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要凸显人民主体地
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始终贯穿于新型城镇化建设之中。习近平总书记在2025年7月14日至15日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又进一步明确提出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目标,这进一步凸显了新型城镇化建设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具有深厚哲学意蕴,具体表现为:在比较意义上是对“以资本为核心”的扬弃;在本体意义上是对“以人为本”的坚持;在方法意义上是对“人民至上”的运用;在发展意义上是对“以人民为中心”的践行。
在比较意义上,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就是对“以资本为核心”的扬弃,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目的性属性。新型城镇化建设同样面临如何运用好资本、推动城镇化建设的问题。这需要在充分发挥资本积极性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对“以资本为核心”的扬弃就是要在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充分利用资本发展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新兴产业的培育壮大方面为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实现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以业聚人。
在本体意义上,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就是对“以人为本”的坚持。早在我国古代,城市和人民的关系就得到了充分的思考和探讨。古人认为,“城,所以盛民也”,且“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城市是用来安顿人民的地方,只有人民在城市中能够安居乐业,国家才能稳固长远。城市与人民是相互支撑、相辅相成的关系。城市因人民而繁盛,人民因城市而幸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镇化是涉及全国的大范围社会进程,一开始就要制定并坚持好正确原则,主要是四条: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将“以人为本”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原则之一,是对我国古代关于城市和人民相互关系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尤其是将“以人为本”运用到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践之中。在2025年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五个转变,其中就再次着重强调了“转变城市发展理念,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并将其放置在其他四个转变之前,凸显了它的重要性。
在方法意义上,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就是对“人民至上”的运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党的理论是来自人民、为了人民、造福人民的理论,人民的创造性实践是理论创新的不竭源泉。一切脱离人民的理论都是苍白无力的,一切不为人民造福的理论都是没有生命力的。我们要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形成为人民所喜爱、所认同、所拥有的理论,使之成为指导人民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中国共产党人的理论及理论创新必然来自人民,且能够成为指导人民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因之,围绕城镇化形成的理论及其创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把握城镇化发展一般规律基础上,掌握城镇化发展的历史主动,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阶段性变化,对城镇化发展的经验总结。面对当前城镇化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性特征,围绕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将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与城市建设、城市治理有机结合,是城镇化发展实现存量提质增效的关键所在。
在发展意义上,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就是对“以人民为中心”的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人民幸福作为发展的目的和归宿,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为推动发展的重要抓手,新型城镇化建设同样要明确城镇化建设为了谁、城镇化建设依靠谁,以及城镇化建设成果由谁享有。也就是说要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在具体实践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通过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吸引更多农村人口到城市中生活;二是通过建设富有活力的创新城市,满足人民群众的就业需求;三是通过建设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四是通过建设绿色低碳的美丽城市,满足人民群众的环境需求;五是通过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满足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六是通过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七是通过建设便捷高效的智慧城市,满足人民群众的自治需求。
总之,只有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凸显人民主体地位,才能实现新型城镇化建设从“自在”到“自为”的根本转变。真正的“自为”就是掌握了城镇化发展规律的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群众,充分发挥历史主动,为打造属于自己的现代化城市不懈奋斗。
(作者:徐梦 单位: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编辑: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