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共享改革成果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在阐述改革必须贯彻的重大原则时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原则,最终要落实到最广大人民享有改革成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反映了马克思主义根本立场,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彰显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也表明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取向和根本目的。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改革是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本党根本宗旨。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所有无产阶级政党从成立的那一天起,就肩负着解放全人类并为其谋利益的历史使命。因为无产阶级是人类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剥削和被奴役的阶级,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终解放自己。无产阶级政党除代表人民利益外,没有任何本党私利。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作为无产阶级政党,我们党成立伊始,就坚定不移地贯彻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确立了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奋斗目标。换言之,实现最广大人民利益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由此可见,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中国共产党与生俱来的使命担当。
在40多年的改革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人牢记党的宗旨、保持党的初心,竭诚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始终把推进改革同提高全体人民生活水平紧密联系在一起,指明了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他始终倡导实现共同富裕,并预言共同富裕问题将成为今后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他说:“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邓小平反对少数人太富,担忧并反对两极分化。他提醒全党:“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针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贫富差距问题,邓小平提出了先富带动后富的总体思路并强调要在20世纪末突出解决这一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心系广大人民群众,反复强调改革成果要惠及全体人民,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2013年11月,他就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着眼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不断克服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2015年,他在谈到判断改革成败的标准时指出:“改革发展搞得成功不成功,最终的判断标准是人民是不是共同享受到了改革发展成果。”2018年12月,他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我们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让人民共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发展成果”。10余年来,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党坚持人民至上,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断完善方方面面的制度,落实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在发扬民主、健全法治、维护公平、保障安全、净化生态环境等方面持续用力,不断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新征程上,作为进一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主心骨,广大党员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殷殷嘱托,牢记过去走过的路,永远不忘初心,带头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各项部署,让人民群众共享新的改革成果。
社会主义本质决定了改革是为了让所有老百姓都富起来
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首要的、基本的理论问题并没有完全搞清楚,以至于走了一些弯路。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在总结历史经验、立足改革实践的基础上,经过深邃的思考,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统一的角度理解社会主义本质,在强调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同时,把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突出了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他强调:“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形式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方式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诚如邓小平所说:“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描述,表明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结果是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揭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最终目的。
我国的改革就其性质而言,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改革的领域不管有多宽广,改革的力度不管有多大,都是在社会主义框架内进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在这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了说明。早在全面深化改革之初,他就明确指出:“改革开放是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正确方向,沿着正确道路前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2018年,他在总结改革开放的经验时指出:“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他强调:“该改的、能改的我们坚决改,不该改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他认为我国的改革既不能走封闭僵化的老路,更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绝不能犯颠覆性的错误。既然改革是社会主义性质的,那么改革举措就要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着眼于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这也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
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人民始终旗帜鲜明地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不但避免了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因改革背道而驰而亡党亡国的惨剧发生,而且风景这边独好,改革取得巨大成功并泽被苍生,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实现了由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再到全面小康的跨越,部分群众已迈入富裕行列。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虽然我国突破以往的条条框框并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是仍然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国有经济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牢牢占据主导地位;仍然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实现了效率与公平的统一,保障了社会公平正义。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对共同富裕有重大影响的收入分配问题,我们不断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下大力气采取一系列措施,在提高低收入者收入的同时,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等收入群体不断扩大,橄榄型社会结构渐行渐近,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仍然需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着眼于全体人民整体利益,着力解决城乡、区域差距和行业、个人收入差距,让更多的人富起来,使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人民主体地位决定了改革的红利由人民自己享有
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是马克思主义的一贯观点。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民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按照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改革是广大人民自己的事业,改革成果也必然是人民创造的。人民在改革进程中居于主体地位,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决定着改革事业的成败。人民处在改革实践第一线,与事物密切接触,最了解实际情况,最能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因而是智慧的源泉,具有想象不到的创造精神。人民占社会成员的绝大多数,是改革的主力军,是推动改革最深厚的力量源泉。离开了广大人民群众,忽略了人民群众主体地位,不充分动员和发动群众,改革将一事无成。
40多年来,在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踊跃参与下,改革一步步走向深入并取得伟大成就。在改革进程中,广大人民群众体现出无穷无尽的智慧,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人间奇迹。追根溯源,改革的重大举措都是人民在实践中探索出来的。毛泽东认为,领导者的大脑只是一个加工厂,原材料、半成品只能来自人民群众。中国共产党的任务就是深入群众,把人民群众的新鲜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和深化,制定出正确的方针政策。邓小平曾说:“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的,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改革开放中每一个新生事物的产生和发展,改革开放每一个方面经验的创造和积累,无不来自亿万人民的实践和智慧。”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热情讴歌了人民群众对改革事业的开创性贡献。人民群众也是推进改革的最大群体、最大动能,充当“运动员”角色,积极投身于改革的洪流中,汇聚起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创造出“当惊世界殊”的改革成果。
人民群众是推动改革的主体,也理应是共享改革成果的主体。财富创造主体与成果享受主体应该是有机统一、不可分割的,这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下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必然要求。改革成果分配既是一个重大的社会民生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需要秉持公平正义原则,使劳动者的报酬与他们的付出相匹配,真正享有改革红利,绝不能出现“劳者不获、获者不劳”的情况,也要防止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
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一方面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人民群众创造活力,创造出更丰硕的改革成果;一方面要坚持共建共享原则,在不断把“蛋糕”做大、做好的同时,更要做好切好、分好“蛋糕”工作,让广大人民公平地享有改革红利,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作者:刘辉,河南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副研究员)
编辑:冯佳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