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豫鲁毗邻地区经济合作的路径研究
当前,在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构建跨行政区域合作发展新机制”部署安排的背景下,进一步深化鲁豫毗邻地区经济合作,对于推进鲁豫毗邻地区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探索省际毗邻地区深化合作模式意义重大。新形势下,深化鲁豫毗邻地区经济合作,亟须立足双方发展实际和合作需求,着眼建立合作机制、畅通合作渠道、激发合作动力、创新合作模式,不断提升合作成效,推动鲁豫地区经济合作走深走实。
一、以健全合作机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省际边界实际上是一种行政边界,是对地域行政治理行为的空间“分割”,对市场经济行为也容易造成“影响”,甚至产生地方保护主义。这样,建立完善的区域合作体制机制,成为省际毗邻地区有效降低跨行政区合作协调成本的关键。当前,鲁豫合作工作分别由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黄河战略推进处具体负责、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地区处代为负责,在省级层面尚未建立高规格的议事协调机构以及省级交流协商、常态化推进机制,导致合作协调力度不足,且在省级政府各部门以及毗邻地区各市县之间也未全面建立深化合作的长效推进机构。而在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中,已建立了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三级运转”的省际区域合作协调机制,包括“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和“重点合作专题组”,有力推动了区域合作发展。
为此,深化领域经济合作首先需要健全多级合作机制。首先,尽快设置省、市、县常态化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建立鲁豫两省分管领导座谈会(决策层)、毗邻地区各市县合作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层)。以合作发展联席会议为统领,定期召开毗邻地区主要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合作发展相关事宜,推动开展交流互访,协调解决跨区域合作发展的重大问题。其次,建立合作执行机制。在省、市、县发展改革委设立鲁豫合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明确职责和编制配备,负责具体联络、沟通协调,落实合作约定事项。第三,建立重点项目或重点工作督导机制。围绕重点合作项目或重点合作工作,及时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议,调度督导合作事项进展情况,研究提出需提交联席会议协调推进的事项。
二、以畅通合作渠道释放市场主体作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统筹好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作用。深化鲁豫经济合作,从根本上看还是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需要畅通合作渠道,激发市场合作内生动力,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在市场主体合作领域,鲁豫深化经济合作有着广阔的市场基础,目前有300多万河南人在山东经商、务工,河南省山东商会有近2000家会员企业,山东省河南商会有4000余家企业,均有较高的合作意愿,但由于缺乏合作渠道、合作平台和政策支撑,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力量引导作用发挥不足,市场合作的巨大潜力尚未得到有效释放。
深化鲁豫毗邻地区经济合作,需要高度重视市场主体层面的沟通合作。首先,研究制定促进市场合作、民间合作的支持政策,鲁豫两省联合制定鲁豫毗邻地区企业深化合作专项扶持政策。其次,优化营商环境,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标准,消除区域间的政策壁垒,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鲁豫毗邻地区公平竞争。第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市场商会、企业联盟等社会组织力量,鼓励毗邻地区企业搭建合作沟通平台。第四,积极构建常态化企业交流平台,定期举办鲁豫企业合作洽谈会、产业对接会、产品博览会、产业论坛等活动,全面激活鲁豫毗邻地区合作发展的市场活力。
三、以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激发合作动力
一般情况,省际毗邻地区合作发展有中心带动型与平等互惠型两种。前者属于双方发展差异比较大的地区,容易通过外溢效应或上下配套形成利益共享,呈现中心城市优势互补的梯次发展格局,比如上海—昆山、南京—滁州、杭州—黄山。后者属于双方发展差别不大的地区,合作动力较弱,需要双方主动构建利益共享机制,推动形成平等互利或一体化发展的局面。鲁豫毗邻地区位于省域经济边缘,远离济南、青岛、郑州、洛阳等区域中心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差别不大,互补性不强,更需要通过主动建立合作共赢的利益共享机制,增强双向奔赴、抱团取暖的合作意愿。
可以从三个方面构建利益共享机制。一是建立省际毗邻地区财税分享机制。鲁豫毗邻地区政府应根据经济合作发展需要,按照“增量起步,资本纽带,要素分享,动态调整”的原则,在跨区域招商与企业迁移过程中明确财税分享的方式和渠道,推进跨区域税收征管一体化,激发经济协同发展动力。二是建立合作园区利益分配模式。通过建立健全合作园区在GDP、利润、投资、税收等方面的利益分配模式,促进合作园区有序发展,实现毗邻地区资源互补、经济协调发展。三是完善鲁豫生态经济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认真落实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要求,探索建立鲁豫毗邻地区黄河故道生态补偿机制,强化明清黄河故道沿线综合治理,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探索碳排放权跨鲁豫区域交易。
四、以创新合作模式提高联动发展成效
区域合作模式是有效实现区域联动发展的具体方式,是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主要载体为跨区域的合作园区、合作平台、合作基地,有政府主导型、平台公司主导型与市场化主体主导型三大类。一方面,鲁豫毗邻地区的五市三县(市)经济能级不高,尚处于加快发展的集聚阶段,产业外溢效应不明显,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合作向纵深发展。一方面,鲁豫毗邻地区经济合作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合作多限于建立产业联盟、开展产业协调对接、探索建立鲁豫毗邻地区融合发展试验区、设立鲁豫黄河文化旅游协作区等方面,没有形成有效成熟的合作模式,合作成效不显。
因此,急需解放思想,因势利导,创新合作模式。一是依托政府主导开展跨区域合作。由毗邻地区地方政府主导推动,通过下属平台公司、国有企业等主体进行公司化运作,共建利益共享的合作园区。在化工、新能源、食品加工等领域,合作共建产业园,推动企业间技术、产品、市场和资源的深度融合、优势互补,打造区域规模化、品牌化产业集群。如氢能产业发展方面,全面加强与聊城市、济宁市氢能产业合作,共建氢能产业合作园区,着力打造“郑汴洛濮氢走廊”和山东半岛“氢动走廊”战略节点,抢占产业制高点,建立鲁豫氢能产业合作带。二是依托行业商会开展合作。可以依托商会搭建平台,促进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助推行业集群化发展。比如依托兰考—曹县现代家居产业商会,以商引资、以商招商,构建木制品加工产业合作带,形成从板材加工到定制家居的全产业链合作走廊。三是依托技术平台公司远距离跨区域合作。鲁豫毗邻地区由于没有区域中心城市的有效带动,需要创新合作思路,放眼两省全域优质资源平台,采取技术平台公司主导模式,远距离建立跨区域合作园区或合作基地。比如农业发展方面,发挥中原农谷科技创新优势,加大粮食新品种在毗邻地区种植推广力度;借助山东寿光先进技术,深化毗邻地区蔬菜种植合作等。
(作者:盛见 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生态文明研究所)
编辑: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