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中”观念的发生与定型
无论是表达“文明”的“中华文明”,还是表达“国家”的“中国”,“中”都是核心关键词。由此不禁要问,为什么我们的文明或国家会对“中”这个字或概念如此重视?“尚中”的文化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其间究竟是怎样一种发生逻辑?这对于理解“中华文明”是一个基础和关键的问题。
一、文献与考古中的“择中而治”传统
甲骨文和金文中的“中”字,主要呈现为一直立竖杆,中间有兼方带圆的框或圈(有的字形中无),而杆之上下一般有两条或数条呈飘带状或象征旗旒的线,此种字形容易让人联想到“旗”的意象。那么,“中”的本意难道就是“旗”吗?为什么会以“旗”的形状来表达“中”呢?这中间存在逻辑断裂。
《荀子·大略篇》中言:“欲近四旁,莫如中央。故王者必居天下之中。”如果“旗”乃是“王之旗帜”,似乎便可以疏通“旗”与“中”之间的关系,即“王之旗帜”所立之处为王之所在之处,即为“中央”。但也并非王之所处的任意之地皆可为“中央”,这个“中央”是特殊的甚至是唯一的,是需要王通过相应手段严格地测量确定的。这个意义上的“王者必居天下之中”,是一个历史久远的传统。冯时先生在其《〈保训〉故事与地中之变迁》中通过对清华简《保训》中“易位槷稽”的释读进而详细梳理了上古史中“地中”变迁的过程。其基于考古遗迹与古史文献而论及了三处“地中”,一是“舜求地中”所涉及的“历山”即今“濮州、范县、定陶”一带,此时限于当时夷夏东西的政治格局,所求地中主要是就南北而言的“中”,此一区域的濮阳西水坡遗址出土了以人之胫骨象征测日影之表而又作为北斗斗杓的仰韶文化遗址;二是被认为可与“尧都”“禹迹”关联的山西襄汾一带,此一区域著名的陶寺遗址出土了测度日影的圭表以及大型天文观测建筑遗迹;三是“微变地中”所涉及的“有易之地”,即以“嵩山”为中心的河洛地带,也即商汤之前六世祖先上甲微通过重新追测日影而确定的新的“地中”,此之地中突破了夷夏东西的政治格局,而是在“九州”格局之下基于四方精确求取之“地中”。若广义而言,此一地中区域重要的考古发现包括登封告成王城岗遗址、偃师二里头遗址、偃师商城遗址、郑州商城遗址乃至成周之“洛邑”。
河南濮阳西水坡遗址的最早年代约为距今6500年,陶寺遗址的年代约为距今4300年至3900年,二里头遗址的年代约为距今3800年至3500年,三者很可能皆为新石器时期的都城。就此而言,早在距今6500年的时代,应该就已经产生了“择中而治”的政治地理观念。并且,随着历史进展,所求“地中”之地域范围逐渐扩大,所求之“地中”也愈加精确。
如此则必须问,为什么中国古代王者要如此执着地寻找求证“地中”?
二、由天而地:“尚中”观念之发生逻辑
《周礼·大司徒》中言:“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会也,阳阴之所合也,然则百物阜安,乃建王国焉。”这里首先要提出的一个问题是,既然是“地中”,何以言其为“天地之所合”?其次的问题是,“地中”显然是指空间或地理层面,何以言其为“四时之所交”?这涉及求测“地中”的方式问题。
《周礼·大司徒》之上文言:“以土圭之法测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日南则景短多暑,日北则景长多寒,日东则景夕多风,日西则景朝多阴。日至之景,尺又五寸,谓之地中。”这是对“地中”之测量方式的阐述,即通过“立表测影”的方式进行,如郑司农云:“以夏至之日,立八尺之表,其景适与土圭等,谓之地中。”通过测量夏至日正午之日影方式来求测地中的方式表明,“地中”求测的数据并不是单纯来源于“地上”,而是首先来源于“天上”,进而由“天上”投射到“地上”,并且也并非简单任意地采集数据,而是基于对“四时”的感知或观测经验,选取了特定日子与时刻即夏至正午的极限数据作为衡量标准。尽管最后采取的是“地上”具象直观的日影数据,但其背后反映的是“天地之间”也即日地之间的相对运转变化关系,这运转变化关系之中既包含空间层面又包含时间层面,这应当便是“天地之所合”“四时之所交”所欲表达的意思。
这种通过“立表”所取之日影以求“地中”的具体操作方式,也提供了新的关于“中”的理解方式,即认为“中”字乃是竖立起来的测影之“表”的象征,“立表”也称为“立中”,“中”即为“表”。这种理解方式相对“王之旗帜”应是更深一层,“王之旗帜”应是基于王之“立表求中”进而“择中而治”之后才能产生的引申之意,即只有王已经求测出了“地中”,才能于此竖立旗帜,标记或宣告此处为“地中”。但是,正如仅仅通过“旗”来理解“中”并不妥当,仅仅以“表”来理解“中”显然也并不合适,“中”之意并非有形的、作为工具之“表”所能涵盖的。
“立表求中”也只是解释了“求中”或“择中”的操作方式,但仍然并未回答为什么要“求中”或“择中”。“立表求中”必然是在已经产生了“中”及“尚中”之观念的前提下才会产生的行动,即“中”及“尚中”之观念必然是相对于“求中”之行动而言在先的。这个先于“求中”的“中”及“尚中”之观念到底从何而来,才是必须更进一步追问的深层逻辑。
从世界文明起源来看,古中国、古印度、古巴比伦、古埃及几大古文明均发祥于北纬30度左右的大河流域,中华文明主要由黄河、长江两大河流孕育。由于地球以23°26'的黄赤交角公转,地处黄河中下游的“中原”区域四季分明、冷热适中,特别适于人类基于农业生产而定居生存,“中原”因此成为中华文明的主要发祥地,这也决定了中华文明是一个以农业为根本发展出来的文明。
早期农业主要是靠天吃饭,因而中国古人很早便开始“天文”观测,以辅助农业生产。前文述及的“立表求中”的操作方式,表明“地中”的根据其实来源于“天上”,这是颇具启发意义的。基于考古遗迹与文化遗存,“中”的观念应当正是来自“天文”观测,即中国古人正是先从“天上”观察到了“中”的现象,才进而产生了“中”及“尚中”的观念,进而在“地上”去寻求那个印象极为深刻的“中”。天上之“中”,是“天极”或“天枢”,也即天空之极点或枢纽。
早在距今6500年左右的濮阳西水坡仰韶文化遗址中,就已经出现了充分体现“北斗”之指示时间功能乃至“北斗崇拜”之文化现象。近年又分别于河南省荥阳市的“青台遗址”以及河南省巩义市的“双槐树遗址”发现了“北斗九星”的文化遗迹。基于碳十四测年,考古学专家们认为青台遗址对应人群的生存年代大约在距今5000—5500年,双槐树遗址为“距今5300年前后古国时代的一处巨型聚落遗址,并建议命名为‘河洛古国’”。也有观点认为,“双槐树遗址是迄今为止在黄河流域发现的仰韶文化中晚期规模最大的核心聚落”。无论是被称为“河洛古国”还是“核心聚落”,都表明双槐树遗址在当时的等级地位是非常高的,而在如此重要的遗址上发现了显然属于非实用功能的“北斗九星”文化遗迹,恰与濮阳西水坡仰韶文化遗址中的“北斗”形成呼应,印证了中国古人的“北斗崇拜”文化既起源久远,又影响深远。
由于地球同时公转与自转,数千年前生活在北纬30—36度左右的中国古人发现,“北斗七星”于昼夜变化之间旋转一周,因此可以指示一天尤其是夜里的时间,而傍晚观测“北斗”斗柄的指向也与四季变化存在同步规律,即如《鹖冠子·环流》中所言:“斗柄东指,天下皆春;斗柄南指,天下皆夏;斗柄西指,天下皆秋;斗柄北指,天下皆冬。”数千年前,“北斗”所处位置非常接近“北天极”,因此在时人看来,无论是昼夜还是四季,“北斗”均看上去是围绕或处于一个相对恒常不动的“中心”或“枢纽”进行有规律的旋转。正是这种现象,启发中国古人产生了“中极”“中枢”“中心”这种“中”的认知。如《周髀算经》所言:“正北极,璿玑之中,正北天之中,正极之所游。”“北斗”因其接近“北天极”而扮演或代表了“中心”或“枢纽”的重要角色。如《尔雅·释天》中言:“北极谓之北辰。”郭璞注曰:“北极,天之中,以正四时。”所谓“正四时”,当如《鹖冠子·环流》中所言:“斗柄东指,天下皆春;斗柄南指,天下皆夏;斗柄西指,天下皆秋;斗柄北指,天下皆冬。斗柄运于上,事立于下。”又如《淮南子·天文训》所言:“紫宫执斗而左旋,日行一度以周于天。日冬至峻狼之山……而夏至牛首之山,反覆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而成一岁。”又有:“帝张四维,运之以斗,月徙一辰,复反其所,正月指寅,十二月指丑,一岁而匝,终而复始。”
“北斗”处于“中极”位置同时又发挥着指示时间变化之重要的“中枢”作用,使得古人对于“北斗”之地位给予了极高的重视与强调,如《史记·天官书》所言:“北斗七星,所谓‘旋、玑、玉衡以齐七政’……斗为帝车,运于中央,临制四乡。分阴阳,建四时,均五行,移节度,定诸纪,皆系于斗。”阴阳、四时、五行、节度、诸纪这些重要功能,皆系属于“北斗”,足见中国古人对于“北斗”已经不是一般的认知,可以说是崇尚甚至崇拜了。对于“北斗”的崇尚、崇拜其实就相当于是对“中”的崇尚、崇拜,因为正是由于“北斗”处于“中极”才能发挥如此重要之作用,这便是“尚中”观念的发生逻辑。
三、由“中”到“中国”:“尚中”观念之巩固定型
因为“北斗”表现出的“运于中央,临制四乡”的“运筹帷幄”之能力,给中国古人造成了极其深刻的印象,所以中国古人进而将由“北斗”处获得“中”的认识甚至崇拜由“天”应用到“地”,于是便在地上的人间社会产生了“择中而治”“择中立国”的政治地理观念。上古不同时代的“王者”都要寻求更加准确的“地中”而立国,商汤之前六世祖先上甲微通过重新追测日影而所求的新“地中”乃是以“嵩山”为中心的河洛地带。
成周之“洛邑”,也正在河洛地带之“地中”区域之中,“宅兹中国”也正是“择中而治”“择中立国”的一次具有定型意义的历史进展。这需要追溯至西周的“何尊”,其有如是铭文:“唯王初迁,宅于成周……王诰宗小子于京室,曰:‘……唯武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曰:余其宅兹中国,自之乂民’。”“宅兹中国”被认为是“中国”一词见于出土文献的最早用例。对于此处“中国”的理解,尚存争议。据相关研究,大概有三种理解方式,一是理解为居于天下之中的“洛邑”;二是理解为原殷商所辖的中原地区;三是理解为非洛邑的其他具体某地。持第一种理解方式的学者有马承源、唐兰、李学勤、李零等,此说为主流观点。
“宅兹中国”当与“召诰”与“洛诰”结合来理解。《尚书·召诰》记载:“成王在丰,欲宅洛邑。使召公先相宅,作《召诰》(序)。……惟太保先周公相宅。……越三日戊申,太保朝至于洛,卜宅。厥既得卜,则经营。……越五日甲寅,位成。”《尚书·洛诰》也记载:“召公既相宅,周公往营成周,使来告卜,作《洛诰》(序)。……我卜河朔黎水,我乃卜涧水东、瀍水西,惟洛食。我又卜瀍水东,亦惟洛食。……王拜手稽首曰:‘公不敢不敬天之休,来相宅,其作周匹休,公既定宅,伻来,来视予卜休恒吉。我二人共贞。”唐兰先生针对“宅”作出两种区分,即《洛诰》中前段所记周公“卜宅”乃是针对营建洛邑而言,而《召诰》所记乃是针对营建王之居所而言。
依本文浅见,“都城”之“宅”是宏观的,“王宫”之“宅”是微观的,微观必然是需要以宏观为前提的,也即唯有先选中“洛邑”作为都城,才可能进一步于此都城中营建王宫。所涉及的两种“宅”,或可理解为“尚中”“择中”观念的逐步深化。正如《吕氏春秋·审分览·慎势》中所言:“古之王者,择天下之中而立国,择国之中而立宫,择宫之中而立庙。”“择”字也可读为“宅”音,而“宅”也蕴含着选择之意。“宅兹中国”就是“择中立国”,其更进一步的落实延伸自然便是“择中立宫”,因为一座“都城”如果没有“王宫”“宗庙”等部分,恐也难以称得上真正“都城”。而“择中立宫”更深一层的体现,应当就是后世宫殿建筑一贯遵循的“中轴线”原则。
周人“宅兹中国”于“洛邑”,是对上古“择中而治”传统的继承、巩固乃至定型。相对于上古,此时“择中立国”的“国”的意义体现得更强。此时“中国”,虽然肯定不能径直理解为今天的“中国”,但却可以理解为今天“中国”早期发展阶段的一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关键环节,换言之,“宅兹中国”使“尚中”观念以“中国”的形式定型下来。
结语
中华文明是一个基于农业发展起来的文明,中国古人正是因为农业需要而特别重视天文观测,因而很早便发现“北斗”以“北极”为中心规律旋转而指示时辰与四季,由此才产生了“中极”“中心”“中枢”这些关于“中”的认识。又因为“北斗”表现出的“运于中央,临制四乡”的强大能力,使得中国古人对“北斗”或“中”的认识上升为崇尚甚至崇拜,并进而将之从“天”落实至“地”而产生了“择中而治”“择中立国”的政治观念。若一言以蔽之,“中”是中华文明的“灵魂”,是理解中华文明的“钥匙”。周人的“宅兹中国”是对上古“择中而治”传统留下来的以“嵩山”为中心之“地中”的继承,更是对“尚中”观念具有历史意义的巩固,因其以“中国”而定型。“宅兹中国”的背后其实承载着“万国来朝”“协和万邦”的政治理想,而这崇高的政治理想则进一步促使着周人进行“制礼作乐”的战略谋划和制度设计,而这恰恰为中华文明至今三千年乃至未来更久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结构、确立了精神基调。
【作者:李天啸 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宗教研究所 本文系2024年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专题项目《“文明互鉴”视阈下中原文化的中国性与世界性研究》(2024ZT029)阶段性成果】
编辑: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