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党的自我革命:破立之间的治党之道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5-05-09 10:58

编者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决定自2025年全国两会后至7月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大河网学术中原推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理论专栏,持续刊发专家学者理论文章,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心走深走实。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这一规定虽聚焦具体问题,却成为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破冰之锤”,该规定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推动伟大社会革命迈入新阶段。12年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铁规禁令”到“化风成俗”,从“刮骨疗毒”到“制度重构”,不仅成为作风建设的标杆实践,更成为党通过制度创新深化自我革命的生动体现。这一历程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以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治理智慧,为百年大党永葆生机活力提供了时代答案。

一、历史演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三个阶段与自我革命的递进逻辑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践历程,生动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从小切口破题到制度化固本的治理智慧。作为以作风建设推动自我革命的战略实践,其发展脉络可概括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破局阶段(2012—2017年):以作风建设重构政治生态

面对“四风”问题蔓延、党群关系疏离的严峻挑战,党中央以八项规定为“手术刀”,以“小切口”破除特权沉疴,聚焦“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等群众深恶痛绝的“四风”问题,明确“轻车简从”“不安排宴请”等23项禁令。这体现了自我革命特征,即“刀刃向内”的政治勇气。数据显示,2013—2017年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有27.4万起,31.7万人被问责,首次通报中管干部违规案例,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潜规则。在制度成效上,通过建立“一案双查”制度,既追究直接责任,又问责领导主体,形成“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借此,拉近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距离,重塑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 深化阶段(2017—2022年):从治标向治本的系统转型

党的十九大后,《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出台,将“同城不宴请”“婚丧嫁娶报告制”等细则制度化。这一阶段的整治呈现出两大特点:一是在领域拓展上有所发展,开始从整治享乐主义延伸至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针对“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新问题出台20项负面清单。另一个是在技术赋能上有所突破,例如浙江等地启用公车管理系统,通过GPS轨迹分析节约经费40%;中纪委开通“四风”举报系统实现问题线索数字化处理率达65%。在此期间,党中央将作风建设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修订《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细化公务接待“同城不宴请”等标准,意味着自我革命的深化,开始从治标向治本的系统转型。

(三) 常态阶段(2022年至今):融入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

党的二十大将“自我革命”写入党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定位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2024年《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条例》颁布,形成“教育—监督—问责—激励”闭环机制。2025年全党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动纪律意识内化为政治本能,将其融入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显现在治国理政的实践活动中。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实践推进中逐渐呈现出文化浸润、数字治理、激励兼容三大趋势。例如,在文化浸润上,嘉兴推行“道德积分制”,将家风建设纳入党员干部考核;在数字治理上,区块链技术用于礼品礼金溯源,AI监测“隐蔽场所违规聚餐”;在激励兼容上,出台《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容错纠错办法》,破解“多做多错”困局。

二、理论逻辑:八项规定精神与自我革命的内在统一性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党的自我革命作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双重内核,二者在理论特质上高度契合、在实践推进中协同联动、在制度效能上相互促进,这一有机统一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治理智慧。

(一)理论品格契合性:马克思主义政党批判性与建设性的辩证统一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自我革命理论同根同源,共同根植于马克思主义政党对先进性与纯洁性的不懈追求。马克思曾深刻指出:“无产阶级革命与其他革命不同之处就在于它自己批评自己,并靠批评自己壮大起来”。这一科学论断揭示了马克思主义政党通过自我革命实现自我超越的理论品格。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整治“四风”为突破口,实质上是对党内不符合人民利益的思想和行为的革命性扬弃。从遏制公款吃喝到精简“文山会海”,每项规定都精准针对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彰显了“破旧”与“立新”的辩证统一。这种靶向治疗式的作风建设,与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本质特征高度契合,共同构成了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的理论闭环。

中央八项规定通过破除特权思想重塑党群关系,自我革命通过思想洗礼筑牢信仰根基,二者共同服务于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一根本目标。这种理论逻辑的统一,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自我革命在实践层面的生动体现,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理论自觉。

(二)实践路径协同性:阶段式改革与系统性革命的动态平衡

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中探索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自我革命协同推进的独特路径,形成“渐进式突破”与“整体性重构”的良性互动。中央八项规定以“小切口”推动“大变革”的实践方式,与自我革命“积小胜为大胜”的战略思维高度契合,展现出阶段式改革与系统性革命的动态平衡。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三个阶段实现效能跃升:2012—2017年以整治“舌尖上的浪费”等显性问题实现“破冰”;2017—2022年通过细化公务接待标准等制度升级推动“深化”;2022年后依托数字监督等技术赋能走向“常态化”。这一渐进式改革路径生动诠释了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特质,既避免了急于求成的冒进,又防止了时紧时松的惰性,在动态调整中实现治标向治本的转化。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自我革命在实践中相互促进,自我革命为作风建设提供政治勇气,中央八项规定为自我革命提供实践载体,二者在互补中形成合力。以浙江省为例,通过建立公车管理系统不仅节约经费40%,还将数据监测结果纳入干部廉政档案,实现了作风整改与制度建设的双向赋能。这种协同效应使“不敢腐”的震慑与“不能腐”的约束形成合力,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制度效能互构性:刚性约束与文化自觉的相互转化

中国共产党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创造性地实现了制度约束与文化引领的有机统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建立“铁规矩”形成刚性约束,自我革命通过培育“内驱力”实现文化自觉,二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共同构建起新时代管党治党的科学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

在制度层面,中央以八项规定为基础,逐步建立起涵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46项配套规定的制度体系。这一制度将抽象的自我革命要求转化为具体的监督指标,2023年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了65%的违纪问题发现率,充分展现了制度建设的实际成效。

在文化层面,经过十二年的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深深植根于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中。最新统计表明,农村地区红白事简办率显著提升28个百分点,反映出廉洁文化正在基层社会生根发芽。这种从外在约束到内在自觉的转变,体现了党的作风建设已经实现质的飞跃。由此可见,当制度规范与价值认同相互支撑时就能产生强大的治理效能。中国共产党通过“制度塑形”与“文化铸魂”的双重路径,不仅实现了党内政治生态的持续净化,更推动了整个社会风气向善向好。

结语:永葆“赶考”清醒,续写“答案”新篇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二年的实践历程,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以自我革命破解大党独有难题的政治智慧。从作风整顿到长效机制,从“破”除积弊到“立”规建制,全面从严治党实现了从治标到治本的深化。站在新征程上,我们要永葆“赶考”清醒,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植于党的肌体、融入党的血脉,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纵深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续写人民满意的新时代答卷!

【作者:张品 单位:河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本文系2024年度河南理工大学廉洁文化研究中心科研课题“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思想意蕴研究”(项目编号:LJWH2024-20)阶段性研究成果】

编辑: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