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产教融合发展,创新校企合作模式
摘要:为了满足产业对人才的需求,促进教育培养与产业需求相适应,我国积极推动产教融合发展,不断创新校企合作模式。近年来,创新性校企合作模式包括:一是立足于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的现代产业学院;二是深入参与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三是侧重于技能人才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
伴随着技术的升级换代,新兴产业得到快速发展,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人才需求的转变要求人才培养模式也随之转变,传统的人才培养方式面临着挑战。为了应对挑战,我国积极推动产教融合发展,产教融合是产业界与教育界融合,要求教育培养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复合型人才,使产业与教育建立密切联系、合作共赢的关系。
从2017年起,我国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促进产教融合发展。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2019年7月,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产教融合型企业和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公布了首批63家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和21个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2022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3年6月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产教融合相关政策频繁出台,一方面,明确指出产教融合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方向,而校企合作是产教融合的具体体现。另一方面,推动了产教融合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发展。要求校企合作模式能够符合时代发展,不断创新模式,强化技能型人才培养、精准育人。
立足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加快现代产业学院建设
现代产业学院是为了满足新兴产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以应用型高等院校为主,同时政府、企业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建设、管理的新型教学组织。产业学院属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新型组织,具备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科技研发、创新创业等功能的新型办学组织。为了规范和促进我国现代产业学院的发展,教育部2021年12月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名单,总共有49所高校的50个学院入选。这些学院分布在我国的24个地区,一批现代产业学院大都是以智能制造、互联网、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和芯片制造等相关领域为特色,与当下世界范围内最火热的一些行业和领域有密切关系。
加快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主要应该采取以下策略:
完善产业学院的制度设计。明确界定各参与主体的职责和权限。例如,学校负责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企业负责提供实践基地、行业指导和就业支持等。鼓励学校、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产业学院的建设和管理,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良好局面。
明确产业学院的核心功能。一方面,人才培养是产业学院的核心功能。产业学院通过教育教学活动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另一方面,由于“产业”属性,产业学院是面向产业需求,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在教学过程中,产业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教育的内容与取向,人才培养必须以产业需求为导向,我国产业学院更注重学生实践技能的提高,以便实现毕业与就业的无缝对接。
促进校企深度合作。在课程设置与课程内容方面,需要根据产业发展以及企业人才需求,及时调整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在课程开发方面,校企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在教学过程中,积极融入企业的现实案例、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等,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在学校与企业互聘机制上,产业学院积极聘请企业人员参与学校的教学活动;同时,为学校教师提供到企业实践的机会,以提升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
优化培育策略,推动产教融合型企业持续成长
产教融合型企业是经政府和相关权威机构审核并认定的企业,能够深入参与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积极发挥自主办学能力,具有引导性、推广性和示范性。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产教融合型企业和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公布了首批63家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重点建设与培育领域是先进制造业,并且目前来看,首批产教融合型企业中国有企业、特大民营企业占比较高。产教融合型企业本质是企业,但是又承担着教育责任,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目的是鼓励企业利用资金、技术等,参与学校专业规划、教学设计、教材开发、课程设置和实习实训等人才培养过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的构建是我国职业教育的政策创新,对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具有里程碑意义。
推动产教融合型企业成长,需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
强化政府统筹协调职能,加强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引导作用。地方政府应该加强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的审计工作,开展专项调研,加强对培育工作的指导,保障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另外要完善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法律政策,制定政策法规体系,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促使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培育更加规范化和法治化。
健全相关激励性优惠政策,促进产教融合型企业发展。金融方面,积极提供资金支持,开展普惠性金融业务,为产教融合型企业提供普惠性贷款,同时鼓励银行开发产教融合项目相关融资产品。财政方面,各级财政要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培育提供财政性优惠政策,给予财政经费保障以及企业培训补贴。税收方面,出台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税收抵扣、税收减免等政策等。土地方面,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设职业学校用地,可以采取划拨方式,按照科教用地进行管理。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新型学徒制是我国产教融合的另一种重要创新模式,又称“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新型学徒制中,招工即招人、入企即入校,员工具有学生身份,以企业为主,企校联合培养,课堂理论知识和实践技术经验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我国学徒制由来已久,新中国成立后,学徒制是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企业内部生产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传统的学徒制逐渐淡出历史舞台。近年来国家对职业教育逐渐重视,学徒制又重新成为职业教育领域的重要议题。2015年,为解决企业技能人才培养问题,人社部正式提出“企业新型学徒制”;2018年人社部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标志着我国开始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2021年人社部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意味着新型学徒制已经成为我国技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促进我国新型学徒制建设,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来着手:
增加政府政策供给,提高企业参与积极性。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财政对企业支付给培训学校培训费用等方面的补贴力度;同时给予金融、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明确学徒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保护学徒合法权益。学徒与学生的双重身份并存,容易造成企业利用学徒身份逃避企业应负的雇主责任,对学生的相关权益造成损害。所以,一方面,需要在法律上明确学徒与企业的关系,劳动双方应该履行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譬如,学徒在企业实践学习中受到的伤害应该按照工伤处理;另一方面,企业应该按照培训合同对学徒的工作与学习进行合理安排,避免违背合同,为学徒安排超出合同规定的劳动,切实保护学徒的合法权益。
建立质量保障机制,提高新型学徒制运行效果。一是企业的员工培养体系要健全完整,保障培训的系统性、科学性、完整性。要有完善的培训设施、完整的管理制度、规范的课程管理措施、科学的课程设置等。二是企业要制定科学的培训考核评价机制,从职业道德、课程学习、职业技能等方面综合评价,采用过程考核、绩效考核等灵活科学的考核方式。
【 刘晓英,郑州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郑州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2023ZZUJGXM056)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项目编号:23BJL045)】
编辑:冯佳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