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古城连续体:从“城摞城”考古奇观到城市遗产的文旅可持续发展路径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5-06-27 09:24

内容提要:“商丘古城连续体”理论基于考古地层学的物质实证与历史文献学的叙事考证,创造性构建起商丘古城时空叠合的价值认知体系,体现在商丘古城纵向历时性文化地层演进、横向空间智慧集成和多维文明传承等方面,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遗产认知模式,其价值不仅在于“文化层积”关系所体现的中华文明“连续性”与“包容性”特征,更揭示了全球遗产视野下商丘古城“活态遗产”的独特性。这一理论不仅为文化遗产保护贡献智慧,更为城市遗产可持续发展提供启示。

引言:“历史性城镇景观”理论演进及其内涵

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了“文化景观(Cultural Landscape)”概念,用以填补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之间的空白;2005年《维也纳备忘录》首次确立“历史性城镇景观(Historic Urban Landscape)”理论框架,推动保护对象从静态实体向活态城市肌理拓展;201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6届大会通过《关于历史性城镇景观的建议书》,标志着该理论完成体系化建构,其定义明确指出:“文化和自然价值及属性在历史上层层积淀而产生的城市区域。”该定义超越了传统“城镇历史中心”或“建筑群组合体”之类的概念,涵盖更广域的城市背景及其地理环境关联系统,总体上包含‌地理环境系统、‌时空叠合系统和‌文化认知系统等,其中‌地理环境系统涵盖地形地貌、水文特征、生态体系等自然本底,是构成城市生长的物质载体;‌时空叠合系统包含地表可见的建成环境(含历史遗存与当代建筑)、地下考古遗址、空间组织模式、视线通廊体系等实体要素;‌文化认知系统涉及非物质的地方知识体系、社会实践活动、经济演进轨迹,以及塑造场所精神的多样性文化表达。

“历史性城镇景观”理论首先破除“原真性”绝对主义幻想,指出城市作为持续演进的有机生命体,其真实性存在于历史层积过程中而非某些特定时间切片,机械式风貌保存将窒息城市生命力;其次强调文化基因的场所依托特性,意即特定地域文化传统的遗产价值具有不可移植性,这种根植于地理文脉的独特性正是遗产地保持生命力的根本。值得注意的是,该理论还认为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实践在空间载体上形成的“价值层积”,既是构成城市遗产的认知图谱,更成为持续孕育创新可能性的文化母体。

一、内涵:4000余年时空叠合的文明连续体

“商丘古城连续体”(Historic Urban Landscape of Shang Qiu)是系统性遗产认知框架下的突破性理论进展,它超越传统单体遗址认知思维,将历时4000余年的多重城址遗存诠释为时空叠合的生命有机体,不仅揭示了商丘古城从殷商聚落到明清府城的文化地层演进图谱,更通过商丘古城的政治建制延续、营造技艺迭代、文化基因传承等认知框架,实证中华文明的连续性;“商丘古城连续体”是对标国际遗产标准的创造性实践成果,它严格遵循《世界遗产公约》的价值阐释体系,在全球文明对话框架下重构商丘古城的遗产价值认知,构建起地域文明演进的世界性坐标,为城市文明多样性研究提供典型样本。

古城‌文化连续性的载体。最新考古勘探揭示,商丘古城地下10多米文化层积完整保存着宋国都城基址(公元前6世纪)、隋唐睢阳城城址(公元7世纪)、宋应天府城址(公元10世纪)、明清归德府城(公元14—19世纪)等文化层,每一文化层均为中原文化演进的关键节点。商丘古城4000余年连续演进的“城摞城”奇观,不仅印证了华夏文明从早期城邦到成熟都城的演进逻辑,而且其叠压密度与文脉延续长度在全球范围内实属罕见,其连续跨度超过“罗马历史中心(Historic Centre of Rome)”(约2700年,1980年以符合世界遗产标准(i)(ii)(iii)(iv)(vi)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1990年扩大范围,2015年再次修改范围)和“伊斯坦布尔历史区(Historic Areas of Istanbul)”(约2600年,1985年以符合世界遗产标准(i)(ii)(iii)(iv)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017年修改范围)等,成为研究人类城市文明演进不可替代的样本。

古城‌空间营建智慧的结晶。商丘古城作为国内目前唯一完整保存的“内城、城湖、城郭”三位一体的古城,其明清建筑群、地下历代城址及大运河遗址构成多维度的遗产体系,为研究古代城市营建制度提供样本‌。在叠压城址的考古发掘中,发现了纴木洞、榫卯槽、永定柱以及400多平方米的桑树枝、柏树枝堆积等,其中永定柱地基加固技术、纴木洞排水系统、榫卯槽城墙连接工艺,展示了我国古代高超的筑城技术,且与《营造法式》记载高度契合。古城整体格局以“外圆内方”为特征,外城郭呈圆形,内城为方形,呼应“天圆地方”宇宙观,更是“天人合一”哲学理念的物质映射,体现城市规划与宇宙观、伦理观的内在统一,成为中国古代城市规划中哲学思想的物化典范‌。古城规划格局中运用数理为象征的表现手法尤为明显,城墙周长为七里二分五厘,计一千三百四丈二尺五寸(明代丈量标准),此数是取之洛书中的北、东、东南、西南、中天地之生数,即一、三、四、二、五;外城郭十八里,十八乃九的倍数,九为天地之成数,寓意“地四生金,天九成之”,内城九十三条棋盘式街道(延续《考工记》“九经九纬”规制)、护城湖与城郭环抱的生态布局,实现“象天法地、取法自然”的营建智慧,这种“数理同构”的规划思维较之“雅典卫城(Acropolis,Athens)”(无明确数理关联,1987年以符合世界遗产标准(i)(ii)(iii)(iv)(vi)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更具系统性与典型性,展现 中国古代人居环境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

古城‌文明精神的象征。商丘古城的文化层积是始祖文化、火文化、商宋文化、圣贤文化等多元文化融合的集中表现,也是该区域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共生系统的完整映射,更是构成中原文化根脉和中原文明核心价值的精神图谱,其独特意义在于实现了从燧人氏火文化到商宋礼制再到明清士人精神的象征‌性转变与传承。阏伯台遗址(新石器时代晚期)、商祖祠、微子祠、张巡祠等物质载体,承载商业伦理、忠孝节义等文明精神,成为中华传统价值观的物化表达,赋予古城遗产以情感认同与精神寄托,彰显历代古城人崇尚和平、独立发展的精神特质,强化商丘为华夏文明主根主脉之一的定位,是中华文明“和合共生”理念的缩影‌。这种文明精神的连续性与“庞贝古城(Pompeii)”(文化断层,1997年以符合世界遗产标准(iii)(iv)(vi)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等世界遗产形成鲜明对照。

二、价值:全球文明视野下商丘古城的创新发展路径

“商丘古城连续体”以整体性思维重构商丘古城遗产价值认知,在全球文明交流互鉴中全面推进商丘古城的保护与创新发展。

(一)商丘古城申遗

通过全球对标、价值凝练和路径创新等,“商丘古城连续体”将为商丘古城的申遗实践提供理论指导与方法论示范‌‌。

对标世界遗产标准,‌构建遗产多维价值。通过整合自先秦至明清的“城摞城”格局,将分散的遗产点串联为一个跨越4000年的文明连续体,形成“层积型”文化景观‌。这种系统性叙事不仅呼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遗产“突出普遍价值”的要求,还以“天圆地方”哲学理念和“天人合一”规划思想为核心,为古城申遗提供独特的文化标识‌。譬如,古城“龟象”城池设计与传统礼制建筑的结合,为东亚古代城市规划思想提供典型的完整实证‌。对比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平遥古城(明清汉民族古城),商丘古城的文明连续性与文化层叠特征也将填补《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中“古城连续体”类型的空白。

‌强化全球比较优势,提升国际话语权。商丘古城作为火文化、商族起源、商业文明、儒家文化等的发祥地,凸显其全球价值的独特性与唯一性,其“城摞城”现象对东亚城市文明具有见证意义,将推动商丘古城从区域文化符号上升为全球文明对话载体‌。

‌突破传统申遗瓶颈,创新申遗实践路径。传统单体遗产申遗难以覆盖商丘古城的综合价值,且已被实践证明行不通,而“商丘古城连续体”将地下遗址、地上建筑及其非物质文化整体统一纳入认知框架,通过‌时间维度(文化地层)‌、‌空间维度(城址叠压与营造智慧)‌、‌文化维度(文化赓续)等框架重构遗产价值,形成具有国际辨识度的价值表达体系(可比对“罗马历史中心”“伊斯坦布尔历史区”“雅典卫城”等的价值表达),实证商丘古城不仅是‌中国古代城邑制度演进的典型样本(历经商代南亳到明清归德府的建制沿革),更以“文化层积”模式凸显商丘古城是东亚文明古城中的典型代表,为国际遗产领域贡献“连续性文明”的东方智慧,况且还高度契合世界遗产申报和评定的发展趋势,极大增强申遗竞争力。

(二)商丘古城文化赓续

“商丘古城连续体”理论通过“层积型”框架构建、物质与非物质遗产协同活化、文化标识系统提炼,不仅重塑了中原文明赓续的时空逻辑,更以“活态文化层积”范式为全球同类遗产研究提供方法论。

‌构建“层积型”文化赓续框架,明晰中原文明发展脉络。“商丘古城连续体”涵盖燧皇文化、商宋文化、明清府城文化等多重体系,串联起从史前到近代现代的中原文明演进链条,通过“商族起源地”“三商之源”“殷商之源”等核心文化标识,既抵御全球化背景下文化同化冲击,又凸显商族起源、商业文明、儒家文化传播等关键节点的历史价值‌。古城内物质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共生传承,保留了古代府城规制与众多文化样本,为研究中国传统城市治理、社会结构等提供鲜活案例‌。 

 ‌激活物质与非物质遗产的融合传承,提升古城全球影响力。古城完整保留府城规制与礼制建筑群,陈家大院的木雕、砖雕艺术与侯方域故居的文化意象,强化了明清世家文化的传承‌。商族起源、火神祭祀、商宋礼制等非物质遗产,可以通过数智赋能文旅项目实现全球化传播,提升商丘古城文化的全球辐射力和影响力‌。

(三)商丘古城文旅融合发展

“商丘古城连续体”理论通过‌历史层积活化‌、‌空间功能重组‌与‌科技文化融合‌,可将4000余年文明积淀转化为可感知可消费的文旅新动能,不仅破解了古城文旅开发中“资源碎片化”“体验同质化”等难题,更以“活态传承+产业联动”模式助力古城文旅发展进入新境界‌。

‌强化文化遗产与文旅产业协同,‌科技赋能文旅品牌提升。利用“城摞城”考古成果开发研学旅游产品,可推出“考古盲盒”等文创衍生品,带动文创产业发展‌。依托“游商丘古都城,读华夏文明史”文旅品牌,整合芒砀山汉墓群、王庄遗址等资源,通过数字化技术活化遗产,开发AR导览、虚拟复原等智慧旅游服务,实现遗产的全球化传播‌。以“殷商之源”文化IP为核心,打造《商颂》等实景演艺、商族起源主题展览等文化标识项目,有效促进大旅游发展‌。

‌推动“沉浸式体验”业态创新,‌激活古城空间与夜间经济。依托“商丘古城连续体”理论,将商宋礼制文化、明清府城格局等历史层积元素转化为文旅资源,开发“沉浸式”研学产品,如阏伯台“观火星知火历”研学、应天书院“国子监国学”研修、汉梁公园“汉赋唐诗宋词”研学等沉浸式项目,将遗产保护与青少年文化教育结合,推动商宋文化、汉梁文化等在当地的传承与发展,形成“文化解码—场景重构—体验增值”文旅开发路径‌。通过步行街活化工程,融合非遗展示、传统曲艺表演等活态文化,打造兼具历史感与烟火气的消费场景‌。以“龟象”城池设计理念为核心,构建归德府城、汉梁文化公园、黄河故道湿地文旅空间格局,串联张巡祠、陈家大院等节点,开发古城灯光秀、夜市美食街等夜间经济载体,联动火神台庙会民俗活动,形成“昼游古迹、夜赏光影”全时段体验,实现游客停留时间长、文旅消费提升的目标‌。

(四)商丘古城遗产保护

“商丘古城连续体”理论以系统性保护框架、活态传承机制和区域协同策略重新定义了大型叠压型遗产的保护范式,其价值不仅在于维护了4000年文明载体的原真性,更通过科技赋能与文旅融合,为同类遗产提供了动态活化的实践样本‌。

突破传统思维局限,‌构建系统性保护框架。对比传统单体遗址保护,其创新性在于以“天人合一”哲学理念为核心,将商丘古城自先秦至明清的“城摞城”格局视为时空叠加的有机整体,强调其政治、文化、建筑等承继性与连续性,避免碎片化开发对遗产原真性的破坏‌。

‌激活遗产活态传承功能,‌维护遗产原真性与历史完整性。古城内保留的府城规制、四合院民居等活态样本,与豫东民俗、民间艺术等非物质遗产共生互动,构成中国古代城市治理与社会结构的“活态基因库”,这对于强化地方文化认同、规避同质化文化冲击有着重要意义,既起到维护区域文化安全作用,又实现保护与利用的协同发展‌。

三、意义:古今文明互鉴的城市遗产可持续发展

“商丘古城连续体”作为文明存续的“时空化石”,其意义不仅在于构建遗产认知新范式或重塑遗产的价值评估体系,更为全球城市遗产可持续发展贡献方法论。

遗产价值的再发现。“商丘古城连续体”‌从先商文化发祥地到明清归德府城,不仅是中原文明发展轨迹的活态实证,更对中华文明传承具有不可替代的见证意义‌,为研究城市空间演变提供活态样本,尤其是古城“天圆地方”格局成为“天人合一”思想的物质载体,启发文化遗产与哲学观念融合阐释。

‌全球文明对话的话语建构。“商丘古城连续体”理论通过提炼古城的“‌突出普遍价值”‌,将地方性遗产关联全球早期城市文明进行比较研究,并转化为人类文明的共同话语,增强商丘古城在全球遗产话语体系中的国际认同‌。

遗产整体性保护的方法论突破。全球化语境下,城市遗产保护经历从单体保护向系统全面保护转型。针对“城摞城”现象,“商丘古城连续体”理论兼顾地上现存建筑与地下空间叠加遗址的保护,通过整合多朝代遗存凸显区域文明连续性,并将物质遗产与非物质遗产协同保护与活态传承,形成“文化集群”综合体,既避免割裂式修复又避免碎片化开发对遗产原真性的破坏,延续遗产生命力‌。

古今城市遗产共生‌发展的新路径。“商丘古城连续体”理论的价值已超越单一遗产保护范畴而趋向整体性保护策略,通过基础设施提升、功能疏解,把考古城址与现存古城的护城湖、外城郭与内城联动开发,同时通过文旅深度融合激活古城活力,形成“保护—研究—展示—利用”闭环‌,既保存了遗产真实性,又以多元价值导向平衡古城保护与更新‌,这种兼顾遗产原真性保护与创新性发展的“商丘古城模式”将为人类破解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的矛盾提供重要启示:正确认识文化遗产,凝聚将城市遗产转化为城市发展动力的价值共识。

【作者:陈道山,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旅游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本文系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商丘古城申遗研究》(2015-JCZD-012)的拓展研究成果】

知识链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历史性城镇景观”理论的发展历程

1976《内罗毕建议》:在定义历史和建筑群之外,添加了对环境的解释,包括静态或动态观感的自然或人工环境,并将自然和人工环境都纳入保护对象。此外,社会经济文化方面之间直接相连的背景也被包含在内。

1987《华盛顿宪章》:所包括的历史城区不仅有城市、城镇,同时包括历史中心的居住区,同样包括自然和人造的环境。

2005《维也纳备忘录》:历史性城镇景观的定义超过了先前宪章、建议中的“历史中心”“历史街区”等,其涵盖的背景和景观更为广泛,是城市区域风貌、景观的整合体。提倡城市保护与新建筑以及城市发展之间整合与和谐的关系,以保护历史景观的完整性,成为保护历史性城镇景观的重要准则和方针。至此,城市历史景观计划正式开启。

201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关于历史性城镇景观的建议书》。

2013年,为了促进历史性城镇景观方法的尽快落实,以及加强历史性城镇景观方法的推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了《历史名城焕发新生:城市历史景观保护方法详述》,此手册是对《建议书》的深化,也是对历史性城镇景观方法的推广。

2015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将历史性城镇景观作为一种文化遗产的保护方法纳入《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以指导世界遗产地提名、登录、保护与管理工作。

2016 年,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世界遗产培训与研究中心和澳大利亚巴拉瑞特市(City of Ballarat)合作完成了《历史性城镇景观方法实施指南》,从实践的角度对历史性城镇景观进行了解读。

编辑: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