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大民营经济丨借鉴先进经验 浙江民营经济金字招牌何以越擦越亮
□白小虎
民营经济是浙江的金字招牌,是浙江经济最大的特色和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十分重视发展民营经济,2004年2月,他亲自主持召开全省首次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为推动民营经济实现新飞跃做出重要部署。20多年来,浙江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人均GDP从3000美元即将迈过2万美元大关,浙江所秉持的持续锻造和擦亮金字招牌之道,对于我国民营经济快速成长的省份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浙江民营经济发展之质
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活跃,总量稳步壮大,龙头企业竞争力强劲。民营经济为浙江省贡献了60%以上的生产总值、70%以上的税收、80%以上的外贸出口、90%以上的经营主体。截至2024年年底,全省民营企业在册总量达350.53万户,同比增长5.41%,占企业主体总量的92.06%,每千人拥有民营企业56家。2024年民营经济总产出约为6.08万亿元,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67.4%,继续稳居全国前列。民营经济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的贡献率达79.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民营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1%,显著高于全省工业平均增速。浙江共有106家企业上榜“2024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连续26年居全国各省区市第一位。
浙江民营经济发展之道
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环境,贯彻“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经过充分调研和系统思考,为浙江谋划了“发挥八个方面优势、推进八个方面举措”的“八八战略”,这是引领浙江新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其中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大力推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摆在首要位置。浙江能从资源禀赋小省成为民营经济大省,就是因为抓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先发机会。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民营经济发展的根基所在。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根本上就是要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推向深入。
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框架下培育市场经济主体。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浙江生动践行了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相互促进、共生共荣的辩证统一,围绕如何“做优做强”国有企业作出了系统谋划和顶层设计。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实现历史性调整,国有企业向中国特色现代企业的历史性转变,使国有企业能够成为适应市场竞争的一员,这是进一步形成“竞争中性”市场经济体制环境的先决条件,也有效推动了政府退出直接配置资源要素的职能转变改革。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下率先探索要素市场化改革。2004年,浙江省委部署了资源要素优化配置的有效机制改革任务。资源要素配置的市场化改革,打破了要素配置的所有制歧视,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了平等竞争性获得生产要素的体制环境。浙江加快资金、水、土地、环境容量等要素配置的市场化,不仅给予了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机会,还倒逼其加快技术进步、提高生产经营效率。20多年来,浙江持续推进土地、资本、用能、数据等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入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亩产倍增”计划、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行动等一系列创新举措,“标准地”改革成为全国性试点。
二是持续推动治理改革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势,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还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八八战略”明确提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发挥浙江的环境优势,切实加强法治建设、信用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从转变政府职能的治理改革到法治化营商环境、再到新型政商关系,以法治思维确立有为政府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边界的理念和实践一脉相承。
机关效能建设开启治理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先机。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率先推进以“四张清单一张网”“最多跑一次”改革、数字化改革等为主要抓手的简政放权改革。“四张清单一张网”坚持“包容审慎、无事不扰”的监管原则。“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用户导向,通过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整合政务资源、推动数据共享等方式,让企业办事更加便捷、高效。浙江锚定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目标,大力推进公共机构的系统性重塑,给市场释放出更多新动能,使政府改革更好转化为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
促进形成新型政商关系,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重点加强政商关系政策的迭代升级。2016年11月出台《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对规范领导干部行为提出8个“严禁”,对规范非公经济人士行为提出5项“不为”,进一步厘清各级党政干部和企业合情合理、合法合纪交往的界限,让双方交往有章可循。2021年出台《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对领导干部在处理政商关系上提出了系统性的要求。浙江切实落实“两个健康”重要指示精神,取得了一些全国首创性成果,“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等政商关系创新试点得到中央和国家部委发文推广。
运用法治思维探索从法律制度建设上为民营经济护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将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为坚强的保障。2020年1月《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正式通过,作为全国首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省级专门地方性法规,为通过地方立法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浙江方案。2024年以来,《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一系列细化配套的法规政策相继落地,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在市场准入、要素使用等方面赋予民企平等待遇。
三是持续进化服务赋能的创新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早在20多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就把科技创新、企业家精神、人才培养摆到实现浙江新发展的突出位置,把创新型省份建设放在突出重要位置,推动实施“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计划;前瞻部署“数字浙江”建设,明确以信息化带动与提升浙江工业现代化。20多年来,全省上下一以贯之深化“创新浙江”“数字浙江”建设,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强盛的创新基因,培育了活跃的创新主体,提供了优越的创新环境。
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民营企业创新使命。发挥民营经济先发优势,通过立法保障、政策创新和服务优化等多维度举措,更为系统地弘扬企业家精神。深入实施浙商青蓝接力工程,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四千精神”和新时代浙商精神,着力打造一支政治上有方向、经营上有本事、责任上有担当、文化上有内涵的高水平浙江民营企业家队伍。加强民营企业梯队培育,着力培育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独角兽企业。
坚守长期主义的政策供给服务,推动创新创业生态不断进化。10年前,浙江提出“特色小镇是浙江创新发展的战略选择”,打造一大批创新创业平台,实质是创新创业生态。10年的坚持坚守,杭州特色小镇群飞出了“六小龙”。持续进化服务赋能的创新环境,专注企业孵化,构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全程孵化链条,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创业团队全程提供针对性的专业化服务。聚焦多元协同促进创新资源共享,共同打造“政府引导—科研院校支撑—企业主导”的创新创业支持体系。推动政府、企业、科研院校、高能级研发平台的人才共育、科研设施仪器共用、数字基建共享。突出公职人员能力培养过程,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服务高科技创新企业的科学素养和专业水平,懂市场、懂政策、更懂企业。
浙江民营经济发展之鉴
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工业化和城镇化双轮驱动筑牢县域经济基本盘。现阶段河南已经发展形成了众多有名的特色产业带,要进一步发挥特色产业对县域经济发展壮大的关键作用。放手培育和壮大民营经济主体,吸引经营人才创业。
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营造平等进入、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要素市场化改革具有促进转变政府职能、奠定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基础性作用。河南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并且资源要素禀赋优势明显,要加快平等进入、竞争性获取的要素市场环境,激发省内民营经济主体的创业活力,吸引省外企业来河南布局产业。
加大科创资源和人才资源支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借鉴浙江在二十年前实施并不断迭代升级的“名校大院”战略,立足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和壮大新兴产业,省市县三级联动,加强与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构建公共科研平台。依托科研平台柔性引聚人才,鼓励企业联手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技术研发。聚焦现代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布局“一产业一研究院”体系,在郑州、洛阳等地建立产业研究院,联合高校攻克关键技术。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引导民营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制定优惠的人才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到河南民营企业发展。
(作者系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主任教授、浙江省委党校浙江省“八八战略”创新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编辑:何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