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会 | 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困境与破解路径
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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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更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内容。本文分析了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困境,并尝试提出破解路径,以期更好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现实背景;破解路径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科学统筹“两个大局”的时代要求,创造性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命题,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方案”日臻成熟,蕴含其中的中国智慧日益显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明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历史必然性和现实紧迫性,新时代新征程,必须坚定不移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困境
(一)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
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国情、世情均发生深刻变化。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国际竞争愈发激烈,我国面临巨大挑战与风险。针对世界而言,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多极化趋势遭遇阻挠。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上升,国际贸易投资持续低迷,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受到多种因素影响。针对国内而言,存在西方文化对我国意识形态领域不断渗透的风险;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衍生出的其他领域的风险;我国在高质量发展转型中存在不畅通的风险。此外,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智能技术的加持下,社会生产关系、生产方式以及组织形式等产生新变革,这些都对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发展提出更高要求、更新挑战。
(二)领导干部能力亟待提升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全面领导,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必须充分发挥党的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新时代新使命,新时代新作为。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阶段,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中,党员领导干部承担着把方向、谋发展、强担当的责任,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奋进、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在岗位上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好带头作用,当好党和国家工作的推动者和落实者。
然而,实际工作中部分领导干部却存在问题。其一,责任意识淡薄,对自身要求低。面对问题,逃避推诿,使得问题无法有效解决。其二,法律意识淡薄,不按法律办事。以人情为标准滥用权力,导致法律法规被践踏、规章制度被架空。其三,工作能力有待提升。一些领导干部安于现状,未能及时更新自身知识储备,不能准确把握时代发展变化的趋势,工作能力与职位存在脱位问题,渐渐落伍。其四,制度执行力较弱。一方面,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制度执行的重要性认识还需增强,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存在执行力度不够或选择性执行的现象,使得顶层设计未与本地实际和部门情况相结合,制度执行效率低下。另一方面,制度未能真正贯彻落实,有些地区和部门对制度安排消极执行,使得治理体系难以转换为治理效能。
(三)社会参与治理能力有待加强
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针对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作出专门部署。当前社会治理仍存在部分问题有待解决,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夯实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
一方面,社会治理主体参与积极性不高。过去更多强调发挥党和政府治理主体地位。改革开放后,我国强调治理主体多元化。在党的领导下,强调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多主体协同参与国家治理。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更加强调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机制,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然而,当前市场和社会这两个治理主体未能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参与程度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另一方面,社会治理主体参与能力有待提升。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机制,对于参与主体的能力也有要求。有些治理主体有心参与,但由于基础公共知识欠缺、专业技能较低等原因,导致参与能力不足。
(四)国家治理效能有待提升
国家治理现代化呈现“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治理效能”的结构,主要包含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两大部分。国家治理效能是国家将治理目标转化为治理成果的能力,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将制度优势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中仍存在困境。一是参与度低,一方面公众对于参与公共事务意愿不高,另一方面公众虽有意愿参与,但由于获取信息不对称、参与门槛高等原因导致难以参与。二是利益冲突与矛盾。国家治理效能的成果由全民共享,但是建设过程中会涉及多元利益主体和权利关系,各利益主体的诉求可能存在冲突,影响国家治理效能提升。三是责任界定不清。各利益相关主体在国家治理过程中承担不同的责任义务,或存在责任界定不清问题,导致出现责任推诿现象,难以高效实现国家治理效能提升。
二、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路径
(一)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面对风云诡谲的国际形势及国内外风险挑战仍然实现社会大局稳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不断稳步推进。但现阶段新问题新挑战仍层出不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影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为了有效面对新问题新挑战,必须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主动加强协调配合,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因此,从宏观角度看,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外部治理环境带来的新问题与新挑战,将维护国家主权与国家安全放在首要战略位置,确保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的顺利推进。此外,还要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情,坚定不移推进全面对外开放战略,积极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致力打造为人类和平发展造福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从具体对策出发,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组织部门必须树立风险敏感意识,建立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增强健全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责任感紧迫感,科学研判社会风险的发展趋势及后果,不断提升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创造性。另一方面,善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以科技赋能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此外,要积极组织多元治理协同参与,以强大的社会治理合力有效和精准地化解风险,提高治理效能。
(二)全面提升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力量,始终是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变革的推动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旗帜鲜明地指出:“我们治国理政的本根,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国家治理优势的根本所在,所以要进一步全面提升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水平。
第一科学执政。关键是党对国家、公权力、社会的决策要科学。越是权力集中,越需要科学论证。所以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关注智库的建设,针对“智库”作出了一系列论述,形成了习近平“智库观”。第二民主执政。关键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保障全体人民依法享有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权利,始终把人民当家作主这一人民民主的本质贯穿于政权运转和公共事务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当前我们有很多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探索,比如“人大代表联络站”,定期举办活动,邀请人大代表与公众面对面交流,切实听到公众真实呼声。“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定村务管理制度,针对村务、财务等定期召开公开会议,让公众真正实现管理和监督。第三依法执政。其一坚持党对于立法工作的领导,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实施。其二全体党员同志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其三持续推进构建法治政府。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方面加强法律体系建设,加强依法行政,确保政府及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以法律为准绳。另一方面,加强监督,健全全方位的监督机制,除了保障人大、审计、司法等基础监督外,还要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三)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提高治理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领导十三亿多人的社会主义大国,我们党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按照报告部署,重点要从八个方面增强执政本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指出领导干部提升能力的重要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要全面提升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事实证明,从治理主体来讲,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必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提升治理能力。
第一,营造良好人才培养氛围。关键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加快人才制度和政策创新。邓小平同志早在1977年时就指出:“一定要在党内造成一种空气: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要想最大程度发挥人才优势,必须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放在首位,制定实施系列举措。此外,要进一步将人才政策的创新推广到更高层次,形成一整套更加完善的人才制度体系,培养造就出一大批优秀人才。
第二,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其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包括管方向、管政策、管制度、管选任。其二,落实好干部标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关键要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推动干部德配其位、才配其位,着力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第三,完善领导干部考核激励机制。其一,坚持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双并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讨论的重点就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党员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然而,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却由于怕出错被问责,思想上的负担导致改革举措落实不到位。所以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给敢想敢干的干部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其二,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政绩观是否科学影响一个地区的政风,所以必须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内容层面,应增强科学性系统性,注重当前与未来,显性绩效与隐性绩效相结合。在权重层面,应增强民主性,发挥公众的主体性地位,把人民群众纳入考核主体中来,做到公开透明。在结果运用层面,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等的重要依据,使考评真正发挥实效。
(四)积极鼓励和引入社会力量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想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着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基础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关键要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
第一,提升公民参与意识,激发内生动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离不开多元社会主体的广泛参与,而公众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更是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不断充分发挥公众在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其一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功能。基层党组织要明确公众利益需求,并及时回应,突出治理成效。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激发公众的参与内生动力,提升公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主动自觉性。其二发挥社区引领作用,搭建学习交流平台。社区应紧跟时事,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加强社会文化建设。让公众了解基层社会治理的相关知识,切实增强社区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提升公众参与治理的能力和水平。第二,拓展参与渠道,搭建多元化协商平台。一方面,加强基层社会组织建设,针对公众需求,培育和发展各类服务性、互助性的社区社会组织,打造公众听证会、社区咨询会等,引导鼓励促进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决策和监督,让公众直接参与决策过程中。另一方面,辅以数字技术支持,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数字社会治理体系。在保证线下参与渠道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第三,健全法律法规,强化制度支撑。关键要完善相应制度保障,以条文形式明确公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权利与义务、参与形式、参与流程等。此外还要明晰基层政府、社会组织等治理主体间的权责关系,加强社区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公众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使公众参与基层治理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作者:赵佳佳,中共焦作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教师 本文系“焦作市2024年度社会科学调研课题”阶段性成果】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