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辉:严守党的生活纪律 涵养高尚道德情操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4-09-03 13:25

党的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与时俱进地对违反党的生活纪律的主要表现及其处分作出新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党员的言行。当前,在全党继续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之际,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深入学习《条例》的基础上,对照5个方面的负面清单,谨记日常生活中不可逾越的底线,严于律己、严于修身,从小事、小节上加强自我约束,进一步提高道德修养,并以优良党风带动引领社风民风。

一、厉行勤俭节约 杜绝铺张浪费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勤俭节约不仅关系个人修养,也关系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发展兴衰。古人云:“克勤于邦,克俭于家。”“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进入新时代,我们党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出台落实八项规定,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得到有力遏制,但是仍然没有根绝,某些铺张浪费、奢靡挥霍等不正之风仍时有发生,这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是格格不入的,必须坚决消除。当前,每一名党员都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生活观,弘扬传承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光荣传统,做厉行节约的楷模。要从一点一滴做起,从细节入手。比如,在外就餐时,吃多少点多少,力求不剩饭、不剩菜,践行“光盘行动”;出行在外时,提前规划行程和路线选择经济实惠的出行方式;居家生活中,养成节约用电、汽、水的习惯,避免浪费。要保持一颗平常心,不攀比、不眼红、不嫉妒,将心思多用在努力工作、经营家庭、抚养教育孩子等方面。要坚决抵制大吃大喝、大操大办、疯狂购物等不良现象,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防止歪风邪气传播蔓延。

二、忠于婚姻 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

婚姻乃人生大事,一旦作出选择,就要彼此忠诚、共担责任,绝不可在婚姻存续期间见异思迁、喜新厌旧,做出背叛婚姻、背叛感情的事情。忠于婚姻不仅是对伴侣的忠诚,更是对自己的责任和担当的体现,也彰显出一个人的道德操守。在婚姻关系中,只有互相忠诚,才能维持长久的伴侣关系,创造幸福美满生活。对于广大党员而言,一定要珍惜缘分,对配偶多一些付出、多一些陪伴、多一些尊重,在同柴米油盐打交道的平凡岁月中细心呵护和增进夫妻感情,共同经营温馨家园。要多看到配偶为婚姻家庭作出的奉献和牺牲,心存感激之情。在和异性交往时要保持适当的距离,谨言慎行,严格把握好分寸。在放松身心时,不去那些不健康的场所,不沉溺于灯红酒绿、声色犬马,始终做到不触红线、不破底线。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如学习、健身、钓鱼、下棋、户外旅游等,乐在其中,不断修身养性、陶冶情操。要严于修身,强化自我约束、自我净化、自我提高,在日积月累中锻造高尚的道德情操,打造百毒不侵之身。要时刻牢记党员这一特殊身份,意志坚定,一尘不染、正大光明,在言行上做表率、当楷模。

三、重视家风家教建设 把好亲情关

家风家教对每一个人都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有什么样的家风家教,就有什么样的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每一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家教问题摆在日常生活的重要位置,既要“修身”,又要“齐家”;既要严于律己,又要从严治家;既要把好廉洁自律的“前门”,又要守好家庭防线的“后门”,用良好的家风家教熏陶影响家人。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家人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要积极传播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递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观念,倡导忠诚、责任、亲情、学习、公益的理念,推动人们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提高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要加强“三观”教育,引导家人在勤勉工作、无私奉献中实现人生价值。特别是要引导他们力戒特权思想和享乐思想,不行不义之举,不谋不义之财。要教育家人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一个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的好公民。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家人身上的错误言行,要不回避、不护短,及时提醒,坚决纠正。通过言传身教,不断培养家庭成员的良好道德品质,营造正气充盈的家庭氛围。

四、规范网络言行 维护社会公序良俗

在当今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麦克风,都可以自由发声,在虚拟空间表达见解观点。QQ、微信、微博、抖音等网络载体蓬勃发展,成为公民发表言论的新阵地。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网络空间言行具有传播速度快、辐射人群广、社会影响深远等鲜明特点。公民如果在网络空间言行不当,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造成的破坏力可能更大,后果可能更严重。近些年来,少数党员不负责任地在网络空间散布某些不恰当的言论,败坏了党员队伍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故此,新修订的《条例》及时回应当前现实需求和社会关切,增写了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言行的线上管理。每一名党员都要时刻谨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是监管盲区,如果言行失范,特别是有违社会公序良俗,轻者受到党纪处分,重者遭到法律惩处。党员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在网络空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要通过网络平台积极传递正能量,多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多转发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多解答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任何党员都不任性搞“雷人雷语”吸引眼球,不传播不实的“八卦消息”,不泄露他人隐私,不发布不当视频语音,严守互联网使用管理各项制度和行为规范。总之,每一名党员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坚守政治立场,强化自律意识,竭诚把网络空间打造为一片净土,为推进网络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作者:刘 辉    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

编辑:冯佳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