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黄河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与协同治理机制创新研究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5-05-07 10:50

在推进河南黄河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政府部门承担着重要的主导作用,其核心职能之一在于构建系统完善的政策体系,为黄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和决策支撑。河南省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建立“专家智库+公众参与”的双轨决策机制,组建跨学科专家团队开展深度调研,利用数字化平台广泛征集群众意见,依据专家调研和民意征集的数据信息,制定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保护政策。地方职能部门可结合区域特色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并确保政策的系统性、连贯性和科学性,形成上下联动、相互衔接的政策网络,探索构建有利于黄河文化新业态发展的制度体系,推进黄河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生态系统的优化。

一是健全多层次的法律保障体系,构筑黄河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屏障。我国已建立起较为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框架: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经2次修订和5次修正完善,为河南黄河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基础法律依据;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同年12月,颁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为河南推进黄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确立了纲领性指导。201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作为全球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门法律,为黄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定了规范;特别是2023年4月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首次从国家层面为黄河文化保护提供了专项法律支撑。在此基础上,河南省于2019年11月出台《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推进黄河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深入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把黄河建设成传承历史的文脉河。2024年12月制定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办法》,其中第十一章专门就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作出规定,强调要坚持系统保护、活化传承、转化利用、协同推进等原则。在法制保护层面,当前河南还应当着力推进的工作有:制定河南黄河文化遗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细化分类保护标准;建立文物执法协同机制,运用区块链、遥感监测等技术提升执法效能;开展常态化普法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法治意识,以此来推动河南黄河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活动的合法化、合规化、科学化,营造健康和谐的法律法规环境。

二是创新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破解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瓶颈。资金投入是河南黄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硬性条件,只有资金得到保证,才能使河南黄河文化遗产在保护措施、产品设计、宣传推广等方面获得最优方案,取得良好效果。建议构建“三位一体”的资金保障体系,即强化财政主渠道作用,省、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设立专项资金,着力支持文化遗产普查、数据库建设、重点文物保护与修缮等基础性工作,并建立资金使用全程监管机制,实行专款专用和有效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合理利用专项经费;拓宽社会融资渠道,通过设立黄河文化保护基金会、发行专项债券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对捐赠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吸引企业资金投入;完善传承人保障制度,建立“基本生活补贴+传承绩效奖励”的激励机制,对经过认定的黄河文化遗产保护组织和个人以免费或者优惠的形式提供活动场地和传承空间,对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放政府津贴和补助等,支持鼓励其专心投入黄河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特别要探索“保护性开发”模式,允许合规经营收益反哺保护事业,促进河南黄河文化遗产保护与企业发展互利双赢,形成良性循环。

三是打造精品化的艺术创作生态,提升黄河文化的影响力。建议实施“五个一”工程:建立一个黄河文化素材共享平台,设立一项省级创作扶持基金,打造一个数字艺术展示中心,培育一批文化创意领军企业,构建一套作品评价标准体系。可借鉴沿黄省区成功经验,例如以黄河数字音乐节、“大河上下”黄河流域九省区获奖摄影作品展、“黄河文化月”黄河流域舞台艺术精品演出季等为代表的艺术活动,以宁夏黄河流域非遗作品创意大赛、“黄河记忆”非遗展示展演活动、陕西黄河记忆非遗展等为代表的非遗展演活动,以“我爱母亲河”黄河文化全国书画大赛、“大美黄河·醉郑州”短视频大赛、河南郑州“黄河游”短视频创作成果发布会等为代表的赛事征文活动等黄河文化艺术创作展示形式,重点发展数字艺术、演艺娱乐、赛事展览三种形态,如VR/AR沉浸式体验项目、实景演出《只有河南》的升级版、定期举办国际性文创设计大赛等。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推动形成既有文化底蕴又具市场活力的黄河文化创作生态,促进河南黄河文化相关题材艺术作品不断涌现新品、精品。

四是构建全民参与的协同保护格局,激发文化遗产保护的内生动力。利用国际古迹遗址日、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等重要日期节点,加强对河南黄河文化遗产重要性及保护方针的宣传,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第三方主体参与黄河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这方面,可借鉴欧洲多瑙河文化遗产保护的典范经验,发挥“第三部门”(非政府组织、专业机构等)协同效应,推动多主体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第三部门凭借其独立性和专业性,既能补充政府在政策执行中的资源短板,又能为遗产保护提供技术咨询与公众教育支持,形成可持续的协同保护机制。在开发文化遗产时,注重发挥经营主体的主动性,强化第三方遗产机构的独立性,通过中介、公私合营、市场化等经营方式鼓励社会主体广泛参与遗产经营事务。将遗产本体经营与配套衍生服务和项目区分开,在完成遗产本体的修复、研究等核心内容的基础上开展衍生服务和商业化经营等,如游客接待、纪念品开发、影视动漫传播等。这样,保护与经营在不同区域同时进行,既得到了修复性保护,又在开发经营中宣传了文化遗产。依靠多元主体参与来分担政府压力,提供更广泛的意见,全面发挥文化遗产的教育功能,增强公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这是提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

五是完善全链条的产业扶持政策,推动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建设河南黄河文化产业带、产业园、发展基地、众创空间等文化产业孵化基地,建议在郑汴洛核心区打造黄河文化产业示范带,建设集研发、生产、展示于一体的产业园区;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支持3D打印、数字复原等技术应用;培育众创空间,为小微文创企业提供孵化服务。政府可以在研发、生产、销售、推广四个环节予以相应的政策支持,研发环节给予税收减免,生产环节提供设备补贴,销售环节搭建电商平台,推广环节组织展销活动。同时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供租金及税收优惠,吸引创意文化产业公司入驻办公。对合法合规的河南黄河文化遗产相关企业审批事项,加快审批速度、避免过度干预,为河南黄河文化遗产衍生产品的市场推广与产业化发展提供充分政策支持,营造积极向上的黄河文化遗产创新创业氛围。特别要扶持“文化+”新业态发展,如数字文创、研学旅游等,通过培育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集群发展,最终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与产业升级的互促共进,壮大河南黄河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力量。

【作者:柳素平,中原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本文系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河南推进黄河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编号:2023-YYZD-30)阶段成果之一】

编辑: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