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会·访谈④: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4-11-13 09:25

编者按

当前,全国各地正在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热潮。一段时间以来,省内社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学到了什么、有着怎样的感悟和体会?大河网学术中原推出特别策划《领会》,邀约专家学者做客大河网直播间,谈谈对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的学习和领会,今天推出第四期,主题为《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

以下为访谈实录:

主持人:学习全会精神,我们一起领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正在进行中。从“宏观调控”到“宏观经济治理”,这一变化背后有什么深意?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对地方财政有何影响?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河南能在哪些方面发力?今天,我们邀请到省委党校经管教研部副教授、省直宣讲团成员陈轶丽,请她谈谈对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的学习和领会。

欢迎陈老师做客大河网直播间,和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陈轶丽:网友朋友们,大家好!我是陈轶丽。

主持人:陈老师,作为省直宣讲团成员,您本次的宣讲主题为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方便透露为什么选择这一块作为宣讲重点吗?

陈轶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支撑。一方面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作用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到2035年,我们要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急需通过改革创新形成与新时代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宏观经济治理思路及措施,因此,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显得尤为重要。具体来说,一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要求宏观经济治理不仅要关注稳增长,更要关注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二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发展和安全形势错综复杂,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对宏观经济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出更高要求;三是我国经济正处于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经济问题更为复杂,需要进一步统筹好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经济政策以及其他非经济政策,避免出现各类政策叠加导致的“合成谬误”。这一次党的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提出了许多新的举措,需要我们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

主持人:我们都熟知“宏观调控”这个词儿,而“宏观经济治理”相对来说就陌生了,这个概念是在2020年5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提出的,从“宏观调控”到“宏观经济治理”,这一变化背后有什么深意?

陈轶丽:“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作为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宏观调控理念与思路的重要创新。从“宏观调控”到“宏观经济治理”,重心从“调控”转移到“治理”上,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特征日益清晰。就目标体系而言,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不仅兼顾了传统宏观调控关注的经济增长与经济结构等基本目标,而且囊括了民生保障与生态治理等重点内容;就治理方式而言,宏观经济治理体系要求从全局出发、从系统出发,在多重治理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宏观调控体系不断完善,这对保持经济高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继续沿用以往的调控方式,不仅调控效率上出现了明显下降,而且还带来产能过剩等副作用。在此背景下,宏观调控开始发生调整与变化,并逐步形成了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宏观经济治理思路,这一过程具体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基于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要判断,宏观调控理念与思路发生了全面转变;第二阶段是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形成了宏观经济治理新思路;第三阶段是立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健全和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第四阶段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宏观经济治理思路和治理体系全面成型。

主持人: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都是从财税体制改革入手,努力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大的制度保障。《决定》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分明确指出,要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本次会议推动的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对地方财政有何影响?

陈轶丽:完善央地财政关系是这一次三中全会改革的重点内容,基本的改革思路是“事权上收、财力下沉”,提出了许多具体的举措:一是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消费税目前是我国第三大税种。根据财政部数据,2023年消费税收入达到约1.6万亿元人民币,占全国税收比重8.9%。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是指将部分现行消费税品目在生产和进口环节征收转为在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稳步下划地方”,指的是目前消费税完全归属于中央,未来将改为央地共享,也就是说,产品在哪里消费,消费税就归哪里所有。二是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这三项税费的税基相同且主要为地方税收,合并管理有利于提高征税效率。同时,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税率,有助于各地根据经济和企业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政策。三是适当下沉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由地方结合实际差别化管理。地方政府对本地实际情况拥有更多的信息优势,能够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制定更加符合实际的非税收入政策,从而调动地方组织收入的积极性。除此之外,《决定》还提出了“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等改革举措,相信随着这些改革举措的推出,可以有效缓解地方财政压力,推动进一步做好基层“三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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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部分,《决定》提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部分,《决定》提出积极发展科技金融,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足以见得党中央对科技的高度重视,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河南能在哪些方面发力?

陈轶丽:科技金融是中央强调的金融五篇大文章之首,是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资本支持的重要保障。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一是要做好部署,全省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金融工作,高标准部署、高效率推动,建立工作专班,加强资源保障,聚焦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金融服务短板弱项,全面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二是要完善科技金融组织体系,优化差异化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科技信贷专属业务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构建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信贷产品体系。三是要发挥好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决定》提出“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展耐心资本”,河南雷厉风行抓落实,8月5日,省财政厅印发《河南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方案》,设立总规模30亿元的天使投资引导母基金,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引导长期资金参与创业投资。四是强化相关基础制度和机制建设,培育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金融生态。优化激励引导政策体系,引导金融机构用好各类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和我们省的风险补偿、贴息政策,建立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效果评估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同时,还要推进创投基金落地奖补政策、科技金融增信平台建设等配套改革。

主持人:《决定》在“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部分提出构建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河南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过程中经济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但发展依旧缓慢,结合自身优势劣势,为加快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河南需要采取什么对策?

陈轶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走遍了黄河上中下游,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重大国家战略三次主持召开座谈会。9月12日,总书记在兰州主持召开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构建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特大城市要走内涵式发展之路,沿黄城市群要提升人口集聚和产业协作能力”。河南作为黄河流域重要一环,应在区域协调发展中找准定位,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具体来说,一是要进一步发展好枢纽经济。“东引”构建中原—长三角经济走廊,“西进”建设郑洛西高质量发展合作带,“南联”密切与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经济联系,“北通”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二是要打造创新高地。以中原科技城、中原医学科学城、中原农谷为核心,着力打造“两城一谷”三足鼎立科技创新大格局,打造“高水平研发机构+中试基地+成果转化示范区+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的创新体系,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全流程全要素服务。三是要加快制造强省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在于产业,河南正大力建设“7+28+N”产业链群,旨在打造装备制造、现代食品、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一批千亿级、万亿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目前全省60%以上的规上工业产值、80%以上的进出口总值来自“7+28+N”产业链群。

主持人:感谢陈老师和我们分享您的学习领会,让我们对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有了更深的认识,也感谢陈老师为河南加快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建言献策。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我们下期再见。(姜秋霞 范昭/策划 申久燕/执行  冯佳宁/主持 牧堃/导播 杨鑫阳/剪辑  张舒婷/海报)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