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跨省通办”专区信息查询、实测试用、电话咨询等的调研统计,对照国家推出的第一批、第二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高频事项清单,截至2023年11月,河南省通过多种模式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总计完成149项,其中针对个人政务服务事项93项;针对企业的政务服务事项56项;全程网办事项124项;代收代办事项25项。这些事项的落实可以进一步节约办事成本,提升办事体验感。在国家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举措下,河南省政府加大了自主开展省际“跨省通办”的力度。这一趋势从河南省的实施方案中强调鼓励各部门、各地市开展特色“跨省通办”的导向上得以印证。
在对标对表国家清单的基础上,河南省“跨省通办”专区设置了“跨省通办”特色专栏,包括第一类:河南省嵌入其他区域合作网络的“跨省通办”,比如河南—长三角自助终端通办专栏等。第二类:河南省与其他省开展的点对点“跨省通办”,比如河南—福建合作推出的豫闽通办入口、河南—湖北推出的豫鄂通办入口等。第三类:河南省市县与其他省临界市县开展的“跨省通办”合作,比如黄河金三角通办专栏等。第四类:河南省加入云端联盟类“跨省通办”合作,比如跨省电子证照应用专栏和云牵手联盟跨省通办专栏。据悉,截至2023年11月,河南省已与广东、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8个省辖市、县(市、区)开展了跨省通办协作,累计实现了952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有效提升了政务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二、河南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存在的问题
(一)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优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改进
针对企业法人的“跨省通办”事项的占比较低,一方面这符合国家高频事项清单个人事项和法人事项的总体比例;另一方面与经济发达地区“跨省通办”事项相比,河南涉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存在显著差距,通过涉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服务营商环境优化、畅通要素流动还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通过对事项落实情况的实测试用可以发现,针对企业法人的事项办理页面存在多次跳转现象,没有很好做到便捷易用。
企业受访工作人员表示:河南省与其他区域、省市合作开展的代收代办类的“跨省通办”,在办理进度上还是有问题的。一方面因为有些事项办理的材料要求还存在不统一的现象;另一方面一旦材料清单出现填写错误等问题,省际反馈导致办理进度拉长。在企业工作人员看来,与其选择代收代办,不如亲自到所在地办事大厅直接面对办理更有效率。由此可见,涉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在线上和线下融合方面还有很大值得探索的空间。
(二)数据互联共享依然制约着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效能发挥
政务数据、公共数据是数字政府治理的关键要素。通过对比河南省和浙江省、天津市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情况发现:各地落实率较高的全程网办事项主要源于国家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及其数据共享的支撑。全省通办完成度较好的事项因为在省内已经完成了数据的互联共享,为不同模式的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奠定了数据基础。但是,大量事项相关的数据互联共享还存在制度性障碍。技术层面的数据互联共享已经不是问题,关键影响因素是制度性障碍,即源于属地管理、部门管理制度惯性的数据分割格局。比如,公积金相关业务的办理,有些业务可以全程网办、有些是代收代办、有些是多地联办。对于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接受访谈的公积金业务工作人员说,总体上我们的很多业务的数据共享是一点点谈出来的,是领导们协调出来的。因为各地公积金相关业务的政策存在较大差异。数据互联共享方面不可能一蹴而就地打通。
(三)地市层面探索的点对点“跨省通办”成效不甚明显
河南省设置的点对点“跨省通办”项目实测试用的效果一般,大多数无法实现全程网办,仅是在此专区栏目下设置了办事指南。通过实地访谈了解到:地级市之所以有动力推进此项工作,主要是前述实施方案考核机制的产物。比如晋冀鲁豫通办四省十五县专区,主要是十五个县级政府层面的合作协议,牵涉面较小,目前纳入的事项非常有限。各地政府出现的层层签合作协议完成数量有限、覆盖面有限、成效有限的“跨省通办”,相对而言“性价比”不足。对此,省级政府应强化统筹协调职能,通过成立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协调小组等机构,对地级市的探索进行规划指导,避免层层签署合作协议导致的重复工作或协议一旦签署导致的相互掣肘现象。同时,应该加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特色事项的清单制管理,对长期未实质推进的事项建立退出机制,强化考核跟进和责任意识,提升群众、企业异地办事的满意度。
三、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政策建议
(一)以数据局重组为契机,完善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体制、机制
务实高效推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建立在各个业务系统的数据互联和共享的基础上。地方政府内部各省市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前期数据存储、整理的规范性差距问题等都制约着省内通办和“跨省通办”的实效。因此,完善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体制、机制方面,急需河南省政府出台与《实施方案》配套的一系列制度和技术规范,理顺数据存储、整理、开发、共享的体制机制。同时,省级政府层面的行政审批局、大数据局等机构大多属于新设立部门。这些部门在各省隶属于不同的主管部门,影响到数据管理部门在属地的数据协调整合能力,并进一步影响到“跨省通办”业务数据的协调整合。建议省政府以国家组建数据管理局为契机,推动河南省数据管理与政务服务部门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统筹领导和协调协同力度。
(二)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提升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效能
地方政府之间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落实率的差异主要反映在数据基础治理能力、流程优化能力、协调协商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的差距上。这些能力的习得可以通过传统的培训、指导等方式实现,更多地则来自推进“跨省通办”事项“上国家平台”的过程。国家层面已经通过《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对“跨省通办”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和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进行了规范。在此基础上,国务院大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这一举措的意义在于,以具体事项,尤其是存在难点、堵点的事项为攻坚单元,“高效办成一件事”就可以在全国范围形成“燎原之势”,提升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效能,畅通要素流动,有效助推全国统一市场。
(三)以线上线下融合为保障,优化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办事体验
办事体验决定了群众、企业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满意度。优化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办事体验成为进一步提升改革效能的关键。大量的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需要链接到跨省本地政务服务平台页面重新注册登录或者下载当地政务App才能办理。这是影响群众、企业异地办事体验的关键因素。因此,建议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推动全国政务服务平台的统一身份认证体系,简化“跨省通办”网上办理环节和流程,丰富网上办事引导、智能客服功能,提供更加简单便捷、好办易办的服务体验,真正做到“点一下鼠标”“动一动手指”即可直达办理页面。但是,考虑到数字弱势群体移动办理技能等问题,设置在市民之家或社区等便民服务点的自助终端及服务引导工作人员就非常必要。这也就牵涉到“跨省通办”的线上服务和线下服务融合问题。同时,应加强对省级政府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信息跟踪和基于数据分析的业务指导,建立从申请、办理、反馈、回访等全周期数据分析和智能优化机制,为各地市、各业务部门更好提升办事体验提供科学、精准指导。对推进进度慢的地区和部门适时介入过程督办和办事体验差评的问责。
【作者:韩万渠,河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本文系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河南营商环境现状分析及优化研究”(2022-ZDYY-1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