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张强:乡村治理赋能乡村振兴的四重路径探析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4-12-18 09:19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治理有效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乡村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推进。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将“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作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三大重点之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为乡村治理现代化勾勒出了秩序图景,指明了努力方向。

一、推进乡村数字治理,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是加快数字乡村建设,而乡村治理数字化又是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践证明,乡村治理数字化是乡村振兴的技术支撑,对推动乡村社会文明富裕、赋能乡村现代化、满足农民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要加快城乡信息网络一体化建设,弥合城乡“数字鸿沟”。长期以来,城市现代工业经济和农村小农经济并存的二元经济结构造成城乡“经济鸿沟”;城乡户籍壁垒使农民向城流动受到限制,形成城乡“社会鸿沟”。随着这两大鸿沟的加深,加之网络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在数字信息应用意识和应用能力上存在显著差距,出现城乡“数字鸿沟”。随着消费能力、信息素质和对优质服务需求的提高,农村居民希望在乡村各项公共服务中普遍运用互联网。因此,完善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弥合城乡数字鸿沟,成为推进乡村有效治理和实施乡村振兴的关键因素。

另一方面,要完善乡村数字化治理体系,实现乡村网络信息开放共享。传统思维往往狭隘地将数字化理解为数字硬件的配置和完善,而忽视民众的数据意识和数据敏锐力。尽管近年来乡村数字化设施得到不断完善,但乡村数字信息没有得到有效利用。据此,必须既要在数字硬件上打造信息开放共享平台,又要及时发布和更新数据信息,还要积极回应农民的信息反馈。政府要加大数字化治理体系建设的投入,发展智慧农业,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提高农业自然灾害预测能力,及时将相关信息发布到网络平台与农民互动交流。开放共享的乡村数字治理体系,实现了数字化改革向农村深入,从更高层面上推动了服务型政府建设,尤其是“一门式治理”“一站式服务”“不见面审批”等方便了群众,夯实了乡村振兴的民心根基。

二、重塑乡村社会资本,精准发力乡村振兴

从政治经济学视域来看,乡村社会资本发展是激发乡村治理活力、赋能乡村振兴的原动力。因此,要以有效的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必须从乡村社会资本重塑整合入手。

一是要重塑乡村社会人才资本。从主体论视角而言,乡村振兴首先是人才振兴。为了加快乡村振兴,党的十九大要求“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其实,这支队伍就是助力乡村振兴的各类有志之士、有识之才,包括“把方向”的党政人才、“挑大梁”的新型农民、“作支撑”的新乡贤、“作保障”的专技人才等,他们敢担当、有文化、能力强、威望高,能够在乡村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中发挥领头雁作用。既要积极引导各类人才返乡服务,又要挖掘和培养乡土能人,为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是要重塑乡村社会组织资本。组织资本是乡村社会绩效生成的有力保障。实现乡村善治和乡村振兴,离不开乡村自组织的发育和完善。新时代,各类乡村自组织的健康发展吸引了广大村民参与,增强了乡村社会凝聚力,重构了乡村社会秩序规范及信息网络。因此,必须大力培育以合作社为基础的乡村自组织,不断壮大乡村自组织力量,促进乡村社会资本重塑。

三是要重塑乡村社会文化资本。文化资本是推进乡村社会有效治理和实施乡村振兴的精神源泉。乡村社会文化资本主要包括淳朴的乡规民约、优良的家风家训等乡土价值观和传统文化。这些文化资本能够激发人们对乡村社会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形成推动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的软实力。 因此,必须传承和弘扬优良的乡土价值观和传统文化,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培育农民文化自觉,从根本上带动乡村社会发展。此外,还要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积极开拓多样化市场渠道,有效融合城乡市场,建立开放互信、风险共担、服务多元和共享共建的新型市场,使乡村社会资本集聚优化,精准发力乡村振兴。

三、激发农民积极参与,广泛聚力乡村振兴

新时代乡村治理是由县乡政府、农村基层组织、广大农民等主体有序建构、协同参与的“多元共治”。要想使“多元共治”赋能乡村振兴,最关键的问题在于激发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然而伴随乡村治理主体多元化,传统性和现代性并存,规范性和乡土性交融,治理环境复杂多变,治理难度愈益加大,农民主体性作用发挥面临多方面困境。要破解这些困境,激发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积极性,为乡村振兴广泛聚力,可以从四个方面着力:

一是要强化农民对乡村振兴的政策认同。要做到这一点,一方面要加强乡村振兴政策宣传,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乡村振兴对实现乡村现代化、满足农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要完善农民利益联结政策,确保农民在乡村产业发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只有将乡村振兴政策宣传和政策完善有机结合起来考量,才能提高农民的政策认同,提高农民的参与意识。

二是要优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优先增加农村教育、基本医疗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使广大农民从乡村发展中找到归属感。

三是要加强乡村社会文化建设,以文化振兴促进乡村振兴。要培育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与乡村振兴相适应的文明乡风和新乡贤文化,激发广大农民参与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的积极性。

四是要完善乡村人才振兴机制,广泛吸引人才支农助农。要打造全方位立体式乡村人才培育体系,培养职业农民,培育壮大新乡贤队伍,加强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和农村党政人才队伍建设,为在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中充分发挥农民主体性作用提供各类人才支撑。

四、统筹实施“三治融合”,多措致力乡村振兴

乡村治理是否有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治理方法是否科学。 实践证明,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行之有效的乡村治理方法,是构建乡村治理体系的核心因素。自治是乡村治理体系之“本”,是元治理,不断完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制度,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有利于充分激发广大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积极性。法治是乡村治理体系之“纲”,是硬治理,在坚持依法自治基础上,引导农民遇事找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法治框架下充分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关键主体作用。德治是乡村治理体系之“魂”,是软治理,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培育有德有为的新乡贤文化,培育农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增强乡村振兴效能。要想实现乡村振兴,必须强化党建引领,以整体性、系统性思维统筹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着力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促进乡村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一是要完善新时代村民自治机制,以党建引领乡村社会和谐发展。既要坚持群众认可、务实管用的原则,修改完善村规民约、文明公约等,有效推动形成良好的村风民俗;又要完善基层自治机制,扩大群众自治范围,切实把乡村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优质、 文明祥和的村民生活共同体;还要深化基层平安创建,以更高质量和水平的平安乡村建设为目标,增强农民法治意识,维护乡村社会和谐,推进乡村振兴。

二是要坚持乡村治理法治化,以党建引领乡村社会稳定发展。要完善涉农立法,注重立法项目和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有机衔接;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性,强化涉农重点领域执法,坚决打击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现象,提升法治在乡村群众中的公信力;要加强乡村法治宣传,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向农民普及与其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坚持法治需求导向,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提升农民公共法律服务和法治建设获得感,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要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以党建引领乡村社会健康发展。既要以规立德,着力营造遵规守德的思想环境,将文明创建和乡村治理紧密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千家万户、汇入农民生活点滴;也要以评树德,着力营造崇德向善的社会环境,通过举办各类乡风文明典型评选活动,使乡村居民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培育崇德向善的乡村精神;更要以文养德,着力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基层党组织作为协调各方的领导者角色,要着重领导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乡村文化教育资源配置,引导农民革除陋习、移风易俗,涵养新时代文明乡风,夯实乡村振兴的文化根基。

(作者:王张强 单位: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