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苏在开封任职的经历与功绩
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考察时指出:“一滴水可以见太阳,一个三苏祠可以看出我们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我们说要坚定文化自信,中国有‘三苏’,这就是一个重要例证。”习近平总书记对三苏文化的肯定,为我们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寻找中华民族赓续发展的源头活水指明了方向。苏洵、苏轼、苏辙在文学艺术、思想学术、治国理政等方面都有重要贡献,三苏文化内涵丰富、影响深远。学术界对三苏在地方上的经历和活动研究比较充分,而对三苏在朝廷即河南开封的经历研究相对不足。宋代的河南是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研究三苏在朝廷的任职经历与功绩,对河南的文旅融合发展和文化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苏洵在开封的任职经历与功绩
苏洵(1009—1066),字明允,号老泉,四川眉山人。苏洵年少时不喜欢学习,27岁时幡然醒悟,谢绝素所往来之少年,发愤读书,学作文辞。但由于他不擅长写时文,考进士不中,参加制举考试依然不中,加之在京师开封目睹庆历新政失败,对国家前途和自己的仕途都感到灰心。于是苏洵决意不求仕进,把自己的数百篇文稿通通焚毁,闭户读书,研究六经和诸子百家学说,探究古今兴衰治乱之道,专心学问,撰写了《权书》《衡论》《几策》等政论文章。
宋仁宗嘉祐元年(1056),苏洵带着儿子苏轼、苏辙进京谒见韩琦、欧阳修等名臣。翰林学士欧阳修向朝廷推荐苏洵,三苏顿时名满京城,苏轼、苏辙于次年又皆考中进士。此时,苏洵妻子病逝,三苏回乡奔丧。嘉祐五年(1060),在宰相韩琦推荐下,苏洵被任命为秘书省校书郎。当时朝廷正要修礼书,于是就命令苏洵参与礼书修撰工作。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太常因革礼》100卷修成,苏洵不久病逝。
苏洵道德文章都很好,但由于未考中进士,所以仕途不顺,他的主要贡献在文章。苏洵的文章以论兵、论政见长,纵论古今,指切时弊,不务空谈,常有独到的见解。有鉴于宋代中央集权、皇权过重,苏洵主张重用宰相和谏官,以保持朝政的稳定。在选拔人才方面,苏洵主张不能完全靠诗文取士,要把基层有行政才能的胥吏选拔上来。诸如此类的观点都是有感而发,苏洵的文章“有感慨、有态度”,颇有韩愈行文之风。
二、苏轼在开封的任职经历与功绩
苏轼(1037—1101),字子瞻,号东坡居士,苏洵的长子。苏轼于嘉祐二年(1057)进士及第,嘉祐六年(1061)应制举考试又名列前茅。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苏轼从地方到开封任职,英宗久闻苏轼大名,拟任命苏轼为翰林学士,宰相韩琦认为苏轼虽然有才,但资历不够,骤然任命为翰林学士这样的高官恐怕人心不服。于是,经过考试,任命苏轼为直史馆。次年,父苏洵卒,回乡丁忧。
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苏轼还朝,先是被任命为判官告院,后又被任命为开封府推官。此时王安石正在推行变法,苏轼提出不同意见,引起王安石的不满。熙宁四年(1071),苏轼被迫离开开封到杭州任通判。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苏轼被召回开封,任中书舍人,当年又升任翰林学士,次年又兼侍读学士。元祐三年,苏轼以翰林学士主持礼部贡举。元祐四年(1089),苏轼因为经常上疏发表不同政见不为当政者所容,被迫到杭州任知州。元祐六年(1091),朝廷召苏轼回朝任吏部尚书,尚未到任,因为其弟苏辙任尚书右丞需要回避,被改命为翰林学士承旨。在翰林任上仅数月,又因政敌论奏被迫到颍州任知州。元祐七年(1092),苏轼被召回任兵部尚书兼翰林侍读学士,又兼端明殿学士升任礼部尚书。元祐八年(1093),太皇太后高氏去世,宋哲宗亲政,苏轼出任定州知州。此后直到去世,苏轼再未到开封任职。
苏轼虽然很有才干,但仕途坎坷、命运多舛。从熙宁二年入朝到去世,只有7年时间在朝廷任职,25年时间被贬在地方为官。苏轼在朝廷任职时间最长的官职是翰林学士,翰林学士院在皇宫中,直属于皇帝,相当于皇帝的秘书,负责为皇帝起草诏书,翰林学士起草的诏书叫“内制”,宰相属官中书舍人起草的诏书叫“外制”,一般是先任外制、后任内制。翰林学士要求通晓经史、察古知今、才思敏捷、起草迅速,诏书要求文辞表达准确、措辞得体、文理通畅、字句简明。苏轼是文章大家,担任翰林学士可以说是非常胜任的。宋仁宗当年就非常欣赏苏轼的文章,宋英宗、宋神宗都想任命苏轼为翰林学士,皆因宰相反对而作罢。元祐元年,新法废罢,苏轼相继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在任期间,苏轼工作勤勉,共起草内制十卷、外制三卷。
苏轼在开封任职的另一大贡献是上疏言事,对朝政提出批评和建议。勇于对朝政发表批评意见,这是苏轼为政的特点,也是他屡遭贬谪的原因。学界一般把苏轼归入反对变法的保守派,这个其实并不准确,苏轼并不是一概反对变法,他反对的只是过于激进的变法措施,主张继承以往好的做法,实行渐进的改革措施,希望执政者能够吸收不同意见,反对非黑即白的思维方式。苏轼反对王安石的激进变法,对司马光当政后不分好坏一律废除新法的做法也表示反对。所以无论是新党还是旧党当政,苏轼都受到排挤。元祐时期有官员把苏轼兄弟当作“蜀党”的领袖,其实苏轼根本就不结党,所谓“蜀党”完全是政敌迫害苏轼的借口。苏轼是典型的文人,没有什么城府,否则以他的才学当一个宰相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屡遭贬谪恰恰说明他光明磊落、不谋私利。
三、苏辙在开封的任职经历与功绩
苏辙(1039—1112),字子由,苏洵次子。苏辙同其兄长苏轼都是嘉祐二年进士及第。嘉祐六年应制举考试,因为激烈批评朝政被评为“下等”,授予商州军事推官。苏辙没有赴任,而是请求留在京师开封奉养正在修礼书的父亲。
熙宁二年(1069),苏辙为父亲守制期满回到朝廷,被任命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协助王安石变法。青苗法出台后,苏辙表示反对。次年,被贬为河南府推官。元丰八年(1085),宋神宗去世,苏辙被召回朝廷,任命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1086),任右司谏,当年又升为中书舍人。元祐四年(1089),苏轼出知杭州,苏辙代替苏轼任翰林学士,又任吏部尚书,出使契丹。出使契丹回来后,升任御史中丞。元祐六年(1091),苏辙拜尚书右丞,次年进门下侍郎,这两个职位都是副宰相。宋哲宗绍圣元年(1094),苏辙出知汝州,从此未再到开封任职。苏辙晚年居住于许昌十年,自号颍滨遗老。
苏辙在朝廷任职近10年,主要任职于元祐年间,从右司谏、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吏部尚书、御史中丞一直做到副宰相,比其兄苏轼仕途更顺利一些,这与其性格更沉稳有关。苏辙的文章与父兄相比虽有所不及,但汪洋淡泊、秀杰之气终不可掩。所以苏辙也胜任内、外两制,兄弟同任翰林学士成为佳话。苏辙在翰林学士任上出使契丹,应对得体,三苏的文章在契丹广为传诵。苏辙任台谏官,以直言敢谏著称,颇有其兄的风采。苏辙的政见也与苏轼大体相似,比如在役法方面,反对司马光立即废除雇役新法恢复差役旧法,在科举考试内容上不主张立即废除王安石的《三经新义》,而主张逐渐改变。这些政治主张都比较温和稳健,考虑社会的承受力,以不扰民为标准,值得肯定。
四、传承弘扬三苏文化的几点建议
一是要重视对三苏在开封任职时期的研究。三苏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主流文化、庙堂文化,三苏在朝廷任职经历和功绩是三苏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三苏在朝廷的活动对传承弘扬三苏文化具有引领作用,这也是河南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重要责任。
二是要深入挖掘三苏文化的丰富内涵。三苏不仅在文学艺术、学术思想方面有高深的造诣,而且都有高尚的品德修养,有忧国忧民的情怀,有关心民瘼的民本思想,有廉洁从政的操守,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有良好的家风家教,这些内容都值得深入研究和弘扬。
三是要以三苏文化为抓手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北宋时期,河南是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是首善之区。除京师开封外,洛阳、许昌也是重要的文化中心,汝州位于洛、许之间,也是士大夫经常聚会的地方。河南是三苏的精神家园和归葬之地,三苏文化资源丰富,河南要以传承弘扬三苏文化为抓手推动文化强省建设。
(作者:杨世利 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与考古研究所)
编辑: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