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护航民营经济行稳致远
在2月17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颁布中小企业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改反垄断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持续推进……长期以来,我国持续强化民营经济法治保障,护航民营经济持续实现高质量发展。但也要看到,法治化营商环境尚有不尽如人意之处,如一些领域的市场准入“一碗水端不平”,一些地方存在涉企执法不规范现象。有企业人士感慨,要优惠不如给机会,求倾斜不如要公平,等扶持不如靠法律。建议推出更多举措让民营企业有更多获得感,助力民营经济在法治化轨道上行稳致远。
法治护航,须以法治化环境保障民企公平竞争。依法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聚焦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严格落实法治政府与诚信政府等相关要求,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完善市场基础制度,筑牢公平竞争法治基础,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消除各种形式的所有制歧视,推动按规模、行业、技术等划分企业类别,助力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准入畅通、规则一致地参与市场竞争、协同发展。
法治护航,须以法治化方式破解民企发展问题。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方面,强化“最后一公里”行政检查执法监督,统一检查标准和程序,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防范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鼓励更多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在保障民企合法权益方面,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完善涉企案件申诉、再审制度,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健全仲裁、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高法律服务可及性,让民企省时省力更省钱。
法治护航,须以法治化建设提升民企治理能力。民营企业只有大力推进合规建设,才能稳定运营、提升信誉、增强效益。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持续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走深走实,积极探索党组织参与企业决策机制,帮助企业合规管理。引导企业推进合规与生产、营销、管理深度融合,推出经营者“入市第一课”,通过数字平台向企业宣传培训安全营商、信用维护、知识产权保护等合规事项,系好合规经营“第一颗纽扣”。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纽带桥梁作用,将合规要求纳入商(协)会自律公约。积极搭建律企协作平台,借助专业力量为企业提供“定制化”合规体检及解决方案。
(作者:谢茹,全国政协常委、江西省政协副主席)
编辑:何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