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治”有理⑪丨数字技术赋能河南乡村治理的实践探索与优化路径
编者按:坚定信心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5月19日至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提出关于河南工作的“两高四着力”重大要求,其中之一就是“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他强调,河南人口总量、人口密度、人口流动量都比较大,社会问题复杂多样,必须扎扎实实加强社会治理。如何进一步抓基层、打基础、固根本、强治理?如何打通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大河网学术中原将持续推出“言‘治’有理”策划,以“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为主题,整合智库专家报告,为现代化河南建设建言献策。
今天推出第十一期《数字技术赋能河南乡村治理的实践探索与优化路径》——
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尤其是以数字化为代表的新兴技术的不断革新,我国已经步入数字社会快速发展的新阶段,“数字乡村”亦成为未来农村社会形态的发展走向。直面数字时代的加速演进和数字乡村建设的日益推进,乡村治理领域内的“数治”理念与数字化转型实践不断凸显,乡村数字治理已成为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式,而以数字化赋能乡村治理、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也成为助推新时代乡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渠道。
一、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的河南实践
(一)“党建+大数据+全科网格”乡村治理的新乡探索
近年来,新乡市坚持以高质量党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以大数据融合基层治理网格,构建了“党建+大数据+全科网格”的乡村治理机制体系,走出了“党建引领、数字赋能、部门联动、网格兜底、群众参与”的乡村治理新路径。一是以党建引领增强乡村治理的组织保障与治理合力。新乡市创新实行了“四全”党建模式,深化开展党员“亮作树”、干部“联包助”等活动,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治理领导力。同时,健全“行政村党组织—网格(村民小组)党组织(党小组)—党员联系户”的组织体系,切实把党建服务延伸到所有网格。二是充分利用数智赋能增强乡村治理支撑。新乡市持续完善综治网格化信息平台、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整合到一个门户网站,实现“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提升社会治理服务的便捷化。三是以“全科网格”助推治理效能提升。按照各地行政范围、人口数量、党员规模等情况,探索创新政务、警务、社务“3+N”网格化管理模式,构建“区—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四级联动工作机制,打造了上下协同、群防群控、城乡一体的全科网格平台,提升了治理质效。
(二)“数智”助推乡村治理的“淇滨样板”
自2020年入选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以来,鹤壁市淇滨区通过拓展数字化技术在党建、政务、民生等各领域的应用,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构建了乡村治理新体系、优化了数字乡村治理生态,打造了数字乡村“淇滨样板”。一是大力推进数字村庄建设,夯实乡村智治基础。按照“六有”标准,建成了110个覆盖所有行政村的益农信息社站点,提供农业公益、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等“四大服务”。二是着力搭建数字平台,提升乡村事务管理效能。淇滨区在每个村搭建一个综合服务平台,涵盖智慧党建、网格管理、乡村治安、农业生产、人居环境等各个模块。同时,建设了涵盖区、乡、村三级的服务网络,打造了一系列农业应用场景,提升了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三是强化乡村安全的科技支撑,不断增强数治能力。淇滨区不断优化“互联网+监管”模式,在交通要道、重点场所、村口等地增强了互联网监控,以数字技术支撑健全完善了辖区内乡村的“雪亮工程”体系,基本实现了“数字监管”全覆盖,有力保障了乡村秩序稳定和生产生活安全。
(三)“H”型数字平台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信阳经验”
面对信息时代发展和数字化转型,信阳市围绕“党建引领、条块融合、数字赋能、协同联动”的总体思路,形成了一些数字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信阳经验”。一是加强党建统领乡村治理。信阳市谋划实施了“1335”工作布局,“实现基层基础突破”是3个突破之一。为此,信阳市着力强化各级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构建了权责明晰化、条块协同化、流程数字化、指挥一体化、考评多维化“五化”治理体系。二是建设乡村数字治理平台。2022年,信阳市印发了《信阳市基层治理“H”型数字平台架构设计方案》,部署了乡村治理“H”型数字平台建设行动。从治理流程运转上看,信阳市通过数字赋能深化“智治”,进一步规范和厘清了各类社会事务管理的权限归属,推动“王”字形治理架构每个层级各司其职,健全完善了县乡村一体化的基层治理体系,依托数字平台实现了基层治理“一张网、一网办”。
二、推进乡村数字治理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调研发现,有些地方在数字治理理念更新上存在“堕距”,对数字乡村治理存在深浅不一的模糊认识。比如,把数字乡村治理简单理解为技术命题,割裂了技术治理同其他治理方式的协同关系,没有将“数字化”深度融入治理体系构建、治理手段统合与治理过程运转。同时,数字乡村治理有走向一味开展数字化建设的狭隘实践风险,部分地区在建设大数据服务中心、智慧应用平台上下了很大功夫,但在管理服务、群众体验、升级维护上跟不上现实需要,没有真正融入治理实践,有的沦为“摆设”。这些现象背后是对数字治理的认知偏差,将其实践本质理解为技术性操作。
(二)存在“表面数字化”行动风险
从实践上看,在数字技术广泛场景应用繁荣的现象背后,存在数字技术不能有效地贴合乡村治理实践、导致出现了“数字形式主义”新问题。一方面,存在不以使用为导向的数字化建设,数字化建设与实践应用脱节。比如,在“数字政绩”刺激之下,部分地区的数字化建设缺乏科学规划、偏离实际需求,导致数字平台“僵尸化”、线上治理“废墟化”,造成了资源浪费。另一方面,存在不看治理成效的数字化使用,“指尖形式主义”增加治理负担。囿于考核指标的限制,一些基层工作人员将大量精力投入完善数据、搜集数字材料中,“数字任务”捆绑下的基层干部被限制了解决实际治理问题的投入度。同时,过度依赖数字平台的考核路径,也增加了“工作留痕”“台账制作”“摆拍”等形式主义风险。
(三)要素保障仍显不足
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治理实践中不缺少智能APP应用、数据系统平台,但存在运行规则不规范、权责归属不明确、技术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各技术平台与智能应用在资源共享、效能评价上呈现“一盘散沙”状态。同时,数据信息在传输、存储、管理、应用的过程中,个人隐私、公共部门数据泄露的风险不断增加,急需健全数据安全以及隐私保护等法律法规。在资源要素保障方面,数字乡村治理的“硬件”和“软件”都存在一些短板。受限于经济发展水平,许多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层次比较低,升级改造或重新建设都需耗费较大的财力和技术投入,资金欠缺是最大障碍。同时,数字乡村建设又对治理主体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剧了乡村治理人才的紧张程度,急需建强补足乡村人才队伍。
三、数字技术赋能河南乡村治理的路径思考
(一)完善党建引领下的数字乡村治理机制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增强乡村治理统合力。要以党组织政治引领和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发挥,凝聚多元治理力量。比如,借助政策制定、统筹谋划、组织协调等方式,协同党政部门的分工与合作;通过建立党建共治机制、开展党群工作等机制,协同社会组织、个体等力量参与乡村社会治理。二是发挥数字技术的治理支撑,形成多方参与、系统融合、数据融通的治理新体系。要积极推动数据共享和整合,通过创新技术,实现不同数据源的互联互通,最大限度提升治理效率与效能。要大力推进数字化平台和应用发展,拓展公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渠道,鼓励不同治理主体在党组织领导、科技支撑下发挥治理效用,进而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中推进乡村发展,实现乡村治理的多主体参与。
(二)提升多元治理主体的数字素养与能力
一是以数字思维驱动治理主体理念变革。要积极拥抱和使用数字技术开展治理实践,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整合治理资源。建立和完善数字治理制度,规范技术介入标准,动态跟踪数字乡村治理中的伦理问题,强化乡村治理重点领域的数据监测,做好数字技术的风险监管体系建设。二是以数字技术赋能治理主体行动。要分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数字治理能力培养计划,如对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重点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数字乡村建设”“数字经济”“数字治理”的基本理论、发展态势与未来走向展开培训,从全局谋划、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乡村治理思路上,开拓思想认识与格局站位;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组管理者等,围绕数字技术发展形势、数字技术应用、数据平台载体等内容,开展具有实操性的培训。
(三)健全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的保障体系
一是加强经费支持,建设与乡村发展相匹配的基础设施。推进数字乡村治理,需要做好数字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经费投入是关键。因此,要立足乡村发展实际,以良好的资金保障来支持对现有基础设施的整合优化、提质升级与数字化改造,推动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等技术在乡村社会生活的覆盖度。二是强化治理人才支撑。要立足现有人才资源,采用专题讲座、专业知识讲授、实操训练等方式,对乡村干部、社会管理人员等进行培训,提升其数字治理能力。加强与高等院校和企业的合作,依据本地发展目标开展有针对性的定制培养,做好乡村治理人才的引进和培育。三是夯实法治保障。围绕数字治理伦理困境和数据隐私保护问题,要加快建立健全数字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数据共享开放制度规范和安全监督机制,加大对泄露社会治理数据行为的惩戒力度,不断消除数据安全法律灰色地带。
(作者:李三辉 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
编辑: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