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推进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也被列为2025年政府工作重要任务,提出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持续推进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党的二十大提出“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快速推进,一系列建设方案、保护规划相继出台。2025年1月,文化和旅游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文物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至此,我国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体系正式形成。国家文化公园作为推动新时代文化繁荣发展的重大工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生动实践,是基于我国文化、文明特性的独特设计,也是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的重要环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为此,需要在明确国家文化公园属性定位、建设现状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文化公园制度保障体系,推动国家文化公园高质量发展。
明确属性定位,夯实国家文化公园制度建设的逻辑基础
国家文化公园是国家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构建民族标识、增进文化认同、展现国家形象、促进文明交流对话,以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国家形象符号为主题所建构的大型的整合性文化场景。国家文化公园不同于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自然生态型国家公园,它基于“文化中国”内在特性的创新性建构,体现的是国家保护和利用文化资源、文化生态,彰显中国文化、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和深层价值的统一性战略部署和行动;它也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实体公园,突破了行政区划和管理部门的局限,是以公园的概念对一系列基于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等国家文化象征符号所建构的主题设施、场景的统合。具体而言,国家文化公园具有以下特性:
国家文化公园是实现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公共平台。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增强文化认同,必须将保护好文化遗产,提升文化遗产的系统化保护水平作为首要任务。国家文化公园以超越行政区划、部门壁垒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机制,协同不同区域、不同层面的力量,汇集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沿线文物、古建、非遗等各类文化遗产,打造服务于文化遗产点、线、面系统保护、展示与利用的结构化平台,从而回应点状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碎片化、不均衡、不充分等难题,系统性实现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综合保护、文化保护传承和利用协调统一、文化生态系统各要素结构动态平衡。
国家文化公园是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全新场景。国家文化公园依托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等国家形象符号具有的品牌和标识,利用沿线丰富的文化和旅游资源,形成了跨区域、多层次、全方位推进文化和旅游空间融合、产品和服务融合、消费体验融合的全新场景。国家文化公园所塑造的这种大型的空间场景为人、文、景的互动,为文化、旅游与相关业态的融合提供了无限可能。同时,国家文化公园又能够以丰富的文化和旅游产品、文化和旅游融合项目为支撑,构建起更具沉浸性、吸引力的文旅消费体验系统,直接投射作用于公众的文化身份、观念和情感叙事机制,推动形成更深层次的文旅融合发展格局。
国家文化公园是展现中华文明突出特性的重要标识。不同于自然生态型国家公园,国家文化公园赋予自然地理媒介充分的社会意义和象征价值,推动自然地理空间向具有国家象征意义的精神文化空间延伸——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是彰显抵御外侮、保家卫国之爱国主义精神的窗口;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见证了运河沿线绵延千年的悠悠文脉;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铭记了伟大的长征精神;黄河和长江国家文化公园诠释了中华文明之独特韵味。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都是中华文化多元一体、兼收并蓄的重要象征,是承载着中华民族深厚历史文化记忆的精神符号。建设国家文化公园,可以将这些符号融合在同一叙事框架之中,全景式、立体式地呈现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丰富中华文明的总体性、全局性表达。从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的意义来看,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对内有助于增进人民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家园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淀中华民族文化聚合力、精神感召力和社会实践力;对外有助于塑造可信、可敬、可爱的中国形象,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推动文明交流互鉴。
厘清发展现状,明确国家文化公园制度建设的基本指向
当前,我国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持续推进,经济效益显著、文化认同增强、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从长远来看,进一步提升我国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体系化能力,必须加强国家文化公园制度建设,在法律规范体系、政策支撑体系、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实现进一步提升。
加强专门立法,完善法律规范体系。整体上,国家文化公园立法仍滞后于实践需求。在地方层面,虽然河北、贵州等地率先开展国家文化公园立法工作,地方立法体系雏形初现,但由于其效力层级偏低且规定相对分散,条文涵摄力、约束力和执行力相对有限,也难以回应国家文化公园大规模、大跨度的建设保护要求。在此形势下,亟须研究制定专门的“国家文化公园法”,将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建设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建设举措适时转化为法律规定,以法律的形式凝聚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共识,确认和巩固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成果,形成以“国家文化公园法”为核心的法律规范体系,为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提供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
强化政策建设,完善政策支撑体系。自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启动以来,中央层面相继印发了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地方也结合实际情况,研究编制分省份、分区段规划,国家文化公园政策框架初步形成。但目前来看,现有政策规划仍以战略性、纲领性文件为主,语言表述相对宏观,适用范围较为宽泛,针对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以资金筹措为例,目前的建设方案从原则上规定“中央财政通过现有渠道予以必要补助并向西部地区适度倾斜,地方各级财政综合运用相关渠道,积极完善支持政策”,但在实施与执行过程中,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保障资金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的引导作用有待提升,社会资本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有待加强。为此,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政策支撑体系,通过完善“钱、地、人”政策保障标准,建立资金筹措、土地布局、人员管理、宣传推广、监督考评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实现国家文化公园范围内各类资源要素的合理调度与优化配置。
构建管理格局,优化管理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国家文化公园高效运转的基础支撑。目前,我国基于“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分级管理、分段负责”思路,建立了中央与地方齐抓共管的国家文化公园管理体制。但是,在运行层面,国家文化公园管理以“领导小组-办公室-专班”的临时性架构为主,既缺乏常设管理机构,也缺乏固定人员编制,管理权属与责任关系较为复杂。在纵向上,中央统筹与地方负责边界并未厘清,权责优化度不足;在横向上,宣传、发改、文旅等主管部门各管一块,权责集中度不足,呈现出跨区域联动、跨部门协调不畅等问题。总体上,五个国家文化公园纵横交错,涉及全国30个省份、涵盖文化领域的方方面面,临时性管理架构无法满足国家文化公园综合性、系统性、协同性建设保护的战略定位和要求。
构建制度体系,形成国家文化公园制度建设的系统工程
构建全面促进文化遗产系统保护、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文化形象建构的制度体系是国家文化公园制度建设的关键。要建立国家文化公园协同管理体制机制,打破传统文化管理的行政边界与权责边界,推动多省份协同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构建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制度体系。
围绕系统性保护理念,建设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协调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在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方面,改变文化遗产领域“分级-分类”的“点状”保护模式,推动各个国家文化公园搭建跨部门、跨区域协同保护平台和机制,实现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管理。比如,承德市滦平县多部门共建长城文物保护工作协调协作机制,是推动文化遗产协同保护的有益探索。在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方面,设立专门的文化遗产督察机构,制定相应的督察标准,对各个国家文化公园的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进行系统巡查和管控;健全多元力量协同机制,发挥专家监督、公众监督的作用,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下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统一监管格局。比如,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成立的全国首家长城文化保护人民法庭就是增强文化遗产监督保护中司法力量的重要探索成果。
把握新质生产力发展趋向,建设“文旅+”业态融合促进制度。一是建设文化和旅游资源转化支持制度。依托国家文化公园沿线的各类文化景观,支持和鼓励打造与现代生产生活相契合的新兴文旅消费场景;加大历史文物、古建等有形文旅资源的转化力度,提升非遗民俗、神话传说等无形文旅资源的转化水平。二是建设文化和旅游业创新发展保障制度。支持深入挖掘利用国家文化公园文体旅场景、设施,开发特色体验项目,培育文体旅融合发展新业态;推进沿线文化产业园区、旅游休闲街区建设,壮大多功能文商旅产业集群,激活文商旅融合发展新动能;推动沿线传统村落的文旅项目开发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乡村特色文旅产业,提升农文旅在地化服务能力。三是建设文旅与科技融合促进制度。引导和促进国家文化公园专题数据库建设,形成文旅资源数字化保护利用网络。鼓励运用VR、AR、全息影像等技术,营造智慧文旅体验空间,开发全景式、交互式、沉浸式数字文旅产品,强化国家文化公园的空间表现力、传播力和感染力。
依托文化表征系统,建设“文化中国”形象塑造与主题展示促进制度。鼓励深入挖掘国家文化公园的精神内涵,围绕“中华民族母亲河”“万里长城”“千年运河”“两万五千里长征”等超级IP,塑造各具特色的形象标识,打造多元一体的国家文化公园整体标识体系,在文化空间生产与文化消费过程中,进一步突出中华文化标识的整体辨识度。同时,将这些文化元素深度融入国家文化公园话语和叙事体系,扩大交流合作、拓展传播渠道,如举办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河南段大河文明对话论坛,鼓励积极运用新兴媒体“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推动国家文化公园通过国际人文交流活动“引进来”“走出去”,成为展现“文化中国”的壮阔舞台。
(作者:蔡武进,系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教授、文化法制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的实现路径和政策支持研究”阶段性成果)
编辑:何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