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宇锋:以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是指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各个领域的制度安排和组织结构,治理能力则是指国家在实施这些制度和结构时所表现出的执行力和效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环节,深化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当前改革任务重、涉及面广。坚持守正创新推进深化改革,是有效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以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论逻辑
深化改革能够优化制度设计,提升治理效能。制度是治理的基础,新制度经济学理论认为,制度的主要功能是降低交易成本,深化改革可以对现有制度进行优化,减少不必要的流程和环节,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有效规范治理行为。经济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制度也需要不断变迁以适应新的经济环境。目前,我国已进入改革的深水区和攻坚期,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制度变迁,对现有制度进行系统性、整体性的完善,消除制度中的弊端和漏洞,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适应科技进步、市场需求变化和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实现经济学意义上的动态效率,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深化改革能够激发创新活力,提升治理能力。创新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驱动力,深化改革是激发各方面创新活力、打破体制机制束缚的重要抓手,有助于促进治理理念、治理方式和治理手段的创新。从供给侧的角度来看,深化改革能够使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更加高效地流向最具创新潜力和效率的领域和企业,为创新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在经济领域,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可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在社会领域,通过深化数字化改革,引入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治理手段的现代化,能够为政府决策提供更准确的信息支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提升治理的智能化和“点对点”能力。
深化改革能够增强制度韧性,提升治理稳定性。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外部冲击频发期“新三期叠加”阶段,为应对全球经济波动和国内外各种不确定性因素,需要及时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化对制度进行调整和创新,强大的制度韧性是保持制度稳定性和适应性的关键。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能够增强经济的韧性和抗风险能力,确保经济长期稳定发展;深化金融监管制度改革能够增强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能力,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深化社会治理改革能够增强社会的韧性和稳定性,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深化改革还可以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质量和效率,提升社会的整体福利水平,为宏观治理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
深化改革能够促进制度协调,提升治理整体性。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不同制度之间需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构成制度协调,才能发挥制度的整体效能。通过深化改革,可以促进各个领域的制度衔接,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治理体系,消除制度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强化制度之间的网络效应,使不同制度之间形成互补关系。深化改革还可以协调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诉求,提高决策效率和透明度,减少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寻租行为和利益输送,提高政策的整体性和一致性。通过有效的制度协调,有助于促进资源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流动,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在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基础上提高整个经济系统的生产效率,推动全国各地区经济均衡发展。
(二)当前我国面临的主要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尽管我国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面临诸多挑战和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制度设计仍存在不完善之处,影响了治理效能的充分发挥。部分经济社会领域存在制度空白或滞后,特别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领域以及部分跨领域的综合性问题,现有制度之间存在衔接不畅或冲突的情况,导致在这些领域出现治理盲区。在一些领域,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仍不够清晰,政府干预过多或过少的问题依然存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仍需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方面,基层治理能力相对薄弱,社会组织参与度不高,公众参与渠道不畅,政府在决策过程中对公众意见的重视程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公众对政府决策和执行过程的监督能力有限,问责机制不够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还不够到位,监督机制的运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偏差。
二是制度执行能力不强,影响了治理能力的整体提升。在一些重大决策中,事前数据分析和科学预测的能力不足,导致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受到影响,事后执行过程中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使得政策落地效果不佳,影响了治理效果。在一些部门和地区,信息化治理意识淡薄,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机制不够完善,导致数据孤岛现象严重,影响了治理效率。在一些突发事件中,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不够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导致资源调配和信息共享不畅,影响了应急响应的速度和效果。在一些国际事务中,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能力较弱,增加了国际合作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影响了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三是制度韧性不强,影响了制度的稳定性和适应性。部分制度在设计之初未能充分考虑到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和新的挑战,对一些潜在的风险和危机预见不够,使得在突发事件来临时无法迅速有效地做出反应,影响了制度的稳定性。一些地方和部门缺乏对新治理理念、新治理模式的探索和尝试,制度创新的速度和力度不够,难以适应新问题、新挑战不断变化的治理环境。一些领域存在制度设计与执行脱节,制度制定时缺乏科学论证和民主参与,对社会多样化需求考虑欠缺,灵活性和包容性欠缺,导致制度本身存在先天缺陷,在执行过程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一些制度形同虚设,难以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四是制度协调不够,影响了治理体系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制度体系方面,制度供给不足与制度过剩并存,未能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存在“断层”现象,导致政策执行出现“中梗阻”,影响了治理效能。治理能力方面, 一些领导干部的治理理念还停留在传统管理模式上,缺乏现代治理理念;一些地方和部门信息化建设滞后,缺乏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进行治理的能力;一些地方和部门习惯于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治理,缺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都导致治理效果不佳。在制定和执行制度时,一些部门和地区缺乏全局观念,导致制度之间出现冲突和矛盾,影响了制度的整体效能,甚至为了维护局部利益,对中央政策进行选择性执行,影响了国家治理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三)健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路径
进一步深化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导向,不断优化治理体系结构、提升治理能力水平、完善制度体系并强化执行力度,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讲话强调:“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讲求科学方法,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为有效解决我国当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面临的堵点,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是优化制度设计,注重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制度设计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良好的制度应能够适应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有效规范政府行为、协调各方利益、促进高质量发展。要深化市场化改革,完善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完善和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特别是教育、医疗、养老等涉及民生的重点领域,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化社会治理改革,完善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提升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是提升治理能力,注重创新性、执行力和效果。治理能力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有效的治理能力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主动性,能够提升和增加经济社会效益。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推动产业创新升级,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治理模式,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构建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等应用场景,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以结果为导向提升治理效能,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避免政策“碎片化”,形成政策合力,鼓励公众参与治理过程,建立健全治理绩效评估体系。
三是增强制度韧性,注重稳定性和适应性。制度韧性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对稳定市场预期、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创新和竞争具有重要价值,不仅体现了制度面对挑战的抗压性,还表现了适应新环境、新挑战的灵活性。通过渐进式改革,采取分阶段、分步骤的方式,逐步引入新的政策和措施,减少改革带来的冲击,为制度调整提供时间和空间。通过广泛的公众参与和反馈机制,定期举行听证会、问卷调查等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社会和经济环境的变化,提高制度制定与群众诉求之间的契合度。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减少制度漏洞和缺陷,提高制度的抗压能力和适应能力。
四是加强制度协调性,注重系统性和协同度。制度协调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能够确保各个领域的制度“同频共振”,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治理体系。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建立一个涵盖各个领域制度相关信息的综合平台,规范信息共享流程,方便各部门和相关主体查询和使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建立专家咨询制度,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设计合理的激励措施,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强化约束机制。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创新和应用,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治理体系的改革和完善,争取在国际规则制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乔宇锋 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