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化视角下中国共产党对农村基层治理的探索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5-11-05 10:05

农村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关乎党的执政基础、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亿万农民的福祉。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始终将农村工作置于重要位置,其农村基层治理的实践历经革命、建设与改革的各个历史阶段,不断适应世情、国情、农情的变化,探索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治理路径。系统梳理党领导农村基层治理的历史沿革,深入分析其治理模式与内在逻辑,总结新时代农村基层治理的宝贵经验,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治理历史沿革

中国共产党对农村基层的治理,是一个随着时代任务变迁而动态调整、持续演进的过程,深刻反映了党与农民关系、国家与乡村社会关系的调适与重塑。

(一)组织化程度高度黏合时期(1921—1978年)

这一时期,党的治理策略以高度组织化为特征。党通过土地革命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建立乡苏维埃政权,并在农村广泛建立党支部、农会、赤卫队等组织,将农民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抗日战争时期,党通过“三三制”政权和减租减息政策扩大统一战线,同时以大生产运动等方式加强经济组织化。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的全面推行彻底重构了乡村权力结构,形成了高度服从于革命目标的组织体系。新中国成立后,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快速恢复国民经济,开展大规模工业化建设,我们党建立了“政社合一”的乡村治理模式,在短时间内把农业纳入国家计划经济的轨道,组织带领农民全力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中。

(二)去组织化时期(1979—2012年)

改革开放后,经济体制的转型深刻影响了农村治理模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农民重新成为独立生产经营单位,人民公社体制逐步瓦解,“乡政村治”成为新的治理框架。国家行政权力上收至乡镇,村民自治制度初步建立。然而,市场经济的发展加速了农村社会结构变化,大量劳动力外流导致村庄“空心化”,传统共同体趋于瓦解,村民利益关联度和集体认同感下降。村级组织功能弱化,村民自治在实践中面临行政化、形式化等挑战。这一时期,农村基层治理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去组织化”特征。

(三)再组织化时期(2013年以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对农村社会结构分散化、治理能力不足等问题,党中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治理进入“再组织化”新阶段。通过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行“一肩挑”机制,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党重新确立了对农村治理的领导核心地位。同时,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逐步健全,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数字化治理手段广泛应用。农村治理在组织层面实现了从“松散化”到“再整合”的转变,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治理的主要模式与内在逻辑

(一)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治理的主要模式

1.全能控制模式

此模式主要存在于1921—1949年的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以及1949—1978年的集体化时期。其主要特征是:政党—国家权力对乡村社会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渗透与控制。党组织是绝对领导核心,通过严密的组织体系(党支部、公社、大队、生产队)将每一个农民都纳入其中。经济上实行集体所有、统一经营;政治上实行高度集中领导;社会文化生活也充满政治动员色彩。国家通过提取农业剩余支持工业化建设,并对农民的生产生活进行直接管理和安排。这种模式在特定历史时期对于整合资源、维护稳定、推进革命和初步工业化起到了关键作用,但也抑制了社会活力和个体积极性。

2.党政主导模式

此模式对应于“乡政村治”格局下的主要实践形态。其主要特征是:乡镇党委和政府作为国家权力的代表,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主导性作用,村民自治在实践中不同程度地受到行政权力的指导和影响。虽然人民公社体制解体,但党的组织系统依然存在并发挥领导作用。乡镇党委、政府对村级组织(党支部、村委会)拥有强大的影响力,通过目标管理责任制、项目资源分配、考核评价等方式,将国家意志和行政任务下达至村庄。村委会在实践中往往呈现出“准行政化”特征。这种模式保证了改革开放过程中农村的基本稳定和各项政策的执行,但在处理政府管理与村民自治关系上存在张力,有时抑制了社会自主性的发挥。

3.合作共治模式

此模式是新时代党建引领下乡村治理体系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其主要特征是:在党的坚强统一领导下,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良性互动的治理格局。党组织是领导核心,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基层政府负责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和公共服务;村民自治组织依法行使自治权利;各类经济社会组织、新乡贤、村民群众等广泛参与治理。治理方式上强调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现代技术与传统治理资源相结合。这种模式旨在既保证党的领导和国家政策的有效落实,又充分激发社会内在活力,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是“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在农村的具体体现。

(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治理的内在逻辑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治理的内在逻辑,深刻植根于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与乡村社会变迁的互动之中,是一个围绕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国家与乡村社会关系、治理效能三大维度动态调适、持续演进的过程,其根本目标是确保党的事业根基永固、国家长治久安与乡村社会健康发展。

1.主线灵魂: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的历史延续与方式演进

无论治理模式如何演变,确保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是绝对的主线与灵魂。在“组织化”时期(1921—1978年),党通过建立自上而下、严密渗透的组织网络,将分散的农民动员起来,服务于革命战争和政权巩固的需要,党的领导直接体现为对乡村社会资源的全面掌控与分配。在“去组织化”时期(1979—2012年),面对市场化带来的社会分化,党通过保留并调整基层组织(如党支部建在村上),确保了政治底线和基本秩序的稳定,防止了治理真空的出现。进入“再组织化”时期(2013年以来),党通过“党建引领”的主动强化,如“一肩挑”、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等,明确重申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旨在应对社会结构原子化带来的挑战。这一演进过程表明,党的领导是农村治理体系有效运转的根本政治保证,其实现方式随环境变化从“直接命令式控制”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战略引领升级。

2.演进逻辑:国家与乡村社会关系的动态调适过程

治理模式的变迁,实质是国家(通过政党)与乡村社会关系的持续调适过程,核心在于寻求有效控制与社会自主活力之间的最佳平衡点。“全能控制模式”主要存在于1921—1978年,代表了国家权力对乡村社会的深度嵌入与汲取,在特定历史阶段实现了超强动员,但长期看抑制了社会内生动力。“党政主导模式”对应于改革开放后的“乡政村治”格局,体现了国家行政权力的战略性收缩(至乡镇)与引导性存在,在赋予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同时,试图通过行政任务下达、资源分配等方式保持对乡村的牵引力,但出现了自治行政化、村庄共同体弱化等新问题。“合作共治模式”作为新时代的治理创新,是对前一阶段问题的反思与超越,它不再简单强调控制或放任,而是在坚持党的领导前提下有意识地培育和引入多元社会力量,构建协同治理结构。

3.模式创新:新时代“一核多元”合作共治体系的构建

“合作共治模式”是新时代党建引领下乡村治理体系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其主要特征是:在党的坚强统一领导下,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良性互动的治理格局。党组织作为领导核心,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基层政府负责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和公共服务;村民自治组织依法行使自治权利;各类经济社会组织、新乡贤、村民群众等广泛参与治理。在治理方式上强调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传统治理资源与现代数字技术相结合。这种模式既保证了党的领导和国家政策的有效落实,又充分激发了社会内在活力,实现了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是“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在农村的具体体现,标志着农村基层治理实现了从“松散化”到“再整合”的质的飞跃。

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治理的启示

(一)党建引领:筑牢新时代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根基

历史反复证明,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有效治理,关键在党。新时代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一要持续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优化组织设置,选优配强班子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落实“一肩挑”要求,使其真正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二要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治理机制,理顺村党组织与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的关系,完善党组织议事决策规则,确保党组织在各类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三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

(二)体系完善:夯实新时代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保障

治理体系是治理能力发挥的载体和依托。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乡村治理体系。一要持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体系。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丰富议事协商形式,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完善农村法律服务,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乡村德治建设,发挥村规民约、家风家教、道德榜样等的教化作用。二要优化政府治理方式。明晰县乡职责关系,减轻村级组织行政负担,推动乡镇政府更多转向提供公共服务。三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发挥新乡贤作用,吸引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治理。四要运用现代科技赋能。推广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提升乡村治理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三)队伍赋能:把握新时代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关键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再好的制度设计也需要有能力的人来执行。必须把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一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优化结构,提升领导乡村振兴、服务农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二要打造过硬的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拓宽选人渠道,加强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使其成为带领发展的“领头雁”和乡村治理的“主心骨”。三要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使其充分发挥指导和帮扶作用。四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把入口关,加强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五要培养本土人才,包括新型职业农民、农村致富带头人、乡村技术人员等,为他们参与治理创造条件,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乡村人才队伍。

结语

中国共产党百年农村基层治理的历程,是一部不断适应时代要求、探索善治之路的历史。从高度黏合到适度松绑再到有机重构,变的是组织策略与治理方式,不变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使命和实现乡村善治的执着追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必须深刻总结历史经验,准确把握内在逻辑,坚持党的领导,完善治理体系,建强骨干队伍,不断提升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最终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作者:吴晨 单位:中共焦作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

编辑:付婷