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节约用水条例》应把握好“五度”
摘要:《节约用水条例》为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提供了制度依据和重要保障。抓好《节约用水条例》的施行应把握好“五度”,即提高思想认识之觉悟,增强施行的自觉度;优化用水管理之效能,提高施行的精准度;完善节水措施之道器,提升施行的适配度;营造宣传引导之氛围,凝聚施行的共识度;强化保障监督之责任,落实施行的达成度。
关键词:节水用水;条例;五度
《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节约用水的行政法规,为开展节水工作和实施节水管理等提供了统一的基本依据,《条例》的制定和施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使全社会对节约用水抓什么、怎么抓,有了依据、有了标尺、有了抓手。抓好《条例》的施行应把握好“五度”,即提高思想认识之觉悟,增强施行的自觉度;优化用水管理之效能,提高施行的精准度;完善节水措施之道器,提升施行的适配度;营造宣传引导之氛围,凝聚施行的共识度;强化保障监督之责任,落实施行的达成度。
一、提高思想认识之觉悟,增强施行的自觉度
站位决定高度,思想决定行动。施行《条例》应注重提升思想认识的高度。《条例》的出台,是我们党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而作出的重大战略性部署。一方面,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看待《条例》的施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把水资源问题考虑进去,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发展节水产业。”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通过《条例》的施行,落实好《条例》的总则要求、用水管理、节水措施、保障监督和法律责任,不仅能够厚植绿色低碳新文明风尚,而且能够为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坚实有力的水资源支撑,有助于铸牢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水生态基石。另一方面,从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看待《条例》的施行。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共同应对包括水环境变化、水危机挑战以及水资源供给赤字从未像今天这样急迫和现实,节约利用水资源不仅关乎人民福祉,更关乎人类未来前途命运。《条例》的制定是我国站在对人类文明负责的高度而作出的基础性、战略性安排和谋划,通过《条例》的施行,开展国内外节水合作交流,总结节约用水的经验做法,推动节水成果分享应用,与国际社会携手共建水生态良好、水资源节约的地球美好家园,形成自觉节水、命运与共的广泛共识和良好风尚,是我国为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的重要贡献。
二、发挥用水管理之效能,提高施行的精准度
一方面,完善体制机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统筹规划、综合施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约束和激励相结合,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各方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建立健全节水标准体系,适时修订有关节水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条例》的施行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另一方面,细化管理类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资源状况、产业结构变化和技术进步等情况适时修订国家和地方用水定额,按行政区域对年度用水计划进行明确,出台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的具体办法,明确用水产品的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对各级各类用水管理制度进一步进行细化和分解,对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为《条例》的施行提供管理依据。
三、完善节水措施之道器,提升施行的适配度
坚持政策措施和技术措施双向发力,为《条例》的施行提供强有力的措施保证和技术支持,提升《条例》施行的适配度。一方面,因地制宜完善政策措施。对不同地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资源状况、产业结构变化和技术进步等进行动态化监测和常态化问诊,为因地制宜完善政策措施提供现实参考。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根据不同地区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合理调整种植养殖结构和农业用水结构,积极发展节水型农业;推进工业节水减排,推动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实现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推进城镇节水降损,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内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的统筹,将节水要求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的各个环节,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促进非常规水利用,根据水资源状况,将再生水、集蓄雨水、海水及海水淡化水、矿坑(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另一方面,稳步改造提升技术措施。加强节水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和产业化应用,强化科技创新对促进节水的支撑作用,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在学校开展节水方面教育教学,培养节水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发展节水灌溉技术,推动节水灌溉工程设施建设,采用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推广使用生活节水器具,因地制宜规划、建设雨水滞渗、净化、利用和调蓄设施,通过建设一批与节水型社会发展需要相匹配的节水技术为《条例》的施行进行技术赋能。
四、营造宣传引导之氛围,凝聚施行的共识度
普及节水文化知识以及明确各类主体的法律责任,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条例》实施行动中,才能厚植《条例》施行的群众基础,让节约用水的理念根植于社会大众言行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应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一体化宣传,真正实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一方面,坚持法治维度的普及宣传。紧紧围绕节约用水这一主题,创新宣传教育形式,聚合多维场域,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各级各类培训来解读《条例》内容,普及《条例》中规定的单位与个人依法应当履行的节水义务以及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对浪费水资源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拓宽《条例》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渠道,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另一方面,注重道德维度的引导宣传。继续加大节水方面的公益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宣传引领的时代感和吸引力,积极宣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节水文化,培育选树一批节约用水方面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提升全民节水意识和节水技能,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引导全体人民争做《条例》施行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实现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让浪费水资源可耻、节约水资源光荣在全社会蔚成风尚。
五、强化保障监督之责任,落实施行的达成度
一方面,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保障。发展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节水服务产业,开展节水咨询、设计、检测、计量、技术改造、运行管理、产品认证等服务,健全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节水项目给予补助,培育和规范水权市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水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支持开展水权交易。另一方面,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考核评价。认真落实节水责任制和节水考核评价制度,细化考核评价标准,加强对用水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将节水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范围,注重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队伍管理监督、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节水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充分发挥考核监督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
【作者:马凯,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副书记 本文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专项课题资助项目(项目编号:ZZYR202323)、“2023 年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党建创新项目”(项目编号2023-DJXM-009)阶段性成果】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