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认识和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4-10-15 09:26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直接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贯穿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政治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党的领导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保证了我国始终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展现出显著政治优势。”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的显著优势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体现全国各族人民利益所指、幸福所归的根本政治保障。综观一百多年来党的伟大斗争、奋斗史,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党的领导地位从来都不是自封的,而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是由我国宪法明文规定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其立法基本功能的重要显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更是党通过这一政治制度形式实现党的领导和长期执政的重要实现途径和制度载体,是实现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确保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的重要依托。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显著优势

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考察时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首次明确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战略要求。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进一步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要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和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一直发挥着居于首位的重要作用。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过程中,人大代表更好地代表了人民的呼声和诉求,使人民的诉求和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愿望通过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形式得以实现,并通过民主协商、决策、监督等形式进一步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显著优势

民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追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就民主制度的建立和实现而言,民主制度的建立是人民的选择,受客观历史条件的制约和影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在寻求民族独立、国家富强的长期革命、建设、改革、新时代现代化建设实践中产生、发展并逐步完善起来的,深刻反映了近现代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显著优势。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全体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多种途径和形式依法享有和行使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权力,从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由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法治国家,就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显著优势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最直接反映中国社会制度的性质,体现中国各族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由此可以看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依法治国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一方面,依法治国就是根据人民意志和利益来治理国家,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实现。依法治国就是使人民充分享有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权力,并且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长期化、法律化、固定化、制度化,实现人民在整个国家、社会生活中主人翁地位的永久性。为达到这一目标,作为党联系人民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唯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真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基础。

(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维护国家统一、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显著优势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这一制度安排有利于从制度上和法律上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并有效地保障了国家的统一和长治久安‌,从而避免了旧中国那种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局面‌。另一方面,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受其监督。这一制度安排有效地确保了国家机关的统一和协调,避免了权力分散和相互掣肘的世界难题,从而实现了国家统一高效组织各项事业,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生动局面。

(作者:翟慧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