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专家谈丨对标浙江,河南民营经济如何破局与进阶?
【编者按】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2024年河南民营经济贡献全省55%以上的GDP、90%以上的城镇新增就业,1081.7万户市场主体占全省总量96%,构成“树根经济”支撑体系。2025年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值此节点,大河网学术中原推出“民营经济专家谈”系列文章,邀请专家解读怎样打通法律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如何用法律护航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敬请关注。
民营经济作为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关键力量,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省民营经济主体达到1081.7万户,占全部经营主体总数的96%左右;贡献了全省55%以上的GDP、65%左右的税收、70%左右的进出口总值和90%以上的城镇就业,已成为河南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今年以来,河南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17日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务实举措破解发展难题。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2月2日、22日连续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3月21日高规格召开全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系统部署重点任务;5月14日印发《河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推出30条具体举措,从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要素保障、推动创新发展等方面打出政策“组合拳”,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面对新时代发展命题,对标对表民营经济“优等生”浙江,剖析河南发展差距,从中汲取经验,对河南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非凡。
一、豫浙民营经济发展差异比较研究
(一)制度原动力:以“四千精神”引领型营商环境建设,打造制度创新先行区域
早在20世纪80年代,浙商就以“四千精神”大胆突破体制束缚,创造出“前店后厂”和就地办市场等创新模式,成功打造出全国民营经济制度创新的先行区域。从商业传统和发展环境来看,浙江地处东南沿海,位于长江三角洲南翼,周边有上海、江苏等经济发达地区,海洋资源丰富,区位优势得天独厚。由于资源相对匮乏,人多地少,浙江自古以来就形成了重工重商的传统,对外交流活跃,物流便捷,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河南省民营经济发展呈现出鲜明的阶段性特征。作为农业大省和传统工业基地,河南在市场化转型过程中充分发挥农业资源优势,通过《河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等政策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政策支持方面,实施“三个80%”要素保障机制(基金、用地、能耗向民企倾斜)和“免申即享”服务,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2024年全省13家企业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2.6倍,反映出创新动能持续增强的发展态势。
(二)政府推动力:以营商环境改革为抓手,创新“四张清单一张网”等民营经济产业模式
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浙江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作为最早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省份之一,浙江通过“四张清单一张网”“最多跑一次”等一系列改革,大幅降低了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2024年3月1日实施的《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更是一大创新,设立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打造“政策计算器”,让政策直达快享、企业免申即享,将“企业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企业”,让企业享受政策红利更加便捷。在2024年全国营商环境排名中,浙江居全国第3位。产业发展模式上,浙江的块状经济特色鲜明,涵盖制造、加工、建筑等众多领域,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产业生态。在2024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中,浙江有106家企业入围。
相比之下,河南省民营经济呈现差异化发展特征,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体,在吸纳就业和县域经济激活方面作用突出。2024年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13家,数量居中部第二,牧原集团以1141亿元营收成为农业领域标杆。产业结构上,劳动密集型占比较高,但通过“三城”(中原科技城/医学科学城/农谷)创新格局建设,已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3万家,建成国家级创新平台172家。与浙江等沿海省份相比,河南在龙头企业数量和产业链协同上存在提升空间,但通过《开发区产业集群培育三年行动》等政策,正加速打造10个国家级产业集群,目标是2027年主导产业规模突破3万亿元。现代农业领域优势显著,拥有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02家,形成8088亿元年营收规模,展现差异化竞争力培育成效。
(三)内生动力:以“创新生态+企业家培育”为驱动,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投入方面,浙江民营企业毫不吝啬,将营业收入的4.2%投入研发,形成了完善的“研发—专利—标准”创新闭环。2024年全国民营企业研发投入500强中,浙江有87家企业上榜,投入研发费用2302.25亿元,户均研发费用26.46亿元,比全国上榜企业高6.78%。从企业家资源来看,作为典型的沿海省份,浙江人思想观念较为开放超前,“敢为人先、勇立潮头”是改革开放以来率先富起来、强起来的“浙商”的典型标签,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民营企业家。在2024年福布斯中国内地富豪榜前100位中,浙江有8位企业家上榜。
相比之下,河南省在民营经济发展中呈现出差异化特征与持续进步态势。2024年全国民营企业研发投入500强中,河南14家企业入选,研发强度达2.1%,较上年提升0.1个百分点,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企业家群体中,牧原股份秦英林作为现代农业代表入选福布斯中国内地富豪榜前100位。与浙江等沿海省份相比,河南在研发投入强度和市场驱动创新方面存在提升空间,但通过聚焦现代农业、生物育种等特色领域,正逐步构建差异化竞争力。
二、破局之策:浙江经验对河南民营经济发展的启示
(一)产业升维:构建梯度式产业集群
近年来,浙江从一个个作坊等入手,通过“机器换人”“未来工厂”建设等举措,全力打好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培育出一批龙头企业和“链主型”企业,促进产业集群发展。2024年,浙江出台“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力争打造形成4个万亿级先进产业群、15个千亿级特色产业群、一批百亿级“新星”产业群。
河南作为经济大省,产业集群发展已初步形成一定规模,尤其在传统制造业领域,如食品加工、机械制造等,涵盖了从原材料供应到产品加工销售的产业链。但与浙江相比,河南产业集群发展还面临着规模不够大、产业层次偏低、企业创新成本高、竞争力不强等困境。下一步,河南应结合自身实际,围绕“7+28+N”重点产业链群,实施“头雁领航”工程,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和现代医药等新兴产业,打造万亿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千亿级新能源汽车生态圈。按照“主导产业—产业链—产业集群”路径去招商引资,建立若干省级产业大集群。注重县域经济小集群发展,深挖各县产业优势,通过“小资本大集聚、小企业大协作、小产品大市场、小产业大规模”模式,形成“顶天立地”与“铺天盖地”并存的产业格局。
(二)制度赋能: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浙江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立法方面一直走在前列,先后出台多部条例,从法律层面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如早在2006年,浙江就出台了《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在法律层面为民营企业打开了发展空间。2020年1月,浙江出台《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这是全国省级层面第一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地方创制性法规。2023年3月正式施行的《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成为推动中小微企业办成大事的重要法制保障。这些法规的实施,为民营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河南在制度赋能民营经济发展方面也开展了诸多实践,如印发的《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新时代促进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河南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但与浙江相比,河南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体系的系统性、前瞻性方面还有差距;政策的协同性不强,政策之间可能存在不一致或碎片化问题;公共政策兑现、政府履约践诺等机制的执行力度还需加强。下一步,河南要聚焦“两高四着力”,着力推动《河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落实落细,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机制创新;加大法治化营商环境进程,通过持续完善营商环境立法、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政府履约践诺、加强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等,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创新雨林:培育科产融合生态
浙江杭州打造城西科创大走廊,汇集了西湖大学、之江实验室等一批新型、高能级科创平台,成为民营企业创新创业热土。此外,浙江深入实施“小升规”“放水养鱼”“单项冠军”“雄鹰”等行动,构建“小升规+专精特新+领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持续引导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浙江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432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7263家、创新型中小企业14351家、隐形冠军341家,居全国前列。此外,由云深处、宇树科技、深度求索、游戏科学、群核科技、强脑科技组成的“杭州六小龙”火爆出圈,也彰显了浙江在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上顺应AI趋势、引领潮头的强劲态势。
近年来河南在培育科产融合生态上也取得了诸多成就,如鼎力打造的中原科技城经过4年发展,已布局建设科学装置2个、国家级科研平台35个、省实验室和产业技术研究院11家,吸引了包括超聚变、海康威视、大华等超百家头部企业和众多科创企业入驻,同时还汇聚了北京大学、哈工大、上海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众多高校研究院,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初步形成了集科研、产业、人才于一体的创新生态。然而,与浙江相比,河南在科创平台建设、企业培育体系打造、科技成果孵化等领域面临较大的改进空间。下一步,河南要加快中原科创走廊建设,推动嵩山实验室与龙头企业共建创新联合体。科学研究类平台应聚焦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等建设,实现原始技术创新突破。技术研发类平台应聚焦产业技术创新需求,集聚优势力量开展专项攻关。企业孵化平台应持续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开发区”专业化链条,提升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率,加速科技成果孵化、项目落地、企业成长,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和产业化水平。公共科技服务类平台应加速数字技术的创新应用,打造高效便捷的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科技服务,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四)薪火工程:锻造新生代企业家矩阵
早在2021年浙江省就出台《关于实施“浙商青蓝接力工程”加强新生代企业家教育培养工作的意见》,提出通过实施“浙商青蓝接力工程”,引导新生代企业家接好政治传承、事业传承、社会传承、文化传承,着力培育一支政治上有方向、经营上有本事、责任上有担当、文化上有内涵的新生代企业家队伍,使新生代浙商成为全国标志性群体。如今,浙江“创二代”已在众多领域崭露头角,主导了63%的上市公司,在新材料、量子通信等领域的创业率达41%。
目前,河南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企业家群体,如牧原股份秦英林、蜜雪冰城张红超兄弟等,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社会责任履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浙江相比,河南仍面临人才流失、创业意愿不高、创业氛围不强、人才培养体系不完善等困境。下一步,河南可以借鉴浙江经验,加强对新生代企业家在战略规划、资本运作、国际化经营等方面的培训,提升他们的战略眼光和综合素养,以适应新时代经济发展的需求。在企业传承方面,要更好地引导新生代企业家接好“四棒”,在传承老一辈企业家优秀品质的基础上,勇于创新、敢于突破,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对于新生代企业家的创业创新活动应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鼓励他们在新兴产业领域进行探索和实践,提高创业成功率,为河南民营经济的长远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浙江民营经济的发展经验为河南提供了宝贵借鉴,河南应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学习吸收,在产业升级、制度优化、创新培育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在新时代发展浪潮中实现弯道超车。
(作者:曹雷 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
编辑: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