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创新与突破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时间:2024-11-04 10:05

  □郭嘉辉

  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指出,要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平等保护全体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并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各种所有制经济同等法律保护、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保障等方面进行系统部署。其中,涉及法治政府的建设,会议提出必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并指出要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政府建设进入新时期,党和国家在依法治国上进行一系列战略部署,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指明方向。

  将党的领导作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鲜明特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具体到法治领域而言,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保障。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顶层设计指明方向,是全面依法治国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主体工程,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并在党的领导下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坚持党的领导是法治政府建设的行动指南,也是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关键所在。法治政府一词最早在2004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出现,此后国务院为实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在规范行政立法、监督行政执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制度规范。这一阶段的法治政府建设具有内在式的特征,处于法治政府建设总工程的初期阶段。党的十八大以后,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进入新时期,由此法治政府建设也进入总体关键期与难点突破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中央全会的名义专题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将法治建设作为专章,“两个首次”中都体现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在不断加强。具体而言,应在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方面上重点落实,让党的领导成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最为鲜明的特征。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指导。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伟大实践中创立的科学理论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内涵丰富、逻辑严密、体系完备的科学理论体系,其具有理论性、实践性、原创性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法治政府建设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必须进行系统学习、深刻领悟和科学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立场,坚持辩证思维,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进行整体性、全局性的布局与设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共同推进与一体建设”的重要观点是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的重要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严格执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规范政府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丰富和完善了“严格公正执法”理论,是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理论中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指导与创新。此外,习近平法治思想还包括法治政府建设“分步走”的建设路径、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管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及构建多元纠纷化解体系等法治政府建设中一系列重要问题。

  将数字法治政府作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方向。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需要新特点、新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国务院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明确提出,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数字法治政府是数字法治、数字政府和法治政府的三者有机融合,这就要求数字法治政府的建设必须将数字技术、现代行政、法治理论充分叠加与融合。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充分嵌入社会运行的时代背景下,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向着数字化、智能化转变,这契合我国社会治理的实践需求,也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国政府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经历“电子政府”“数字政府”等不同阶段,现在已经进入数字法治政府建设阶段,与前阶段不同的是数字法治政府必须同时符合数字化与法治化的双重要求。数字法治政府还需在政府信息化平台建设,政府数据的开放共享、合法利用等方面进行重点建设,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新方向、注入新动能。

  将政府职能转变作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并对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进行重点部署与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大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成为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政府职能主要是指政府的职责与功能,科学的政府职能定位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要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点在于处理好国家、社会和市场三者之间的关系。“放管服”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主要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方面予以实现。以“放管服”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在具体举措上,将行政审批制度与政府权力相联系完善政府的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权力运行原则。此外,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还需要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这可以有效地激发市场活力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指标,政府职能转变需要法治的引领与助力,必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并将其作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

  (作者单位:河南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