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治理念之下网络舆情引导的优化路径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5-05-08 11:37

数字信息、数字技术造就的网络媒介激发了民众参与公共生活、表达意见诉求的需求,形成了虚拟而真实的新型话语空间。网络话语空间突破了实体空间的界限,最大程度地降低了人们参与公共事务的门槛,普通民众不再是单纯的资讯接受者,而成为资讯的生产者和传播者,舆论主体多元化得到了数字信息技术的确认,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舆情不受情绪、立场和外部因素的牵制。

在网络公共事件中,舆情失焦、极化、放大、失真变异的现象并不少见,这就引出了网络舆情引导的问题。然而,垂直性、单中心、单向的引导方式已经难以适应数字社会的现实,迫切需要更新理念、重构社会关系,走出一条新的引导路径。网络舆情是多元舆论主体围绕公共事件(议题)互动的结果,其形成的原因和影响具有社会性,舆情引导同样也应该是社会性的。构建多元舆论主体共同引导舆情的机制,这是对数字信息技术的顺应,也是从管理走向治理过程中的必然选择。

确保网络交往的基本秩序

网络舆情引导的本质是协同共治,它鼓励话语互动和辩论,但需要确保基本的秩序。无论存在怎样的意见差异,无论意见的交锋如何激烈,只要出于讲理的目的,交往对话的共同体就不会被破坏。相反,如果只有私利、力量的比拼,就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共同体。阿佩尔指出,如果没有现实存在的交往共同体,理想的交往共同体就不可能实现。没有现实的交往共同体,相互之间互不关联、没理可讲,就不可能存在话语交往和互动。

在网络话语空间,基本的交往秩序是围绕着“讲理”二字展开的。首先,一切诉求、声援围观都应该是为了追求公道,即便背后有利益因素在作怪,但若以讲“道理”的形式出现,就是可以接受的;如果超出了“讲理”的范畴,以赤裸裸的利益和权力逞强造势、要挟他人,就破坏了基本的交往秩序。其次,“讲理”的行为不会是暴力的,而一切出于伤害、攻击、压服目的的行为必然是不讲理的。谩骂诋毁、造谣惑众、堵捂压瞒,这些行为违背了交往的底线,都需要用法治手段杜绝。只要基本的交往秩序得到保障,不合理的说辞及背后的问题就会在公开的交往互动中被看清,难以长时间地迷惑大众。

展现网络话语空间公共性的本质

网络话语空间是数字信息技术嵌入现实社会的产物,具有开放性、去中心化、交互性、平等性等特性,但这种属性是技术赋予的,虽然对民众有赋权效应,也改变了舆论生产和传播的结构,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共性,而是技术层面有限的公共性。数字信息技术构建的话语平台满足了大众参与公共生活的需求,但却不能自动地将大众转变为公众,也不能自发地破除陈旧的观念和行政习气。

技术层面的“公共性”是自在的、没有理念介入的公共性,需要在其基础上自觉自为,从而展现公共性的本质。具体来说,需要实现两个方面的转变:一是从网络大众走向网络公众。网络大众是没有经过自我批判和反省的群体,是情绪和理性的混合体,而网络公众是具有公共意识的理性人,是对私人状态的超越。从网络大众转变为网络公众,网络话语空间的公共性才能实现。二是在技术公共性基础上更新观念、创新机制、改善社会关系。网络话语空间的公共性建设不是新技术与旧习惯的简单叠加,不是管制、限制技术“公共性”,而是在其基础上升华,实现社会层面的公共性,只有这样,网络话语空间公共性的本质才能展现出来。

坚持道、术统一的引导方向

道是术之道,而术是道之术,两者不可分割,但取巧者却离道而专注于术,陷于驾驭术乃至厚黑术的泥沼。离道之术或一时有用,但终将衰败。舆情引导虽然也需要一定的技巧和策略,但不能与正道脱节,若为达到某种目的而不择手段,必然会引火烧身。古人云“救灾有奇策,真心是也”,“术治论”者往往追求奇策,但真正的奇策出自真心,有真心就有相应的办法,若无真心,所谓的点子是不可能真正解决问题的。

舆情引导同样如此,需要依真心而制定策略。舆情引导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如果没有真心解决现实问题的态度,只重视技巧而轻视本质,所谓的技巧不是纸上谈兵,就是歪招、昏招。近年来,基层政府部门都非常重视舆情应对,各种应对技巧已经被“掌握”,对于“快报事实、慎报原因”“抓住黄金24小时”“敢于道歉”等应对口诀也毫不陌生,然而在具体的应对处置中依然会出现很多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技巧与本质脱节。网络公共事件的特点是,各种情绪都会借题发挥,这时最关键的就是彰显真相和公道、解决事件所涉及的问题,若重术而轻道,只想消除影响而不解决问题,舆情引导技巧不可能真正发挥作用。

变主客体管理为主体间共治

在治理语境之下,网络舆情引导者是包含政府、媒体、民众在内的多元化主体,而引导的对象是网络舆情,不能将舆论主体客体化,不能将多元舆论主体分割为引导者和被引导者。

网络舆情是多元舆论主体在公共事项之上意见、态度的“总和”,其形成是主体间互动的结果,对其存在问题的治理同样需要主体间共治。网络舆情引导不是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矫正”,而是多元主体间通过话语互动形成基于真相和公道的共识。把舆情治理共同体分割为引导者和被引导者,这是对舆情引导主客体关系的扭曲。网络舆情是多元舆论主体相互作用的结果,其失真变异并不是某一方造成的,而是具有社会性,解决失真变异问题是多元舆论主体的共同责任。

在网络时代,普通民众成为内容的生产者和传播者,垂直性信息传导结构被数字信息技术打破,旧的舆情引导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现实的变化,变主客体管理为主体间共治,这是网络舆情引导的必由之路。网络舆情并不一定是实情,但它不会长期偏离实情,在多元共治之下,网络舆情最终会回归其本来面目。

从独白式“引导”走向互动式引导

网络话语空间的出现在技术层面上打破了垂直性、独白式的单向传播方式,与其相应的单中心、独白式舆情“引导”方式已经难以发挥作用,需要构建平等互动的舆情引导机制。互动沟通虽然不能凭空制造真相和公道,但却能发现各种意见的偏斜及局限,从而在共同关注事项上形成基于真相和公道的共识。话语沟通之所以有效,是因为话语是“心之象道”(荀子),而人心具有共通性,在平等、真诚的互动沟通中,“同然之心”就能发挥作用,公共事项的真实面貌就会显现。

舆情引导与河道引导相似,其基本原则是清理淤堵。在公共事件之上的意见对峙类似于河流的淤堵,私意、情绪、先入立场附着于公共事件之上,道义无法通流,是非曲直就暂时不能显现。若疏通淤堵、通顺人心,网络舆情自然就能够回归正常,流言、谣言、情绪之论就无法继续迷惑人。构建公开、理性的话语互动环境,让舆论主体充分表达诉求,就能够形成基于是非曲直的公共舆论。

疏通壅塞而非“筑堤修坝”

引导的本义是疏通河流的壅塞,使之通畅无阻,后引申到舆论的治理。河流的壅塞不除,则水患不止,舆情的壅塞不疏通,则人情不通。治理水患要顺应水土之性,舆情引导需要顺应人性。相信人的良知和理性,顺流、顺性而导,则道义通流。舆情脱离实情,是因为共通之性、本有之明被外物所障蔽,去除附着在事件(议题)上的先入之见、私利、私意、情绪,舆论就能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

在公共事件上的意见差异和对立,其实类似于河流的淤堵,事件之上被附着了主观蔽障,所以是非曲直不能显现,若清理这些障碍,真相和公道就能够彰显。网络舆情虽然在某一阶段有可能被情绪、私意、先入立场所支配,但经不起时间的检验,这是因为公共事件(议题)有着本来的是非曲直,只要清除主观障蔽,回归到“人心之所同然”,事物就会还其本来面目,真相和公道就能够显现。先入的立场、过激的意见、情绪的鼓噪、偏私的观点并非固化的东西,不能将其与特定群体挂钩,也不能将其视为“常态”,其在人心中无根,属于阻碍道义通流的浮沫。构建理性、公开的话语环境,发挥舆论主体的主体作用,这些浮沫、淤堵就会逐渐消失。

网络舆情引导针对的是舆情,但其根本却是人心人情的通顺。在网络时代采取“筑堤修坝”的方式围堵舆情,只会造成情绪的积累、舆情的极化。发挥舆论主体的自觉意识,通顺人心、人情,清理附着于公共事件(议题)之上的浮沫,才是网络时代舆情引导的正路。只有这样,网络舆论的治理功能才能彰显。

(作者:殷辂,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人口与社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编辑: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