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效能梗阻与提质路径研究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5-10-15 09:47

摘要: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途径。本文聚焦于乡村治理现代化这一关键议题,面对当今社会的新要求与新趋势,阐述分析了当前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存在制度体系、物质资源以及精神文化层面的梗阻困境。针对这些效能梗阻,尝试提出相应的提质路径,旨在为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理论支持与实践参考,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在乡村领域顺利实施。

关键词:乡村治理现代化;效能梗阻;提质路径

乡村振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基石,党的二十大报告以“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的科学论断,深刻揭示了乡村发展的历史方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为新时代乡村治理现代化指明了方向。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而乡村治理现代化作为其关键环节,既是国家治理在基层的“最后一公里”实践,更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工程。当前,我国乡村治理已在组织架构、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但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转化与数字技术革命的深度演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也面临治理效能提升与治理范式转型的双重挑战。这些都迫切需要精准剖析当前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核心困境,针对性构建优化路径,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迈向更高水平,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筑牢乡村根基。

一、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效能梗阻

(一)制度体系层面梗阻

第一,自治规则体系适配性弱。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乡村治理体系经历了历史性嬗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的改革开放进程,推动乡村治理进入制度重构阶段。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实施,确立了基层治理框架,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村民自治制度正式形成。当前,在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原有自治机制面临双重挑战:一方面,城乡要素流动加速导致传统治理模式与新型社会结构产生适应性矛盾;另一方面,基层民主实践质量与新时代治理效能要求存在落差,这些都影响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实现。此外,村民自治主体困境。乡村治理主体是指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主导作用的主体、个人及相关机构,基层政府是乡村治理的关键主体,在整个治理体系中发挥着首要引领作用。广大村民作为乡村自治的主体,是乡村治理的核心所在,更是推动乡村治理实践的根本力量。但本该发挥主体作用的广大村民却面临现实困境:一方面,人口流动引发治理主体缺位。市场经济深化发展催生规模性人口迁移,导致农村“精英人才”持续流失,典型表现为治理队伍老龄化、决策参与低学历化、治理能人外流化的“三化特征”。另一方面,村民参与效能也受内生性制约,具体表现为基层民主实践面临“双重能力赤字”。从客体维度看,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流转等新型治理议题对村民法治素养、参与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从主体维度看,留守村民群体受制于文化素养普遍存在“政治效能感缺失”现象。大部分村民认为,村务管理是干部职责,自身则是被管理对象,并无参与权利。此外,自治选举缺乏规范性。部分村民选举受到宗亲、利益等因素影响,选举过程中监督机制有待完善,导致选举流于形式。

第二,法治化存在梗阻。乡村法治化是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乡村法治建设则是驱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制度性保障。在制度供给层面,我国已构建起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核心、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二十多部涉农法律的规范体系。但实际法律执行率在某种程度上较低,导致制度转化效能存在梗阻。在大部分农村地区,优选非正式制度作为裁判标准。此外,乡村普法教育也存在内容供给碎片化、方式手段仪式化、参与主体边缘化短板,这种结构性缺陷导致乡村治理法治化存在梗阻。

第三,德治体系有待完善。乡村治理德治体系的现代化构建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德治机制的完善程度直接影响基层治理效能的提升。然而在实践层面,道德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其一,精神文明建设呈现显著的区域分化特征。东部发达地区文化投入财政保障较强,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则面临“人财物”三重约束,导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传播出现“最后一公里”梗阻。其二,传统伦理秩序遭遇现代性解构危机。市场经济的逐利性与乡土社会的熟人特质相互碰撞,使乡村文化呈现新的时代特征。比如部分地区形成“彩礼价目表”与“份子钱攀比链”的畸形生态,传统礼仪演变为炫耀工具,导致公序良俗的调节功能弱化。

(二)物质资源层面梗阻

当前我国乡村建设在资源要素配置方面面临系统性挑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村治理现代化发展。第一,财政保障体系有待完善。基层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县域财政自主支配能力不足导致治理资金投入受限。一般经济发达区域通过市场化运作形成资金集聚效应,而欠发达地区则陷入“财政输血依赖症”,外源性资本引入困难。这种结构性失衡直接制约了基础设施更新与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数字化公共服务覆盖率存在显著落差。第二,资源配置空间失衡凸显,区域发展梯度差异形成资源流动的“虹吸效应”,区域协同发展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第三,人才支撑结构双重失衡,乡村治理队伍呈现年龄结构老化与专业能力断层并存的困境。一方面,村级干部队伍中年龄偏大人群比例高,缺乏具备数字治理能力干部。另一方面,专业人才缺口率高,形成治理需求与人才供给的“剪刀差”。第四,技术赋能效能有待提升,数字乡村建设面临“硬件超前、软件滞后”的发展悖论。智慧治理平台使用率低,数据资源整合度不足制约治理数字化转型。

(三)精神文化层面梗阻

乡村治理现代化需要物质资源与文化软实力的共同深度赋能。我国乡村承载着五千年农耕文明的基因密码,但在现代化转型过程中,文化治理效能出现结构性弱化,具体表现为三大核心症结:第一,文化传承面临代际断裂。传统村落中35岁以下青年掌握非遗技艺的比例低,代际传承断裂指数较高,比如浙南木雕、黔东南苗绣等国家级非遗面临传承人断档危机。第二,文化空间陷入同质困境。众多乡村改造项目存在“千村一面”倾向,“仿古建筑热”与“网红景观潮”成为千篇一律的热门景点。第三,文化治理存在价值真空。在传统伦理秩序解构过程中,部分地区出现追求封建迷信等思想问题,制约了现代乡风文明建设进程。

二、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的提质路径

综上,当前我国乡村治理仍面临多重挑战,需立足系统性思维,构建多维协同的创新路径,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善治之路。

(一)强化核心引领:激活农村基层党组织治理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乡村治理的“主心骨”,必须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乡村振兴全过程,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现注入澎湃且持续的动力,助力乡村在现代化征程中稳步迈进。

第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在于党组织的现代化,新时代背景下,须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多元协同组织体系。统筹村民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等力量,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科技支撑”的治理格局。通过优化组织架构,推行“党支部建在产业链上”“党员示范岗”等创新模式,确保党的组织覆盖与服务触角延伸至乡村振兴各领域。同时,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三会一课”等制度,规范村级事务决策流程,以制度刚性保障基层治理的规范性与透明度。第二,强化农村党组织的组织力与影响力。农村基层党组织需将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首要任务,通过“田间党课”“院坝会议”等形式,将党的声音传递到群众心坎里。党员干部要积极深入一线基层,主动倾听民意、化解矛盾,切实解决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难题。此外,创新“党建+网格”治理模式,吸纳乡贤、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者等多元主体参与协商议事,构建多元共治机制,全方位提升群众对党组织的认同程度,加深群众对党组织的情感归属,使党组织在群众心中扎根更深。

(二)完善制度支撑:健全协同高效的乡村治理体系

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关键在于对乡村治理体系进行调整与创新。在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应在充分发挥自治、法治、德治作用的基础上,以数字技术赋能提升治理效能。

第一,持续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其一,健全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完善村民议事机制,推行 “四议两公开” 制度。比如搭建多样化的决策平台,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针对村里诸如土地承包、集体资产处置等重大事务,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切实保障村民参与决策的权利,使决策能够充分体现多数村民的意愿。其二,优化村务公开制度,设置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能。强化民主选举环节,严格进行选民登记,保障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村民的选举权。同时,加强对选举过程的监督,杜绝贿选等不正当行为,让真正有能力、愿意为村民服务的人进入村委会。第二,加强乡村法治建设。一方面,建立健全乡村法制体系。在遵循宪法原则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制定规章制度,并及时对乡村治理的相关内容修订完善,使治理工作有章可循。另一方面,加强乡村普法工作,积极引入社会力量,不断壮大普法队伍。将普法内容与村民生活紧密结合,增强普法教育的现实感与体验感,提升农村居民的法律素养。第三,强化道德支撑作用。乡村文化建设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复杂系统工程。其文明建设成效与治理效能密切相关。因此,必须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以德治为基础,不断提升德治水平。一方面,要充分释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效能。重点在于革新宣传策略,在稳固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 “互联网 +”及数字媒体技术。可通过抖音、快手等平台开设专门板块,让用户在闲暇时间潜移默化地接受教育。另一方面,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培育活动。乡风文明的关键在于人的培育,需通过家庭、社会教育等多种途径相互配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家风建设,多次着重强调其重要意义,明确要求 “将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发扬光大”。因此,家庭内部必须重视乡风培育,引导大家远离不文明生活习惯,广泛倡导健康合理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生活氛围。社会层面则是家庭教育的有效延伸,村“两委”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根据不同地区特点开展乡风文明宣传活动。

(三)夯实物质基础:建立精准持续的资源投入机制

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实现离不开充足的资源投入,必须加大多方面投入并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和美家园。

第一,深化政策倾斜,加强多元资金投入保障。出台优惠政策,实施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降低农村项目投资风险。吸引更多外来投资,并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保障公共财政的长效投入,做好预算决算工作,提高公共财政的使用效率。及时拨付经费,避免关键时刻因资金短缺影响建设进度。此外,还需建立健全全方位的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得当。第二,积极培育和引进人才。一方面引进专业人才,特别是信息、农业等领域的人才。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广泛吸纳乡贤、致富能手等人才参与乡村治理。另一方面,积极引进青年人才。为基层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激发党组织活力。关键在于将农村党建制度与大学生村官制度相结合,积极吸引高校毕业生投身乡村建设。第三,引进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以数字化赋能乡村治理。增加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比重,在保障资金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推动农村产业结构变革升级。在具体实施层面,可以开展数字化技能培训、数字治理常识宣讲等活动。还可实施“数商兴农”工程,借助大数据赋能发展新型种养模式,形成全产业链条融合发展,提升治理效能。

(四)凝聚精神动力:筑牢扎根乡土的文化发展根基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观念大多源于中国乡村,乡村文化在我国整体文化中具有独特地位,乡村治理现代化离不开乡村文化建设的发展。第一,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在乡村地区大力宣传和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用先进科学的理论武装农民群众的头脑。第二,实施农耕文明保护工程,创新性传承与系统性保护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乡村传统文化具有独特的地域特色,承载着人们的乡土情感。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许多农村地区的本土观念逐渐被削弱,乡村文化的影响力也在逐渐降低。因此,在乡村文化振兴实践中,必须坚持守正创新与系统推进相统一,在厚植农耕文明底蕴中实现培根铸魂。保留乡村文化的 “原味”,坚持传统与现代相结合。比如支持举办传统文化节日,传承传统手艺等。还可以开展文化教育活动,增强村民对当地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第三,推动乡村文化产业发展。比如发展传统手工艺制品、民宿旅游等,推进文旅融合。这不仅能够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同时有效带动本地村民就业创业,助力经济发展。第四,创新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渠道。在深入挖掘本土特色文化的基础上,深入挖掘乡贤文化,利用抖音、快手等平台创新乡贤文化传播渠道,为村民树立优秀榜样。

(作者:赵佳佳 单位:中共焦作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

编辑: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